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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投資移民直投

發布時間: 2021-11-12 08:00:15

『壹』 我想投資移民美國,目前考慮直接投資,請問EB-5直投項目的特點

直投項目的優點可以歸結為以下三點1. 自己投資自己管理,投資安全性強2. 移民伊始即擁有一份自己的事業,穩定性好3. 直投項目精挑細選,成功率高直投項目的關鍵點就是找一個優質的項目進行投資。以美國直接投資移民服務中心最近推出的項目「漢堡王」為例,「漢堡王」目前是美國第二大快餐漢堡品牌,紐交所上市企業。在美國不論是大中城市的街坊拐角還是村鎮的道路兩旁,都可以看到「漢堡王」餐廳的蹤影。時至今日,「漢堡王」在全球70多個國家和地區已擁有超過1.1萬家門店

『貳』 EB5美國投資移民直投和區域中心有哪些區別

1、直投的話是投資者自己選擇投資區域,最低投資金額為100萬美元;
2、區域中心是美國移民局指定的投資區域,最低投資金額為50萬美元。

『叄』 美國投資移民靠譜嗎

美國EB-5投資移民到底靠不靠譜呢?

這個問題我們又回到了前文中說到的,EB-5項目的三大要素,即移民的資本投資、投資於新建的商業企業和投資創造工作崗位。如果能達到這三個目的,那麼這個項目就是完整的。

首先說說投資資本(The Investment of Capital)

美國經濟從移民的資本投資中受益,當資本處於風險狀態並投向新建的商業企業時,美國經濟的受益程度最大,EB-5項目的管轄法規在定義「資本」和「投資」是考慮到了這些因素。

資本指現金、設備、存貨、其它有形財產、現金等價物和以外國企業家(投資移民)持有的資產作擔保的債務。

投資指投入資本。

有了這兩個定義我們來看EB-5,EB-5項目下的投資移民必須投入自己的資本,也就是說資金的狀態本身就是處於風險之中的,既然資金是必須要處在風險中,我們就一定關心資金的監管,是否資金如實的進入項目的使用中。

其次說說新建的商業企業(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EB-5項目的管轄法規對「商業企業」的定義非常寬泛,符合商業世界的現實以及就業崗位創造活動可能採用的各種形式和類型的結構。對商業企業的定義為:為持續合法經營而組織的各項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比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分有限合夥和一般合夥企業)、控股公司、合資企業、股份公司、商業信託或者其它公有或私有實體。

『肆』 EB5美國投資移民直投和區域中心區別

1.直投項目

直投項目始於1990年,當時規定:外國投資者將有合法來源的100萬美元投資於美國任意地區的企業,為美國直接創造超過10名全職員工,投資人及家人即可獲得美國綠卡。

2.區域中心項目

1992年,政府對EB-5投資移民的限制進一步放寬,區域中心項目由此產生,其定義為:外國投資者將有合法來源的100萬美元
或50萬美元投資於美國任意地區或高失業率地區(TEA地區)的企業,為美國直接或間接創造超過10名全職員工,投資人及其家人即可獲得美國綠卡。

明確了兩者的定義,接下來,就看看這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1.投資金額

直投項目和區域中心項目要求申請人投資100萬美金(TEA地區50萬美金)於所選項目。

2.經營管理

直投項目的投資人需要親自經營或僱傭職業經理人協助經營所投資項目,簡單來說就是自己做老闆。這就需要花費較多的時間精力,並且需在美國呆較長時間。區域中心項目的投資人就省卻了這些「煩惱」,他們沒有實際的經營權,所以不需要對投資項目進行經營管理。

3.法律准備

美國政府對投資移民設定一系列法定條件,如果不能滿足,將面臨無法獲得綠卡的後果。要想滿足這些法定條件,需要有證券/商務律師、移民律師、會計/稅務師、經濟學家等各方面專業人士共同協助工作。因此,直投項目投資人需要聘請上述各方面專業人士完成全部投資管理及申請移民的法律手續。而區域中心項目,則由區域管理中心負責投資項目滿足投資移民法定條件,投資人只需提供合法投資來源等與投資人自身有關的證明材料即可。

4.就業創造與就業審查方式

直投項目要求投資者創造10個直接就業,即「數人頭」。要證明已創造了10個直接就業,投資人只需提供僱傭憑證即可,包括僱傭合同、工資憑證和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等。這些內容移民官可以一目瞭然,不需要花費太多時間和精力去評判,會很快地給予通過。

區域中心項目要求申請人創造10個直接或間接就業,移民官在審查時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去檢驗和調查計算公式是否正確,這一過程中,需要投資人提供的文件比較復雜。移民官會根據申請中提供的「商業計劃書」,逐項檢查投資項目的實際運作情況,包括經濟分析報告、投資額、投資范圍、用款方向、創造就業時間等等,只有計劃書中的內容完全符合要求,沒有任何變更,投資人才會被批准獲得永久綠卡,否則就會被要求補充文件或拒絕。

5.投資風險

只要是投資,都會有一定的風險,直投項目和區域中心項目亦然。投資風險受很多因素影響,包括行業市場環境、經濟環境、政府政策、管理團隊、自然環境等。直投項目由於是投資人親自經營管理團隊,因此對風險的把控較高。而區域中心項目中的投資人由於沒有話語權,不能參與經營管理,遇到風險往往無可奈何。

6.資金返還

移民申請過程中,除了綠卡安全,投資人最關注的就是資金安全了。而關於資金返還機制,直投項目和區域中心項目也各不相同。

直投項目簽訂的運營協議規定在5年投資期內,所有的經營利潤都存入「換款專用賬戶」,用於歸還申請人的投資。5年到期時,項目管理方可以自出資金贖回投資人對於房產和生意的所有權,也可以將房產和生意抵押貸款來歸還申請人的投資款。

而區域中心項目往往規模龐大,EB-5投資僅占總成本中的一部分,還有大筆的銀行貸款。由於區域中心項目申請人的利益和項目方的利益沒有依存關系,因此區域中心項目往往會用經營利潤去還款,這就需要比較長的時間。

兩者作為完全不同的兩個投資方式,並沒有哪一個會有絕對的優勢,也不會是有哪一個處於完全的劣勢。接下來,我給你簡單分析下:

1.直投項目優勢

(1)I-526審批簡單、審批周期短,最快約為6個月左右;

(2)投資者可以直接接觸項目方,管理參與度高,比較容易控制經營風險;

(3)為了滿足就業要求,可以調整經營,增加僱用人數,靈活度較高。

2.區域中心項目優勢

(1)專業團隊幫助申請人選擇優質項目,有效降低投資移民風險;

(2)就業人數由美國經濟學家通過合理計算而得,就業盈餘多,單位投入往往可以創造更多就業;

(3)無需投資人直接參與經營,管理參與度低,省心省力,可以搭順風車。

3.直投項目劣勢

(1)如果是個人直接經營管理,則對投資者的管理能力要求較高;

(2)對創造就業的要求嚴格,只能計入通過工資單記錄證明的直接就業數量;

(3)如果是個人直接經營管理,為了滿足就業要求,必須維持經營。

4.區域中心項目劣勢

(1)經濟模型復雜,I-526審批周期長,正常需要12-18個月左右;

(2)項目規模較大且內容復雜,項目風險涉及面廣;

(3)投資者不直接參與運營,對項目無法直接控制,遇到就業不足也往往無計可施。

我要在此要特別說明一下,直投項目比較適合有豐富企業管理經驗,有意願在美國創業發展,目標不只是一張永居綠卡的申請人。區域中心項目適合的則是那些投資經驗不多,且事務繁忙,沒有時間精力去打理一個企業,只希望以最穩妥的方式獲得綠卡的申請人。

『伍』 想問一下投資移民美國的投資款收的回來嗎

投資移民重在拿無條件綠卡,最終達到移民成功,當然如果你看中投資款的回收,那肯定要考察好真實可靠的項目。美國移民法明確規定,投資移民項目的投資必須是有風險的。或者說,投資移民申請人必須承擔風險,除第三方擔保外,任何其所投資的項目提供的擔保都將視為違反此法律條款。

『陸』 美國投資移民花費包括哪些

以下是政府官方的具體投資款收費要求:
一、I-526申請
2016年12月23日,USCIS公布通知,移民入籍申請等相關手續費用上調。其中,I-526的申請費從原來的1500漲到了3675美元,漲幅145%。
二、NVC簽證費
每人400美金,這是投資人I-526獲批後要支付給美國國家簽證中心的費用。適用於身在中國,需要到廣領館面試的投資人。投資人及其家屬都需要繳納。
三、I-485申請
這筆費用只有投資人身在美國,需要轉變身份時才會用到。費用上調後,I-485的申請費用為1140美元每人;14歲以下的申請人的費用為750美元。
四、體檢費
在國內的指定體檢醫院收取,成人每人900元人民幣,兒童每人600元人民幣。
五、I-829申請
條件綠卡期滿前3個月,投資人要遞交I-829申請解除條件,此項費用為3750美元每人。
六、打指紋
USCIS公布的生物特徵服務費為85美元每人,仍舊和之前一樣。
七、USCIS移民費
最新的USCIS移民費由原來的165美元漲到了220美元。USCIS會用這筆費用來處理投資人的移民簽證包並製作綠卡。主申請人和多有一同移民的家屬在拿到移民簽證後需要盡快通過網路繳納這筆費用,否則,有可能就耽誤了收到綠卡的時間。
首先給大家說明的是投資款和服務方的收費內容:
一、項目投資款
EB-5法案規定,海外投資人需要投資100萬或50萬美金到美國境內的一個項目,期限五年,同時需創造出10個直接或間接就業,才可能獲得條件綠卡。另外,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只有位於TEA地區的區域中心項目投資款才是50萬美金,直投項目的投資款是100萬美金。
二、行政管理費
除了50萬美金的基本投資款,投資人還需要注意到行政管理費,不同地區的行政管理費也不一樣,也有一些地區是不收管理費的。通常來說,管理費大概是在4-5萬美元左右,有些地區的管理費也可能達到6萬美金左右。
三、中介服務費
因為美國EB5投資移民是存在一定風險的,大多投資人都會選擇找中介。目前,國內的移民公司很多,收取的服務費也不盡相同,一般來說在5-8萬人民幣左右,以及材料公證費和翻譯費。投資人在與移民公司簽協議前一定要問清楚費用中都包含有哪些服務。
四、移民律師費
除了上述的一些費用,投資人也要注意准備一筆律師費,這筆費用是用來支付給移民律師的。律師費的價格大約是在1.5萬到2.5萬美元之間,主要用來支付I-526和I-829的申請費用及其它一些雜費。

『柒』 我不懂英文,但我想通過直接投資移民的方式美國。是否可以簽署中文投資協議代替英文協議

~~~不可以。移民局不承認中文協議,所有投資移民相關的文件和協議必須使用英文版。如果您不懂英文,需要找一個信得過的懂英文的人幫助審閱或翻譯。如有類似翻譯問題的需要,可以聯系美國直接投資移民服務中心獲取幫助。。

『捌』 申請美國投資移民,我為什麼要選擇直投項目

不建議選直投的,直投是點人頭算就業的,不能算間接就業;直投的成功率也沒有區域中心的高,沒必要投直投的

『玖』 諾亞移民:申請美國投資移民,我為什麼要選擇直投項目

美國投資移民是有兩種方式的,一種是直接投資,一種是區域中心投資。而自從EB-5進入中國市場以來,區域中心項目的受歡迎程度就大大高於直投項目,盡管選擇直投項目的投資人只佔少數,但並不代表直投項目就沒有「過人之處」。
1.直投項目優勢
(1)I-526審批簡單、審批周期短,最快大約只有6個月左右;
(2)投資人可以和項目方直接接觸,有直接的經營管理權,對於經營風險比較好把控;
(3)為了滿足就業要求,可以隨時調整經營,增加僱用人數,靈活度較高。
2.直投項目劣勢
(1)如果投資人選擇自己直接經營管理,那麼,直投項目對投資人的管理經驗要求就會比較高,如果經營不善,那麼綠卡的風險就會很高;
(2)對就業創造的要求比較高,只能計入通過工資單記錄證明的直接就業數量;
(3)為了滿足就業需要,項目必須要一直維持經營。
一番分析下來,諾亞移民建議,如果您有很豐富的企業運作管理經驗,並且希望移民美國以後能夠繼續開展事業的話,那麼,直投項目就不失為一個好的選擇。
我們在評價美國投資移民的兩種方式,直投項目和區域中心項目時,不能只是簡單的把他們說成好與不好,每個項目都各有千秋,投資人還需結合自身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才好。諾亞移民專注美國投資移民近十年,也幫助過很多投資人成功投資了直投項目,我們有自己一套專業的項目評估和考核機制,以幫助投資人辨別項目是否值得投資,綠卡和資金安全是否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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