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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減掛融資

發布時間: 2021-11-12 10:48:53

1. 城鄉統籌交響曲

今天,在經濟發達的蘇南地區,城鄉一體化已呈水到渠成之勢。即便如此,真正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城鄉統籌發展,蘇南依然面臨著重重考驗:人往哪兒去?地往哪裡流?利益如何調整……

6月,記者來到蘇南。一路走訪探問,蘇南各地在探索解決城鄉統籌發展中諸多難題的理念與操作路徑,給記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不一般的「動」土

如織林立的腳手架,熱火朝天的建築工地……6月9日,記者來到位於鎮江新區項目施工現場,不由地被這里恢宏的建設場景所震撼。

「小區現已有30棟多層、12棟小高層住宅封頂,今年11月確保65萬平方米安置房竣工入住。」指著拔地而起的樓群,鎮江新區管委會副主任經山河告訴記者:「未來3年,這里將建成全省規模最大的農民安置房住宅小區。」

經山河介紹,整個居住點住宅建築面積160萬平方米,要建設300餘棟小高層和多層住宅,同時配建鄰里中心、幼兒園、綠地等配套設施6.8萬平方米,將集中安置18個行政村的7826戶農民,可入住4萬多人口。工程將在明年上半年全部竣工,整個投資近40億元。

「這個規模,堪比北京的天通苑!」記者不禁感嘆。如此「大手筆」,出自鎮江新區「萬頃良田建設工程」。

以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為抓手,通過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積;通過將農村居民整村遷移到城區現代化小區,提升群眾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通過建成大面積、連片高標准農田,優化區域土地利用布局,實現「農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約、效益集顯」的目標。這就是江蘇省加快城鎮化進程中力推的「萬頃良田建設工程」。

去年6月25日,第一家試點工程在金壇啟動,經過一年多探索,「萬頃良田建設工程」這一旨在探索有效集聚潛在資源、有序統籌城鄉發展、破解「雙保」兩難的開拓性舉措,穩健試行,統籌集聚效應初顯。據介紹,目前全省已有37個縣(市、區)在試點,鎮江新區這個點,被江蘇省國土資源廳視為「所有試點中做得最系統、最認真、動作最快的」。

鎮江新區「萬頃良田建設工程」,項目區總規模5.59萬畝。經山河說,整個項目通過對新區下轄的三個鎮、兩個街道、18個行政村進行整村搬遷、土地綜合整治,可一舉增加農用地8277畝,新增耕地3957畝,建成近6萬畝的連片高標准農田。

以集聚資源為基本內核的「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沿襲了蘇南多年前提出的「三集中」理念,同時又有新的發展。項目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的集中,不同於以往農村拆舊建新。那時是從小的自然村,拆到行政村,再從行政村拆到集鎮,要經歷多次建房拆房。我們把這個過程省掉了,將農民直接轉移到中心鎮,一步到位,減少『過程性浪費』,實現最大限度的節約集約。」

在江蘇省國土資源廳廳長夏鳴看來,沖破現有農民分散居住、資源分散經營對生產力進一步發展的束縛,改變原有資源的空間布局和配置方式,讓生產資料和勞動力之間合理匹配,應成為城鎮化的目標取向。「未來的社會主義新農村,農業生產應實行規模化、產業化、機械化,農村人口必然大量集居城鎮,減少村莊。瞄準這個目標,把握住城鄉統籌發展的總體目標,現實的路徑選擇,應慎用權宜之計,莫作無效投入,盡量少走彎路。」

江蘇省算了一筆大賬:到今年年底,通過實施「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將建成集中連片、基礎設施配套的高標准農田2萬公頃以上,新增耕地600公頃以上。同時實現工業向園區集中、居住向城鎮集中,加速推進工業化、城市化進程。

從保護耕地著眼,以耕地規模化、農村城鎮化、農民市民化為歸宿。江蘇的「萬頃良田建設工程」,顯示出更加高遠的戰略膽識。「這是統籌城鄉發展的基礎性工程,其實蘊含著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的理念。」夏鳴說:「關鍵是要通過資源集聚產生的聚合效應,提升一產、支撐二產、繁榮三產,破解城鄉二元矛盾,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須堅守的紅線

與有些地方為了增加建設用地指標、無視群眾意願動輒「拆村並居」的急功近利相比,蘇南留給記者的印象是審慎、理性和規范。

「整合這筆土地資源,需要政府巨大的財力投入。人均GDP超過一萬美元的,可以考慮做;人均GDP只有三四千美元的,最好不要做。因為積累不夠,巨大的成本支出,容易使政府從農民的土地上掘取利益,引發社會問題。」「眼睛只盯著土地,不系統考慮解決『三農』問題,絕對行不通。」這是鎮江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黃毅的見解。一路采訪,記者發現,蘇南的基層領導幹部,對這一點的認識高度一致。

「動」土有據。這是記者對蘇南城鎮化土地管理的總體印象。統籌城鄉,科學規劃是龍頭。無論是在鎮江新區,還是常州新北區,「萬頃良田建設工程」項目區指揮部的四壁,都張貼著項目區現狀圖和發展規劃圖,標示著這里未來3年將發生的變化。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的同志對記者說:「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所有的試點方案都經過了專家評審、群眾公示、民主聽證、省轄市人民政府初審、省國土資源廳審核等重重關口,要求項目區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城鄉一體化規劃緊密銜接,確保耕地面積不減少,建設用地不增加,農民利益不受損,國土規章不違背。我們始終強調一點,宅基地和村莊整理後節約出來的土地,首先用於補充耕地和安置農民,餘下的建設用地,只能在項目區內調劑使用,不允許跨區域置換。我們的目的是優化用地布局,實現土地節約、集約、高效利用,而不是「賣指標」。

「保護耕地,健全公共服務體系,滿足產業發展和城市化需要。這三塊構成了政府花大氣力推動『萬頃良田建設工程』的綜合動因。當然,前提是要時機成熟。」鎮江市副市長、新區黨工委書記李小平說:「我們這里非農產業比重已經超過90%,大部分農戶已不再主要靠種地為主要收入來源。而土地綜合整治調出來的地能夠迅速滿足當地產業發展、城市化和農民就地就業的需要。天時、地利、人和,才可能穩操勝券。」

統籌的思路帶來系統的解決方案。與不少地方政府「圍著指標打轉轉」的「掛鉤」動機形成對比,蘇南基層政府在「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建設中對農民土地權益及社會和諧問題的關注度顯然更高。有形的耕地「紅線」之外,農民的權益保障底線,構成了約束政府行為的另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記者了解到,蘇南「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普遍讓項目區農民的土地權益從三方面得到保障:一是以村為單位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將農民合法承包田和自留地的經營權以入股形式集中起來,統一發包給專業公司經營,收益歸農民所有;二是對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整理後新增的耕地面積確權給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收益按村集體經濟組織章程進行分配;三是按照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將部分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用於建設工業集中區標准廠房,實現集聚集約開發和產業配套提升,收益仍歸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組織分配。

另一方面,蘇南藉此契機更加註重做好集聚節約文章。李小平說:「對調出來的建設用地指標,我們非常珍惜。原來一般意義上的招商引資,全面轉變為招才引智和招商選資。這一輪的發展一定要是創新型發展、智能型發展。對污染項目、能耗高的項目、投入高產出少的項目,我們通通拒絕。」

老百姓的意願

「對『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我們發自內心擁護。」蘇南一路行,所到之處,記者從當地農民真摯的話語中感受到了他們的期盼和熱情。

鎮江新區丁崗鎮留村農民聶鳴:我們村裡有4000多畝地,前年統計了一下,拋荒了800多畝。村裡的青壯勞力,大多外出打工,全村基本上沒有純農戶。留在家裡種田的,種的也是「面子田」、「懶漢田」,根本不指望靠它來收入。村裡不少人都是請外地人來種,一畝地給60元錢。地種不好,撂在那裡。這種情況,政府不推動改變,靠農民自覺推動不可能。

去年,李小平書記來了,帶來了「萬頃良田建設工程」,說實話,也把希望帶來了。大家積極性很高,都踴躍參與。一期工程,留村整理出了1000多畝耕地,多了不止1/4。拆遷的時候,家家戶戶,宅基地帶院子,從一磚一瓦到院子里的果樹、菜園子,政府都考慮到補償,不能讓老百姓吃虧。承包地入了股,農民不種地,每畝地還能拿到800元錢,整理多出來的土地,還能參加第二次分配,這是多麼實惠的事情!

常州新北區章村村民王明華:我是純農戶種田的。分田到戶的時候,家裡6口人,分給我5畝地。當時為了公平,組里106畝地,分成好多塊,每戶均攤。最好的田3畝一塊。我家那5畝地,分散了8塊,種田要走一公里路。種田沒效益,種一畝地頂多利潤100元錢,還有農業稅。好多人不種田了,田裡的草長得老高。前些年,我買了一台收割機,幫人種田,代別人交農業稅。

搞「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我10年前就有這個願望了。現在,我家老房子拆了,政府補給我近40萬元,上樓後,分了兩套新房子,一套自己住,一套給父母,連來帶去,還富餘十多萬。我現在作夢都在想,用這些錢買台什麼車,搞什麼經營……

丁崗鎮鎮長、書記周林妹:「萬頃良田建設工程」解決了農村勞動力的大問題。土地集中連片發包出去以後,土地效益大大提高。在二輪土地承包的基礎上,採取土地流轉的方式,每畝地分給老百姓800元錢。一年不種田,一畝地仍能收成800元錢。老百姓不用去吃苦,就能掙到這個錢。老百姓是願意的。農民的平均收入也明顯提高,一是從土地流轉得來的,二是就業。鄰里中心等大型的服務機構,都需要工作人員,土地發包出去後也需要懂種田技術的農民參與,事實上他們的身份已經從一般的農民變成了種田工人,是拿工資的了。

鎮江新區丁崗鎮留村村官殷榮春:「我家有承包地4畝7分,加上自留地,一共5畝6分田。兒子在鎮江公司里上班,家裡的承包地,先前全交給外人種。每畝地,純收入最多500元。」

現在家裡的田全部流轉了,按照800元一畝,每年補給我家5000元錢。原先我家的宅基地有200多平方米,一期工程拆掉了。補償給我30萬元,新建的房子分給我們兩套,一套140平方米,四室兩廳,一套85平方米,兩套房子要23萬元,還富餘六七萬,我簡單裝修還用不完。大房子我們老兩口自己住,小房子可以出租。有人問我,原先那麼大的房子拆掉了不可惜嗎?我說,現在的房子雖然空間小了點,但是總體的生活環境有了質的變化,生活質量提高了。我年輕時當教師,一邊要教書,一邊要種田,難得很。今年我63歲,退了休,不用再種田了,到老年大學上上課,練練書法,畫畫國畫,生活品質提高了。

實話說,「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對我們農民是件大好事。要我看,它是一步到位,從根本上解決了問題,起碼縮短了一代人進城的時間和成本。要不,農村得有多少人沒錢在城裡蓋房子,給社會帶來多少不和諧……

通過鎮江新區「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建設工程安置房住宅小區的規劃設計,記者能夠感受到殷榮春老人所指「一步到位進城」的內涵和深意。

據介紹,整個小區充分借鑒和吸收周邊城市先進住宅小區的建設理念,以鄰里中心的建設模式為主,引導消費,培養商業氛圍,最大限度地考慮老百姓生活、學習、娛樂的便利。每個小區均有物業管理用房、社區用房、地下室、人防等相關配套設施。考慮生活便利需要,每棟建築物均有半地下室作為住戶的儲藏室及地下停車場。鄰里中心包括一個幼兒園、菜場、洗浴、商業用房及一個鄰里公園。

這無疑是一個現代化、高標準的住宅小區。這樣的居住區,當是多少代農民的夢想吧。

保姆式的政府

細節決定成敗。一路上,記者被基層政府的用心良苦和無數細節所打動。

增減掛鉤,最主要的資金來源是土地。騰出來的土地怎麼用,用在哪兒,土地上的增值收益如何分配,成為考驗政府在城鎮化進程中駕馭能力和水平的試金石。

常州新北區「萬頃良田建設工程」位於孟河鎮、西夏墅鎮境內,項目總投資約13億元,目標有三:新增耕地面積2000餘畝,建成高標准農田2.3萬畝;通過居民點和獨立工礦地拆遷增加農用地1609畝;新建安置房53.88萬平方米,集中安置兩個鎮12個行政村2700多名農戶。

圍繞「錢從哪兒來」、「地往哪裡流」,曾任新北區委書記、現任新區農林局局長的范春苟告訴記者,新區政府著重打造好兩個平台:投融資平台和土地流轉平台。落實到操作的每一個細節,政府都有政策層面的章法。以土地流轉為例:項目區所涉及的12個行政村全部成立了股份合作社,具備法人資格。為確保農民權益不受損,新區政府定了幾個政策。一是流轉資金最低不低於500元/畝(這個標準是根據前三年農民凈收入測算的)。二是建立遞增機制。5年一個周期,按20%比例增長。三是農民的政策性補貼全部歸農民。這意味著農民土地的經營權流轉了,收益權沒有改變。

廢棄地變良田,多出來的耕地收益如何分?新北區政府想出了「四三三」的分配方案。40%歸村民,以不低於每畝500元的價格,同樣發包;30%給到合作社作為工作經費,另外30%要作為風險金。因為企業經營存在風險,一旦企業倒閉,合作社就可以啟用風險備用金,渡過難關。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動用農民土地,政府首先要考慮如何確保讓轉移的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變換身份得實惠。」李小平說,我們要把「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打造成「親民、惠民、利民」工程。

農民變市民的過渡期,政府絕不能作「甩手掌櫃」。比如,原來農民家家戶戶都有自留地,自己不用買菜。進了城,如果與市民同享高菜價待遇,他肯定會發牢騷。怎麼辦?我們系統處理這個問題,調出來的「萬頃良田建設工程」里,一定要有幾百畝、上千畝的蔬菜基地,給新區農民原價,不能讓他感受到進城後生活支出成本大的變化。我們還考慮給拆遷戶發放一張綠卡,持這張卡可以買到最低價的菜,可以享受到人家享受不到的待遇。

李小平告訴記者,類似的問題,他想到了20多個。「作夢都在想怎麼解決問題。」比如,物業管理費,不要農民掏錢,政府補貼。還有家裡老人怎麼辦?辦喪事的地方,公共服務一定要做得足夠好。包括業余時間的精神生活,文化生活,社區服務,這些都要考慮。「過渡期,政府要考慮這些問題,要提供保姆式的服務。」

「我們在研究一個問題,能不能在新區加快發展的同時,讓老百姓用三年時間,實現人均純收益的翻番,達到人均兩萬元?」李小平說,「新區要加快發展,要想辦法讓老百姓致富,要讓農民和市民真正成為一家人,互相支持發展,配合發展,在城鎮化過程中,充分共享發展成果。」

「財政收入是底氣。新區發展後,老百姓的保障水平要有大幅度提高。第一,是保障的全覆蓋,各種保障要逐步到位。第二,是充分就業。今年推出了三年全民就業大計劃,三年要有10萬人就業、1萬人完成創業。要讓就業創業在我們新區變成一種時尚。對中老年人,政府可以購買一些公益性崗位,讓其充分就業。第三,是大幅度增加財產性收入。有兩三套房子的,可以拿出一套用來出租。更主要的是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化後,農民原來的資產能夠變成財產性收入。」

「一塊財產性收入,一塊就業性收入,一塊保障性收入,再把社會公共福利體系這一塊建設好,我想未來的新區應該是一個幸福和諧的社區。」李小平語氣肯定。

臨行前,鎮江新區的同志告訴記者,新區現在已經開通廣播電台「新區之聲」,頭天的新聞剛剛播出,第一批拆遷老百姓已經集體組織參觀了上海世博會,老百姓歡欣鼓舞。「我們就是要讓他們到大城市裡見識見識,讓他們切身感受到城市讓生活更美好!」

2. 雲南省地方法人壽險公司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自然、統籌兼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基本要求,充分借鑒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成功經驗,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精神,創新體制機制,把恢復重建與生態修復、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結合起來,「輸血」和「造血」結合起來,優先解決受災群眾最關心、要求最迫切的問題,科學評估、科學規劃、科學重建,力爭使受災地區恢復重建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有一個新的提升。
(二)基本原則。
參照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支持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根據受災地區屬於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實際情況,中央加大支持力度,努力爭取災後恢復重建的最大效益和最好效果。
一是中央統籌,總量包干。根據災害損失規模、災後恢復重建需求和地方財力、捐贈資金等情況,統籌現有各類財政資金用於災後恢復重建,對地方實行總量包干,同時綜合運用各類政策,使政策安排、資金投入和重建規劃相互銜接、相互配合。
二是突出重點,兼顧一般。重點支持受災嚴重地區的居民住房、公共服務、地質災害防治、基礎設施和產業等恢復重建,兼顧一般受災地區城鄉居民倒損住房修復和重建。
三是地方為主,各方支援。發揚偉大抗震救災精神,把國家支持、社會援助、群眾互助、生產自救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和群眾主體作用,充分調動市場和社會力量,努力形成災後恢復重建合力。
四是精打細算,注重實效。統籌實施各項政策措施,合理安排各類資金,創新體制機制和思路辦法,把錢用在刀刃上,不搞超國情、超標准建設,確保產生最大效益。加強對災後恢復重建資金使用各環節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合規合理使用。
二、主要政策
(一)統籌安排災後恢復重建資金。
按照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補助資金標准,並考慮魯甸地震受災地區實際情況,中央財政安排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補助資金,包干給地方,由雲南省統籌安排使用。財政部制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
雲南省要通過調整支出結構集中財力用於災後恢復重建。各類捐贈資金要統一納入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由雲南省統籌安排用於災後恢復重建。引導紅十字會和慈善會等公益性社會團體將所接受的捐贈資金認建或承建重建規劃內項目。通過銀行貸款、居民和企業自籌資金等多渠道籌措災後恢復重建資金。
(二)稅收政策。
1.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1)對受災嚴重地區損失嚴重的企業,免徵災後恢復重建期所在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對受災地區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取得的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款項和物資,以及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務院批準的減免稅金及附加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對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在五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
(2)對受災地區企業、單位或支援受災地區重建的企業、單位,在三年內進口國內不能滿足供應並直接用於災後恢復重建的大宗物資、設備等,給予進口稅收優惠。
2.減輕個人稅收負擔。對受災地區個人接受捐贈的款項、取得的各級政府發放的救災款項,以及參與抗震救災的一線人員,按照地方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規定標准取得的與抗震救災有關的補貼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3.支持基礎設施、房屋建築物等恢復重建。
(1)對政府為受災居民組織建設的安居房建設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轉讓時免徵土地增值稅。
(2)對因地震住房倒塌的農民重建住房佔用的耕地,在規定標准內的部分免徵耕地佔用稅。
(3)由政府組織建設的安居房,對所簽訂的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房屋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4)對受災居民購買安居房,免徵契稅;對因地震損毀的應繳而未繳契稅的居民住房,不再徵收契稅。
(5)經雲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對經有關部門鑒定的因災損毀的房產、土地,免徵災後恢復重建期所在年度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經批准免稅的納稅人已繳納稅款可以在以後年度的應繳稅款中抵扣。
4.鼓勵社會各界支持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
(1)對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捐贈給受災地區的,免徵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2)對企業、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受災地區的捐贈,允許在當年企業所得稅前和當年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3)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物品)直接捐贈或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捐贈給受災地區或受災居民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徵印花稅。
(4)對專項用於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能夠提供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權單位出具的抗震救災證明的新購特種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符合免稅條件但已經征稅的特種車輛,退還已征稅款。
5.促進就業。
(1)鼓勵受災地區人口有序向城鎮轉移。受災嚴重地區的企業在新增加的就業崗位中,招用當地因地震災害失去工作的人員,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按實際招用人數和實際工作時間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由雲南省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2)受災嚴重地區因地震災害失去工作後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以及因地震災害損失嚴重的個體工商戶,按每戶每年8000元的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准最高可上浮20%,由雲南省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三)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
1.減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對受災嚴重地區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免收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對企業和有關經營者免收屬於中央收入的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雲南省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受災嚴重地區酌情減免屬於地方收入的政府性基金。
2.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受災嚴重地區的礦產資源開采企業,全部免收屬於中央收入的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對銀行、信用社、郵政儲蓄機構(包括注冊地在受災地區的法人機構及在受災地區的分支機構),全部免收銀行業機構監管費和業務監管費;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包括注冊地在受災地區的法人機構及在受災地區的分支機構),全部免收保險業務監管費;對證券、基金、期貨公司(包括注冊地在受災地區的法人機構及在受災地區的分支機構),全部免收證券市場監管費。水資源費中央分成部分三年內不上繳。雲南省根據本地區實際,對受災嚴重地區酌情減免由中央級批准屬於地方收入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本省出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金融政策。
1.支持金融機構盡快全面恢復金融服務功能。加快修復基層金融網點,鼓勵受災地區金融機構適當減免客戶賬戶查詢、掛失和補辦、轉賬等收費。
2.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
(1)引導金融機構切實加大系統內信貸資源調劑力度,對受災地區信貸需求優先支持。
(2)根據災後恢復重建的實際需求,及時增加對受災地區再貸款、再貼現額度。對受災地區金融機構發放的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分別在正常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基礎上下調1個百分點;繼續對受災地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執行傾斜的准備金政策,下調受災地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率1個百分點。
(3)對受災地區誠實守信的借款人災前已經發放、災後不能按期償還的各類貸款,2015年7月31日前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為不良記錄,不影響其繼續獲得受災地區其他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充分考慮借款人的實際情況,積極採取多種有效方式和措施實施貸款重組。
(4)加大對受災地區重點基礎設施、特色優勢產業、小微企業、「三農」和因災失業人員等的信貸支持力度。對受災地區因災失業人員和吸納受災群眾就業達到一定比例的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支持。
3.加強信用環境建設。
(1)加快整理核實受災地區金融機構客戶基本信息;對暫時無主客戶的債權,另賬保存;依法確認和保護遇難者賬戶資金、金融資產所有權和繼承權;加快保險理賠進度,提高理賠效率。
(2)對於符合現行核銷規定的貸款,按照相關政策和程序及時核銷。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對因災形成的不良債務實施有效重組,幫助企業和個人恢復生產和償債能力。
(3)充分利用櫃台、媒體等有效渠道,加強政策宣傳,強化還款意識,使受災群眾充分認識到災後恢復重建貸款與重建補助的本質區別,積極引導受災群眾樹立「誰貸款、誰還本、誰付息」的理念,增強借貸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觀念。
4.實施住房重建優惠信貸服務政策。
(1)國家開發銀行可將受災地區城鎮居民住宅區重建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給予貸款支持。對受災地區普通商品住宅、保障房開發建設項目,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貸款利率方面給予優惠。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農戶收入狀況與特點,提供靈活多樣的貸款償還方式,減輕農戶的本金償還壓力。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農民自建住房貸款。
(2)城鎮受災地區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可適當下浮,首付款比例最低可為10%,具體利率水平和首付款比例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各檔次均優惠1個百分點。
5.發揮資本、保險市場功能支持災後恢復重建。
(1)鼓勵上市公司參與受災地區重建,支持擬將募集資金投向受災地區恢復重建和生產的公司融資申請。
(2)引導、指導有關保險業機構加大對災後恢復重建保險資金的投資力度。
(五)土地政策。
1.對受災地區及非受災地區為安置受災居民新建各類安置住房,以及受災地區的行政機關、企事業等單位因災造成房屋倒塌、損毀,需要在原地進行重建或遷至異地重建,規模不超過原有規模的,免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需要佔用國有土地的,免收土地出讓收入。
2.對利用政府投資、社會捐助以及自籌資金為受災居民建設非商品住宅用地,或採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建設的經營性基礎設施、公益性設施用地,可採取劃撥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對按規劃需要整體搬遷的工商企業經營用地,其使用的原國有建設用地經政府收回後,可按相應的標准、用途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並予以公示;對按規劃需要異地重建的村莊確需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可採取劃撥方式供地,被搬遷村莊原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可復墾為耕地或由政府收回。
3.對投資規模大、促進地區經濟發展作用明顯的新建工業或大型商業設施等項目用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降低地價標准,報雲南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4.保證災後恢復重建用地。
(1)優先核定受災地區重建用地規模,科學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妥善解決原地重建、異地重建等不同類型的用地需求。如確有需要,可適時調整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建設用地、耕地及基本農田布局,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對災後恢復重建需要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在國家下達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中優先安排,指標不足的,可本著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預支安排,並經分類統計後上報,由國土資源部認定。
(2)重建用地報批時,沒有占補平衡指標的,以正式批復的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審核意見或立項文件為依據,並通過農村土地整治監測監管系統報有關部門備案後,採取邊占邊補方式落實占補平衡。由雲南省統籌耕地開墾費實施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完成災後恢復重建用地的占補平衡任務。
(3)對規劃異地重建的城鎮和村莊,凡廢棄村莊和城鎮具備復墾條件的,可以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增減掛鉤指標可在市域范圍內安排使用。對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用地,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或安排供地。
(4)徵收農村集體土地的,要做好被征地農民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
5.根據受災地區各類用地的特殊要求,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報批材料,調整審批程序,依法依規,保證及時高效用地。
6.支持受災地區開展土地整治,統籌安排災毀土地的整理復墾,地方可統籌使用中央分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省級留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資金重點開展災毀耕地復墾。
7.在做好生態安全評估的基礎上,可先行使用林地,在國家規定的災後恢復重建結束後半年內再補辦手續。所需林地定額不納入「十二五」期間佔用徵收林地定額。災後恢復重建民生項目、農林生產設施項目等,免交森林植被恢復費。
(六)就業援助和社會保險政策。
1.加大就業援助。
(1)將雲南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因地震災害出現的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及時納入就業援助的對象范圍,優先保證受災地區零就業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
(2)將本地就業困難人員正在參與的抗震救災相關工作崗位,按規定納入現有和新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認定范圍,時限為三個月。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提供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3)對受災地區企業在重建中吸收就業困難人員的,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社會保險補貼。
(4)對從事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5)對因地震災害中斷營業後重新開業的個體工商戶,按規定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6)雲南省人民政府在確保失業保險金按時足額發放前提下,對受災地區企業採取適當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等措施。
(7)按規定對受災地區從事個體經營的有關人員三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8)受災地區企業恢復生產、公路和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須優先吸納當地受災群眾就業。雲南省各級政府要組織引導好受災群眾參加以工代賑和生產自救活動。
(9)對長期在外務工和轉移就業的受災地區勞動者,在政策上給予支持和補助。對東部沿海等地區各類企業(單位)招用受災地區勞動者,與之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受災地區勞動者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所需資金從東部沿海等地區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對轉移就業的勞動者給予一次性交通補貼,所需資金從受災地區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上述兩項政策審批截止時間為2015年底。
(10)對受災地區實行就業援助所需相關資金,按規定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中央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給予適當支持。
(11)受災地區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因災停產、歇業期間,對暫時失去工作崗位的職工,按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發放期限截止到企業恢復生產當月,最長不超過十八個月;對受災企業在恢復生產期間開展職工培訓的,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企業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
(12)受災地區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可按規定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自主創業並招用其他失業人員就業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一次性給予3000元創業補助金。
2.保障工傷保險待遇支付。
(1)對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認定為工傷的,在核實傷亡人數、傷殘等級及具體待遇標準的基礎上,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相關待遇。
(2)對未參加工傷保險傷亡職工的工傷待遇支付,由職工所在企業(單位)負責解決,企業(單位)無力支付或已不存在,並符合救助條件的,可通過相關的社會捐贈、社會救助制度予以幫助。
3.保障養老保險待遇支付。
(1)對受災較重、暫停生產的企業,允許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因災無法恢復生產,經法院或有關部門宣告關閉破產企業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使用破產財產清償,不足部分應按規定報批後予以核銷。
(2)加大省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受災地區的調劑力度,確保受災地區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3)支持受災地區全面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確保基礎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參保居民因災造成繳費困難的,由本人向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可以緩繳。
4.保障醫療保險待遇支付。
(1)抓緊恢復受災地區各項醫療保障制度的運行,妥善解決受災群眾看病就醫問題。
(2)傷員應急救治工作完成後,受災群眾的醫療費用原則上通過現行社會保障制度解決。
(3)今年內可在受災地區實行過渡性醫療衛生措施,向受災群眾免費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包括一般常見病治療、傳染病防治和衛生防疫。
(4)2014年至2015年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受災地區困難群眾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由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幫助解決。
5.保障受災困難人員基本生活。對受災地區符合《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失業人員,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等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納入相應保障范圍,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七)產業政策。
1.按照國家有關產業政策要求,結合受災地區特點,優化產業布局,實施差別化的產業政策。支持受災地區消納留存電量和中小水電,減少棄水,規劃建設水電鋁等清潔載能產業,促進礦電結合。
2.支持恢復發展規模化種養業、設施農業、特色經濟林及林下經濟、農產品精深加工業等產業,支持恢復發展化肥、農葯、飼料等農業生產資料生產,加強特色農產品產銷對接,發展特色農業和文化旅遊產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進綠色可持續發展。
3.對受災嚴重地區中央農機購置補貼比例可提高到50%。
4.支持雲南省將溪洛渡、向家壩水電站留給雲南的枯水期54億千瓦時留存電量留給受災地區使用,鼓勵符合條件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通過電價結算方式實現留存電量補償;支持受災地區建設中小水電、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及符合產業政策的余熱余壓余氣發電、煤礦瓦斯發電等。
(八)地質災害防治和生態修復政策。
1.有關部門要進一步開展受災地區的航空遙感及地質災害調查、排查、重大地質災害點勘查和危險性評估工作。支持重點地區和流域地質災害監測與綜合治理工作。
2.有關部門要重點開展受災地區中大比例尺區域地質、環境地質、工程地質、有害元素分布、地下水污染等基礎數據的調查與更新,部署典型地區地質條件調查。開展災區地質災害成災機理和模式研究。開展當地斷裂帶的專題調查研究和監測,對地震活動帶的活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等。支持地質災害應急體系和應急避險場所建設。
3.在農戶自願的前提下,對受災地區符合條件的耕地優先納入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實施范圍。對因災損毀的退耕還林工程造林地補植補造種苗費用,可按規定享受中央財政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扶持。
4.對已經享受集體公益林補償政策的農戶,因災造成公益林面積損毀,進行補植補造並符合相關規定的,繼續享受生態補償政策。
(九)其他政策。
1.將受災地區作為烏蒙山集中連片扶貧的重點地區,對受災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建設、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給予支持。
2.加大以工代賑力度,鼓勵受災地區群眾參與建築廢墟清理、住房建設、小型基礎設施修復等災後恢復重建任務。
3.組織力量支持幫助受災嚴重地區加快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簡化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審批程序,對納入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的項目,原則上由雲南省自行審批。
4.災後恢復重建項目要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有關部門應開辟環評綠色通道,簡化相關手續,協調相關環評機構開展支援。
5.支持受災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國家制定的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和指導雲南省編制的災後交通恢復重建專項規劃所確定的項目和資金安排原則,加快實施有關交通基礎設施項目。
上述政策措施,未明確執行期限和適用地區范圍的,執行期限與國務院確定的災後恢復重建期一致,適用地區范圍為國務院確定的受災地區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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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何解決小城鎮建設融資

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機制。小城鎮建設必須解決好投融資機制問題。要創新思路,建立政府主導的多元化小城鎮建設投融資機制。一是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各級財政都應設立專項資金,統籌安排用於支持小城鎮,尤其是重點中心鎮和特色鎮道路、排水、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市政設施建設,或用於小城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貸款的貼息。完善鎮級財稅管理體制,增強鎮級財政活力,小城鎮范圍內經營性用地出讓凈收入全部返還所在鄉鎮,用於小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新增地塊有償供應收益,要有相當比例用於項目區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當年收取的小城鎮建設維護稅和基礎設施配套費,年底全額返還鄉鎮。對小城鎮建設中涉及市權范圍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減免政策,支持小城鎮開發建設。二是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小城鎮建設。要充分利用本地優勢,實行優惠政策,開展招商引資;對部分市政公用設施和社會公益項目採取拍賣、租賃、承包、轉讓等方式,實行市場化運作,增加城鎮建設投入。三是利用房地產開發促進基礎設施建設。將城市房地產開發引入小城鎮,制定小城鎮房地產開發的土地支持政策。各縣市每年應統籌安排一定比例的農用地轉用計劃,用於支持小城鎮建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根據小城鎮發展規劃的需要及時修編,為小城鎮發展預留空間。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形成的土地指標,按一定比例用於小城鎮建設。對重點中心鎮和特色鎮的用地計劃實行單列,優先保障用地供應,減免房地產開發建設相關規費,降低房地產開發成本。

4. 長沙市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的2010年工作重點

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是今年和今後一段時期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我們要按照市委《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工作綱要》的統一部署,有序推進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產業發展、生態環境和管理體制一體化,加快創業之都、宜居城市、幸福家園建設。今年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搶占後金融危機時代的發展制高點,關鍵在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利用成本優勢發展傳統產業,利用人才智力優勢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利用地理優勢承接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做大做強優勢產業集群。以園區為載體,以工程機械、汽車製造及零部件、食品煙草、新材料等大型企業為龍頭,培育配套中小企業群體,延長產業鏈,力爭千億產業集群零的突破。抓好園區項目儲備和土地儲備,主動承接產業轉移,促進產業集聚發展。扶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以中電軟體園為核心的電子信息產業、以瀏陽生物醫葯園為核心的生物醫葯產業、以光伏太陽能為核心的新能源產業、以遠大住宅工業為核心的新材料產業、以武廣片區為核心的高鐵經濟發展。支持高新區建設創新型科技園區,推進經開區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突出壯大生產性服務業,重點發展現代金融、現代物流、電子商務、咨詢中介等產業,加強服務外包基地和芙蓉中央商務區建設。積極發展生活性服務業,引導發展便民服務和市政公用事業。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積極發展城郊型、生態型農業,穩定發展縣域經濟。突出十大農業主導產業,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扶持農產品精深加工龍頭企業發展,全市農產品加工銷售收入增長18%以上。推進農業標准化生產,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市場准入制度,加強動物疫病防控。扶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揮供銷社、信用社的服務功能,完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
(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繼續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保持投資強度。全年計劃重點項目485個,完成投資1333億元。拓展融資渠道。完善和落實鼓勵民間投資的各項政策,激活民間投資。進一步創新招商方式,優化招商環境,全年引進外資22億美元,引進市外境內資金635億元。發揮城建投、先導投等融資平台作用,啟動地方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支持企業上市融資,擴大小額貸款公司試點。開展農村合作金融綜合改革,創造條件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信託產品。優化投資結構。堅持以投資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加大重大產業項目、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民生項目建設投入,力爭產業投資佔全社會投資50%以上,工業投資增長25%以上。突出重大項目建設。完成60號令拆遷掃尾工作,以拆遷推進項目建設。加快廣汽菲亞特、比亞迪等重大項目建設,盡快形成中國汽車工業新的板塊。加快地鐵2號線、營盤路過江隧道、湘江綜合樞紐等重大工程建設,完成南北貨站遷建。
(三)推進城鄉一體化。落實強農惠農政策,促進城鄉資源優化配置,實現以城帶鄉、城鄉融合發展。加快城鄉建設互動對接。促進城鄉基礎設施同網規劃、同步建設,抓好瀏大、開元東路等干線公路改造建設,加快長瀏、長韶婁等高速公路建設,完善城鄉路網。加強城鄉結合部規劃管理,支持縣(市)城提高綜合承載能力,調整優化城鎮布局,重點扶持20個中心鎮和50個中心村的規劃建設。繼續推進農村「四大工程」建設。新增硬化通村公路1500公里;全面完成農村電網改造提質;新解決45萬農村人口安全飲水問題,集中力量用三年時間完成水庫除險保安和骨幹山塘清淤工作;新建沼氣池1萬口;加大農村固體垃圾處理力度,建成鄉鎮垃圾轉運站19個、村級垃圾收集站300個,建成鄉鎮污水處理廠12個,完成鄉鎮集鎮環境綜合整治20個。突出解決農村四對矛盾。著力解決農業比較效益相對較低和農民收入亟待提高之間的矛盾,農民就業轉移與城市就業崗位有限之間的矛盾,現代農業要求規模經營與農村土地個人承包之間的矛盾,新農村建設需要高素質農民與農村人口素質偏低之間的矛盾,加快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推動農業產業化,增加農民收入。
(四)推進區域消費中心建設。充分利用高速鐵路、高速公路、航空、水運等綜合交通優勢和周邊消費需求,創造更好的城市品質、生態環境,提高消費吸引力。擴大消費需求。提高城鄉勞動者收入水平,增強城鄉居民消費能力。落實家電、汽車下鄉及以舊換新等政策,鼓勵發展消費信貸,擴大居民消費。支持外經外貿企業出口,擴大對外出口。培育消費熱點。啟動電信、電腦、電視「三網融合」,促進信息消費。發展會展經濟,辦好重大節會。加快嶽麓山、灰湯溫泉、銅官窯等重點景區建設,打造一批旅遊精品項目,發展生態旅遊,擴大旅遊消費,將旅遊業打造成為戰略性支柱產業,實現旅遊總收入400億元以上。優化消費環境。加強五一商圈、黃興路步行街、東塘商業中心等特色商業街區建設,科學規劃建設先導區商業網點,打造商業地標和大型商業綜合體。推進農村商品交易市場、商品配送中心、「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繼續推進農貿市場提質改造。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整治,推進食品安全城市建設。推進徵信和信用體系建設,營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著力構建長株潭「半小時消費圈」、「3+5」城市群「一小時消費圈」、省外周邊城市「兩小時消費圈」,把長沙打造成為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區域消費中心。
(五)推進現代宜居城市建設。堅持精細管理城市規劃、建設和運行,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注重規劃引導調控。加快城市總體規劃修編,統籌各類規劃的編制,注重要素聚合,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加強對各縣(市)的規劃指導和管理,構建城鄉一體的規劃國土管理新體制。落實色彩、綠線規劃,推進規劃進社區工作,強化規劃實施的社會監督。加快中心城區建設。按照「打通出口、暢通城區、聯接兩岸、提升品質」的思路,重點推進中山西路、南湖等片區建設,啟動地鐵1號線、南湖路過江隧道、福元路湘江大橋、橘子洲大橋擴建、湘府路大橋、餐廚垃圾處理中心等項目建設;進行東二環道路改造。不斷改善居住環境。擴大城市綠地規模,實施湘江兩岸亮化工程,新建社區公園20個、站廁30套,完成5條景觀街建設,加快15個困難企業小區環境綜合整治。完成城區截污口改造和排水堵點疏浚,力爭城區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處理。鞏固渣土、揚塵、噪音和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成果,城市空氣質量優良率保持90%以上。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城市重要節點、主要幹道往往體現城市的氣質和形象,要重點加強整治和管理。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和開放式老舊居民社區物業化服務。堅持公交優先,實施交通疏導工程三期。繼續加強違章廣告和門店招牌整治,嚴格控制新的違法違章建築產生。夯實文明創建基礎工作,抓好各項創建項目達標,推進人民滿意城市建設。
(六)推進「兩型社會」建設。堅持重點突破、全面推進,著力在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先行先試、取得實效。加速大河西先導區建設。完成嶽麓大道西延拓改、坪塘大道等6條道路建設,啟動洋湖大道、黃橋大道二期建設,形成核心區道路基本框架。推進濱江新城、梅溪湖、嶽麓山大學城三大片區開發,全面完成嶽麓山風景名勝區環境整治,基本完成坪塘老工業基地退出。著力推進節能減排。全面實施環保三年行動計劃,突出工業污染、農村面源污染、城鄉垃圾治理。實施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城區退出畜禽養殖業,完成500頭以上生豬規模養殖場污染治理。加強湘江流域長沙段飲用水源保護和瀏陽河、溈水等支流水質環境治理,完善城鄉環境質量監測網路。繼續抓好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和重點建築節能節水改造,推廣綠色建築,推進節約型城市和國家節水型示範城市建設。加大重點領域改革創新。推行新增項目能耗審核制度。推進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改革,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實行市級生態公益林補償制度,擴大環境資源交易規模。推進土地綜合整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先征後轉」,實施耕地佔用補償制度,加大閑置用地處置力度。加強林地承包經營權管理,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穩步推進農村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探索實行城鄉統一的戶籍管理制度,使在城鎮就業和居住的農民有序轉變為城鎮居民。力爭完成國有企業改革。
(七)推進民生事業發展。突出抓好省市為民辦實事工程,著力解決一批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迫切的民生問題,不斷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制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辦法,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分別新增參保16.8萬、2.5萬、4.38萬、4萬和2.3萬人。加強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和紅十字會工作。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提質改造鄉鎮敬老院6所,每個城市社區建設1個居家養老服務站。堅持創業帶動就業。繼續實施創業富民工程,全面落實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資金補貼等政策,鼓勵和扶持更多勞動者自主創業。完善就業信息平台,加強就業援助,健全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完成職業技能培訓13萬人次,全年新增就業崗位8.7萬個,保持「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著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有效吸納就業。突出解決居民住房問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一步規范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發放,開展「城中村」改造試點,推進棚戶區改造,力爭完成棚戶區拆遷200萬平方米,新建(籌集)廉租房6000套。改造農村危房2000戶。住房是群眾花錢最多、關注最多的問題,住有所居是每個人的夢想,政府要千方百計幫助群眾圓夢。
(八)推進社會建設。把加強社會建設作為擴大內需的重要舉措。加快創新型城市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快實施重大科技專項,引導支持企業自主研發,完成技改投入660億元,科技成果轉化率提高2個百分點,高新技術產業總產值增長25%。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實施引進國際高端人才和引進儲備萬名優秀青年人才三年行動計劃,以人才結構的轉型優化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建設教育強市。繼續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完成職教基地建設,推動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促進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突出解決好睏難家庭子女上學問題。強化素質教育,減輕學生和教師負擔,讓孩子們快樂學習,健康成長。實施文化強市戰略。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快青少年宮等文化站場(館)建設,推進農家書屋工程。加強歷史文化街區(巷、古鎮)、歷史文化遺存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和保護。加快文化產業發展,建設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文化產業總產值增長20%以上。加強健康城市建設。實施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加強重大傳染疾病預防控制,穩妥推進參合農民門診統籌補償、寧鄉基層醫療衛生綜合配套改革試點。開展全民健身運動,組團參加省第十一屆運動會。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質量。抓好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建設和諧長沙。健全信訪工作機制,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軍警民聯防聯治和應急管理體系,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和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發揮宗教界的積極作用,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抓好重點領域生產安全,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增強國家安全和全民國防意識,加強民兵預備役建設,爭創全國「雙擁模範城」五連冠。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時,按照體現特色和發揮優勢相結合、當前發展與長遠發展相結合的要求,廣泛調查研究,深入系統分析「十二五」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性重大問題,問計於民,問計於專家,集思廣益,科學編制「十二五」總體規劃和各專項規劃,為長沙科學發展、率先發展提供行動綱領。

5. 太康縣國土資源局

太康縣地處豫東平原,隸屬周口市,地理坐標為北緯33°54′~34°17′,東經114°32′~115°08′。太康縣有文字記載的歷史有5000多年,夏王太康曾遷都於此。太康故稱「陽夏」,秦王贏政二十三年(前224年)始置陽夏縣,隋文帝開皇七年(587年),改陽夏縣為太康縣,沿襲至今。縣南北長44.25公里,東西寬55.25公里,東鄰商丘市柘城縣、睢縣,北連開封市通許、杞縣,西與扶溝縣、西華縣毗鄰,南與淮陽縣接壤。全縣轄23個鄉(鎮)、768個行政村,總面積175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0.29萬人(其中農業常住人口100.1萬人)。

成富才 周口市國土資源局助理調研員

程慎重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陳忠祥 副局長

張存功 副局長

李康民 紀檢組組長

徐國民 監察隊長

張志明 主任科員

劉保恩 主任科員

王明強 副主任科員

侯欽迎 副主任科員

成富才簡介:河南濟源人,1962年5月出生。1982年12月~1982年12月,淮陽縣安嶺鄉鍛煉;1982年12月~1985年6月,任淮陽團縣委副書記;1985年6月~1986年7月,任周口團地委宣傳部副部長;1986年7月~1987年11月,任周口地委組織部幹事;1987年11月~1991年3月,任中共周口地委副科級組織員;1991年3月~1993年1月,任周口地委組織部黨管科副科長(正科級),下派搬口鄉任副書記;1993年1月~1997年2月,任淮陽縣劉振屯鄉黨委書記;1997年2月~1999年1月,任淮陽縣黃淮海開發辦公室主任;1999年1月~2001年6月,任淮陽縣委組織部正科級組織員;2001年6月~2002年4月,任淮陽縣土地管理局工作組組長,主持全面工作;2002年4月~2007年4月,任淮陽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2007年4月,任周口市國土資源局助理調研員;2010年10月至今,任太康縣國土資源局負責人,主持全面工作。

【機構設置】局內設辦公室、人事股、規劃耕地保護股、財務股、用地審批管理股、地籍測繪股、礦產與地質管理股等7個股(室);下設評估所、地產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執法監察大隊、測繪隊、國有土地管理所等6個二級機構;轄城關、城郊、毛庄、獨塘、高朗、楊廟、馬頭、轉樓、王集、龍曲、高賢、芝麻窪、常營、清集、板橋、遜母口、大許寨、五里口、老冢、符草樓、張集、朱口、馬廠等23個國土資源所。現有幹部職工334人。

【土地資源】太康縣土地總面積175400公頃,其中,耕地面積129935公頃,園地1412公頃,林地5310公頃,建設及工礦用地24900公頃,交通、水利用地857公頃,未利用地190公頃。

【礦產資源】經勘探,太康縣具有一定的煤炭、煤層氣資源,主要集中在太康縣東部,勘測煤層厚度較大的為4.7米,面積312平方公里,預測煤炭儲量約9.06億噸,煤級為無煙煤;煤層氣蘊藏在地下1000~2000米煤層中,總資源量達161億立方米,建築用沙、地熱水資源較為豐富。

【耕地保護】建立健全基本農田信息網路,每個行政村聘用信息員,明確職責。組織監察大隊、各基層國土資源所對轄區內基本農田定期開展巡查,落實基本農田「五不準」規定,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佔用耕地行為,依法嚴厲查處破壞、佔用耕地的違法案件,耕地保護取得了良好效果。全縣耕地穩定在12.9914萬公頃,劃定了基本農田保護片23個,保護塊4782個,基本農田保護面積11.16萬公頃,保護率達85.4%。

【國土資源規劃管理】《太康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2006~2020)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爭取到規劃建設用地指標12.5平方公里,確定了中心城區規模25.99平方公里,實現了各業各類用地的統籌安排和科學布局。解決了太康縣城市建設、產業集聚區建設、能源交通等各項建設用地的規劃及報批問題。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太康縣產業集聚區規劃面積為1.275萬畝,紡織工業園區規劃面積為3000畝。進駐產業聚集區的共有33家企業,龍源紙業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已建成投產。

【建設用地管理】充分發揮「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的職能作用,強化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用足用活政策,在重點項目、產業集聚區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項目建設中,堅持提前介入、全程跟蹤、超前服務,利用6條路子著力破解土地報批「瓶頸」。2010年上報鄉鎮建設用地2個批次,面積17.55公頃;城市建設用地8個批次共計252.2613公頃;組織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報件3批2700畝。

【土地利用】2010年,共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15宗,面積1574.5985畝,收取土地出讓金2.9715億元,為全縣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了資金保障。

【土地綜合整治】2010年,組織實施4個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總投資321.4173萬元,整治規模2201.76公頃。2010年第一批補充耕地項目凈增耕地66.19公頃。通過對項目區田、水、路、林、村綜合治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積141.94公頃。已實施完成了常營鎮前河村土地整理項目,新增耕地52公頃;正在實施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兩個,分別是高朗三鄉鎮土地整理項目一、二期。預計新增耕地分別為30.31公頃、21.8公頃。

【地籍管理】2010年,嚴格規范土地登記程序,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134宗,土地抵押登記14宗,為企業融資1.2億元。成功調解土地權屬糾紛案件2起,參與應訴行政復議案件2件,行政訴訟案件1件,所作行政行為全部予以維持。

完成2010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變更土地面積4334畝,變更圖斑633個,全面查清了全縣各類土地變化情況,更新了縣級土地利用現狀資料庫,保持了太康縣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的現勢性,為土地參與宏觀調控、政府宏觀決策提供了正確依據,為國土資源「一張圖」建設和依法有效的土地監管提供了基礎支撐。利用航空遙感(RS)、全球定位系統(GPS)和地理信息系統(GIS)等先進技術,全面完成太康縣第二次城鎮地籍更新調查。建立了資料庫及管理系統,形成太康縣城鎮地籍管理及應用信息系統網路,對於編制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制定有關政策,參與經濟宏觀調控,落實各項土地嚴管措施,強化集約用地起到了重要作用。

【磚瓦窯廠整治】2010年10月11日,開始對全縣22座磚瓦窯廠全部關停,拆除進入窯廠的高壓線路。嚴格按照新型牆材生產標准驗收,達到生產標准工藝,劃定取土區,經縣發改委、環保、質監、水務、安監、工商、住建、國土聯席辦8個單位「一把手」會審同意並簽字蓋章,由縣聯席辦通知電力部門供電。聯席辦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加強日常生產監管,凡有違規生產、耕地取土等行為的,一律關停。22個窯廠晾坯場全部清理,復耕土地470畝。

【清理清查違法違規用地,規范用地秩序專項整治】2010年5月27日召開動員大會,成立了以縣委書記任政委,縣長任指揮長的土地清理清查指揮部,下發了《太康縣清理清查違法違規用地規范用地秩序工作實施方案》、《違法違規用地處罰標准及完善用地手續的意見》等多個操作性強的文件。按照「查處一批,處理一批,拆除一批,完善一批手續」的要求,穩步、有序推進清查工作。下發通知書4163份,入戶調查製作詢問筆錄1821份,查實合法用地3847宗,違法佔地316宗(其中單位58宗),違法佔地面積481148平方米(合721.7畝),其中單位58宗,面積429548平方米(合644.3畝);個人258宗,面積51600平方米(合77.4畝);立案查處316件,拆除違法建築物62處236間,面積3850平方米,復耕110000平方米(合165畝),追繳罰款及出讓金5530多萬元,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12件。

【執法監察】嚴格土地執法監察,從預防、查處、監管和部門聯動四個方面入手,構建土地執法長效機制。建立健全了縣、鄉、村三級執法監察網路,落實土地動態巡查制度,把全縣23個鄉鎮劃分為七個管理區,劃片包干,責任到人。做到有舉報必查、有傳聞必查、有建房必查、有新動地必查;建立了部門聯動制度,形成執法合力。縣國土資源局發現違法佔地後,及時函告縣發改委、住建、工商、電力等職能部門,採取相應措施,共同制止違法佔地;落實了責任追究制度。對違法用地多發的鄉鎮和大宗違法佔地,向分管的中隊長、國土資源所所長下發《督辦通知》,對制止不力、形成新的違法佔地的嚴肅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2010年,全縣共立案查處各類土地違法案件50件,涉案面積35公頃,其中耕地15公頃,立案50件,結案48件,恢復耕作土地12.87公頃,拆除構(建)築物950平方米,收取罰沒款50餘萬元。

【全國第十次衛片執法檢查】對全縣涉及衛片圖斑,特別是工業集聚區道路用地進行認真核查,梳理分類,積極整改。全縣涉及用地34宗,實地核查面積為2219.06畝。其中,實地偽變化9宗,面積597.71畝;合法用地為21宗,面積1461.22畝;違法用地4宗,面積為160.13畝,違法用地佔全年新增建設用地的比率為9.87%。在衛片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用地,對人對事處理到位後,符合規劃的補辦用地手續。

【信訪工作】狠抓「三個環節」即遏制違法用地,杜絕信訪源頭;強化信訪責任,完善領導信訪接待和包案下訪制度,實行「一崗雙責」;突出工作重點,控減越級上訪。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工作責任。對疑難復雜的土地信訪問題成立專門工作小組,一律上門解決問題;對歷史遺留問題做好穩控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對重點鄉鎮重點問題,尋求重點突破,做到問題不解決、班子不解散、人員不息訪、穩控不放鬆。2010年,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78起,立案40起,結案38起,結案率達到95%。

(楊承鑫 封艷華)

6. 「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推進中的幾點建議

0引言

開展「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是江蘇省國土資源廳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有效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構建新機制,實現新跨越的重要戰略部署;是國土資源部門落實「雙保」工程的有效手段。該工程是以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為載體,以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為抓手,通過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將農村居民遷移到城鎮,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建成大面積、連片的高標准農田,優化區域土地利用布局,實現農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約、效益集顯目標的一項系統工程。2009年以來,泗洪縣按照江蘇省委、省政府關於實施「萬頃良田建設工程」試點工作的要求,在該縣青陽、陳圩兩個鄉鎮先期開展試點。從試點的情況看,這項工程雖然可以有效地破解保障發展、保護資源的難題。但在推進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突出的問題。筆者就此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1在城鄉實施「萬頃良田建設工程」試點的重要意義

「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是統籌城鄉發展的一個載體和平台,可實現農村耕地資源、建設用地資源從零星分散轉向空間集聚,進而推動勞動力資源、市場需求和公共服務資源等各類關聯生產要素在一定區域內流動集聚、集中配置,最終產生巨大的聚合效應。

1.1實施「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對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具有很強的推動作用

致富農民必須減少農民,發展農村必須加快城鎮化。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指出,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目前我國農村最根本的矛盾是生產資料和勞動力之間的嚴重失衡。傳統、單體、分散的耕作和居住方式,資源佔用多,投入成本高,產出效益低。假如一戶種30~50畝地,耕地大體屬於常效資源,當可自我平衡。而一戶如果種300~500畝地,耕地就會成為高效資源。近幾年,盡管各級財政持續、大量增加對農業的投入,但農業作為弱質產業、低效產業的格局始終沒有根本改變。作為統籌城鄉發展的基礎性工程,「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實質上蘊含著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協調發展的理念,旨在「對一產的著力提升、作二產的有效支撐、促三產的繁榮興盛」。目前非農產業在農村經濟中的比重越來越大,大部分農民已經不主要依靠種地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所以,應當推動土地向「大戶」集中,讓真正從事耕作的農民發展規模化生產,先富起來;讓離土又離村的農民,得到妥善安置,充分享受城鎮生活。

1.2可以有效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面積和質量

(1)這項工程有利於增加耕作面積。經過統一規劃和綜合整理,對項目區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建成大面積、連片的高標准農田,提高耕地質量,解決耕地經營分散、生產方式落後、村莊布局凌亂、戶均佔地過大、保障水平較低等問題和矛盾。

(2)有利於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農田集中成片,便於發展現代高效農業項目,有利於提高農業產出水平。

(3)有利於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現代化種植、規模化生產和高標准維護,可以促進農業高新技術的大面積推廣,減少化肥投入、農葯噴灑、秸稈焚燒等傳統作業方式對生態環境的污染,促進農產品質量的全面提升,保證消費安全。

(4)有利於國土資源部門加強土地行政管理。通過建設大規模連片的農田,利用GPS攝像,圖斑觀察實地利用現狀,可以有效提高耕地保護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可控性。

1.3可以破解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的難題,實現土地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

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途徑,把農村散亂、粗放、低效的建設用地,如撤並的村落、搬遷的學校、廢棄的道路、淘汰的窯業、破產的鄉鎮企業等,復墾或調整置換成建設用地。按照建新拆舊、集中集約的要求,把農民整村轉移到中心鎮以上,建成公寓式住宅,可以節約70%以上的建設用地。假若每年搬遷1個村,以一個村3000~5000人測算,平均能夠掛鉤置換出700~800畝的用地指標。這相當於一個縣1~2年的指令性建設用地計劃總量。隨著農村人口轉移,逐步壓縮農村建設用地供給,在優先安排農民安置房、基礎設施等配套建設用地後,節余的用地指標可以規范、有序地調劑彌補現代製造業和城市服務業用地的缺口。如此可「一舉三得」:

(1)大大改善土地利用計劃緊張的狀況,充分緩解土地資源的硬約束。

(2)有效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進工業化、城市化進程。

(3)理順、暢通土地供需渠道,切實減少基層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發生。

同時,列入「萬頃良田建設工程」試點的項目,一方面,可以享受省以上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政策,無償利用國家和省級資金;另一方面,通過綜合整治新增的耕地面積,可以實現縣(市、區)政府任期內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目標。

1.4可以推動社會就業和實現農村剩餘勞動力資源的有效利用

通過對項目區內農村居民點整村莊向城市或重點鄉鎮遷建,一方面可以加快城鎮化步伐,有效聚集市場需求與公共服務資源;另一方面通過將村莊向中心鎮以上集中,帶動大批的農村人口向鄉鎮以上轉移和集居,實現勞動力供需貼近,幫助農民就地就近就業,達成穩定有序的非農化轉型,既豐富並擴大本地勞動力資源優勢,加快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又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由於農村勞動力跨區域流動引發的住房、醫療、就學等社會問題,減輕各級政府的負擔。工程實施後,通過引入企業化生產經營方式和城市大量就業機會,勞動力資源的價值能夠得以實現。

1.5可以推動市場需求,減少社會公共服務資源的浪費

實施「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引導項目區內農民到中心鎮居住,不僅可以將發散的需求集中呈現,形成新興市場,而且可以將潛在的消費需求進一步挖掘和激發,並放大集聚需求的乘數效應,促進服務業的繁榮興盛。此外,特別值得關注和反思的是現行公共服務資源效用。我們沿襲陳舊落後生產方式遺留的散居村落模式,電線、電話線、電視電纜、自來水管、垃圾處理、污水管道等設施資源耗費巨大,經過綜合規劃,農民集中居住,可以大大減少農村居民點重復拆遷,以及居民點點狀分散對路、水、電、綜合服務設施等公共服務資源的浪費。

實施「萬頃良田建設工程」,也有一定的制約因素,諸如缺乏經驗,認識不到位;一些鄉鎮領導班子調整頻繁,對工程的了解和推進往往還需要一個過程;實施的積極性能否持續保持,也是一個問題,加上投資較大,資金籌措難,拆遷標准不高,政策落實有一定的難度。

2幾點建議

「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是適應科學發展要求、科學使用國土資源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是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城鄉統籌發展戰略性的經濟社會系統工程。它涉及政府的各個部門和社會的方方面面,而且需要協調解決的矛盾和問題比較多,如果沒有各級黨委、政府強有力的領導和各個部門的密切配合,沒有一個有保障能力的組織實施機構,是不可能順利開展此項工作,更不可能達到預期的目的。建議在試點推進過程中要始終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規范運作」的原則,准確把握試點政策,穩步推進試點工程。

2.1強化組織領導,部門聯動推進

(1)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農委、發改委、住建局、財政局、國土局、信訪局、督查室以及試點鄉鎮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萬頃良田建設工程」領導小組,主要負責重要工作的部署安排、重要政策的研究制定、重大活動的籌劃組織、重大問題的協調解決,明確各相關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工作任務、工作重點,並建立日常工作例會制度。

(2)由於「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涉及的領域多,拆遷安置、開發整理、承包經營權流轉、社會保障、勞動力安置、土地權屬調整、資金投入等工作量大,建議在政府主導前提下,由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明確分工,共同推進試點工作。國土資源部門根據管理要求,指導實施主體做好項目規劃編制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項目實施方案,為項目實施提供前提條件。住建局、環保部門應主動做好項目規劃選址、環境評價等相關審批,創造條件,確保項目順利實施。財政部門積極做好資金籌集和測算。金融部門主動介入項目服務工作,指導項目實施單位根據融資的規范要求編制融資方案,履行相關報批手續,為項目實施提供資金保障。農委負責土地流轉方案的制定、實施等工作。

2.2堅持科學規劃,依法依規推進

(1)科學規劃是組織實施「萬頃良田建設工程」的基礎和關鍵。「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涵蓋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土地整理,工程實施既要符合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又要符合土地整理政策。因此,對申報的工程項目必須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村規劃,在此基礎上再對工程項目進行科學系統的規劃,研究制定工程專項規劃,包括土地整理工程方案、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方案、農民拆遷安置方案、土地收益分配和社會保障方案、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流轉方案等。並按照3年實施完成的要求,制定工程年度實施方案,明確工程建設的具體實施時序安排。

(2)「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必須遵循「創新思路、積極探索,科學規劃、統籌城鄉,政府主導、部門配合,規范操作、試點先行,突出重點、以農為主,依法維權、農民認可」的原則,嚴格執行「萬頃良田建設工程」規劃方案,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同時,在制定拆遷、復墾、安置等有關方案和政策時,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尤其在拆遷和安置上,在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法定程序的同時,尊重群眾意願,取得農民認可,保證工程實施始終沿著合法的軌道推進。

2.3拓寬籌資渠道,加大政策扶持

「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涉及大量的土地復墾整理、房屋拆遷及農民安置,需要的資金量十分龐大,必須多渠道綜合籌措資金。

(1)要創新融資模式,探索以新農業合作開發的形式向金融部門融資。安置農民後多餘的建設用地增減平衡指標,按照規劃設計置換到鎮區或異地後,考慮到不能在短期內在統一市場上投放過量的商業經營性用地的因素,建議用這些擬出讓地塊的未來土地出讓收益作抵押物,向金融單位融資,吸引金融資本參與項目建設,政府再選擇適當的時機,出讓上述地塊的使用權,並將土地出讓凈收益歸還融資部門。這樣做不僅可以解決短期內同一市場土地供應量過大的問題,也可以實現土地出讓凈收益最大化的目標,更重要的是解決了「萬頃良田建設工程」試點急需的資金問題。

(2)將每年土地出讓金按一定比例劃入專項基金用於「萬頃良田建設工程」。

(3)在使用建設用地增減平衡指標報批用地時,緩繳的可直接用於試點項目建設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農業重點開發建設資金等相關規費。

(4)設立「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專項基金,啟動資金可由政府墊付,待工程完成後由新增耕地置換的城鄉建設用地掛鉤周轉指標轉讓收益予以補償。

(5)吸引民間資本,共同參與「萬頃良田建設工程」的建設。按照「誰投入,誰受益」的原則,建議在土地開發整理,大面積、連片的高標准農田的生產經營,以及農民集中居住區的建設等過程中,進一步創新思路,大膽嘗試,最大限度地吸引民間資本的參與。如可以與集鎮建設結合起來,採取代建模式,由代建商先行墊資統一開發建設農民集中居住安置區。

(6)要把「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實施好,資金使用要規范。項目實施單位要按照上級規定的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按上級批准下達的項目預算使用好資金。項目資金實行全成本核算,採取「法人核算、縣級報賬、國庫支付、款項直達」的資金使用和管理模式,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嚴格執行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要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檢查。

2.4建立保障機制,妥善安置拆遷戶

(1)實行土地承包經營權安置。在自願、有償的前提下,積極引導農戶採取轉包、出租、入股、置換社會保障等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推進土地規模集約經營,加快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就業轉移。具體分為轉包、轉租和永久放棄承包地兩類。

(2)對於轉包、轉租承包地的農戶,以年租金形式將承包地等反租給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達到一定年齡的村民還可以獲得生活補助。

(3)對於願意永久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政府參照被征地農民標准和辦法辦理社會保障,提供就業扶持。但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置換社會保障不能重復享受。對已進城工作並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但仍有承包地的農戶,按照置換社會保障的補償標准,採取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的方式置換其土地承包經營權。

(4)農民宅基地安置。在自願、有償的前提下,重點鼓勵農民放棄宅基地,實行貨幣安置和「拆一補一」安置辦法,住宅小區基礎配套設施全部由村級集體投資建設或所有建設成本都由農民自己負擔,進行統一規劃,農民自建。

(5)實行貨幣安置。對於放棄宅基地進入城鎮購買商品房的農戶,政府對原住房按照建築面積直接給予相應的貨幣補償,原則上不再另外安排拆遷安置房和宅基地。補償標准為原住房合法建築面積按重置價進行評估加區位價折算。其宅基地由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後注銷,今後不再享受申請使用農村宅基地的權利。農民入住城鎮後,原則上將戶籍關系遷入社區管理,享有城鎮居民在子女教育、職業培訓、就業服務等方面的權利,並繼續享有原居住地村集體經濟組織除申請宅基地以外的權益。

(6)實行「拆一補一」安置。對於放棄宅基地,不再安排獨家宅基地,而是統一建設高標準的多層公寓小區,實行「拆一補一」的安置辦法,每戶農民動遷後可得到一套商品房。通過動遷安置,改變了農村「臟亂差」的局面,完善了配套設施,提高了農民生活質量,節約了大量土地資源。

(7)對於農民自建房屋,可避免政府財政困難,因此建議,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可以採取「四統一」的建設方式,即: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用地、統一施工。但所有報建手續均按農民自建房辦理。

2.5堅持群眾滿意,及時做好登記、確權

(1)在「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實施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農民利益不受損害。在拆遷中按政策上限給予農民補償,讓農民在拆遷中得到實惠;公開「萬頃良田建設工程」的項目申報、方案的制定和拆遷安置方式以及安置房的建設,聽取群眾意見,努力讓群眾實施前同意,實施中樂意,實施後滿意。對房屋質量差、建築面積小且無力建房、購房的特困戶,給予特殊政策照顧安置;對孤寡老人由鄉鎮政府就近安排入住鄉鎮養老院。

(2)及時做好項目區土地的登記、確權工作。對拆遷農戶退出的宅基地復墾後形成的耕地要妥善做好土地權屬調整工作,明確權屬,打破村組界線對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限制。針對集體土地所有權虛置、使用權主體分散問題,通過項目區的登記、確權工作明確集體所有權主體及其代表,由所有權代表負責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接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監督。

(3)建議國家對農民也要實行經濟適用房政策,各級政府鼓勵、支持鄉(鎮)政府在鄉(鎮)集中安置區建設經濟適用房,徹底改變「一戶一宅」粗放用地的模式,讓需要建房的農戶統一購買經濟適用房,並按上述要求落實好社會保障工作,為今後實施「萬頃良田建設工程」打好基礎。

7. 寫給融資人看的財務狀況說明怎麼寫

Xx公司Xx年度財務情況說明書

一、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
(一)企業主營業務范圍和附屬其他業務,企業從業人員、職工數量和專業素質的情況。(合並報表單位應說明納入年度財務決算報表合並范圍內企業從事業務的行業分布情況)
(二)本年度生產經營情況
1、主要產品的產量、業務營業量、銷售量(出口額、進口額)及同比增減量
2、經營環境變化對企業生產銷售(經營)的影響
3、營業范圍的調整情況
4、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及投入情況
(三)對企業業務有影響的知識產權的有關情況
(四)開發、在建項目的預期進度及工程竣工決算情況
(五)經營中出現的問題與困難,以及需要披露的其他業務情況與事項等
二、利潤實現、分配及企業虧損情況
(一) 主營業務收入變動情況
1、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減額
2、主營業務收入增減影響因素,包括銷售量、銷售價格、銷售結構變動和新產品銷售,以及影響銷售量的滯銷產品種類、庫存數量等
(二)成本費用變動的主要因素
原材料費用、能源費用、工資性支出、借款利率調整對利潤增減的影響
(三)其他業務收入、支出的增減變化
若其他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10%(含10%)以上的,則應按類別披露有關數據
(四)同比影響其他收益的主要事項
1、投資收益,特別是長期投資損失的金額及原因
2、補貼收入各款項來源、金額,以及扣除補貼收入的利潤情況
3、影響營業外收支的主要事項、金額
(五)利潤分配情況
(六)利潤表中的項目,如兩個期間的數據變動幅度達30%(含30%)以上,且占報告期利潤總額10%(含10%)以上的,應明確說明原因
(七)稅賦調整對凈利潤的影響,包括有關稅種和稅率調整、享受各稅優惠政策退稅返還等數額。(集團填報)
(八)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對利潤總額的影響數額
(執行財稅[2004]153號文件的影響)
(九)虧損企業戶數、虧損面、虧損總額及其同比增減額,按以下主要原因:企業改組改制、產品滯銷、成本費用加大、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虧損企業戶數及虧損額進行分析(集團填報)
三、資金增減和周轉情況
(一)各項資產所佔比重
1、各項資產所佔比重
2、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長期投資等變化是否正常,增減原因
3、長期投資占所有者權益的比率及同比增減情況、原因,購買和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的情況
(二)不良資產情況
1、待處理財產損溢主要內容及其處理情況
2、潛虧掛賬(含政策性原因掛賬和其他歷史潛虧掛賬)內容及原因
3、按賬齡分析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未收回原因及壞賬處理辦法
4、長期積壓商品物資、不良長期投資等產生的原因及影響
5、不良資產比率
(三)負債情況
1、流動負債與長期負債的比重
2、長期借款、短期借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同比增減金額及原因
3、企業償還債務的能力和財務風險狀況
4、三年以上的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金額、主要債權人及未付原因
5、逾期借款本金和未還利息情況
(四)企業債務重組事項及對本期損益的影響。
(五)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項目中,如兩個期間的數據變動幅度達30%(含30%)以上,且占報表日資產總額5%(含5%)以上的,應明確說明原因
四、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增減變動及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情況
(一)會計處理追溯調整影響年初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的變動情況,並應具體說明增減差額及原因
(二)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本年初與上年末因其他原因變動情況,並應具體說明增減差額及原因
(三)國有權益客觀增減情況及具體原因
(四)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主要經營因素,以及資本公積金轉增實收資本的情況
五、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六、針對本年度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新年度擬採取的改進管理和提高經營業績的具體措施,以及業務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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