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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殘值歸承租人

發布時間: 2021-11-11 16:39:38

融資租賃資產的殘值怎麼定或怎麼計算

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應當採取與自有固定資產一樣的折舊政策。但有一定的特殊性:
(1)折舊期間的確定:①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應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尚可使用年限作為折舊年限;②如果不能合理確定是否能夠取得所有權,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者作為折舊年限。
本例中融資租賃的設備以6年為折舊年限,但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故折舊期從2010年7月至2016年12月共66個月(12*5+6)。
(2)殘值的確定:①如果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提供了擔保,則應提的殘值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減去擔保余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②如果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未對租賃資產余值提供擔保,則應提的折舊總額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減去預計殘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
本例中,融資租賃設備應提殘值=660+5+25-30=660萬元
該設備在2010年應計提的殘值=(660+5+25-30)÷(12×5+6)×6=60萬元

⑵ 一般情況下,融資租賃期滿時租賃物的殘值我們應該如何處置了

《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資租賃合同」中,第二百五十條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內以約定容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而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因此,如果融資租賃合同進行了約定,融資租賃期滿時租賃物的殘值按照合同約定處置。如果沒有約定,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如果還是不能確定,融資租賃期滿時租賃物的殘值歸出租人所有。

⑶ 合同中沒有約定,融資租賃合同結束後租賃物歸出租方還是承租方

有關租金的規定與一般租賃合同中的租金有所不同,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金不是承租人使用租賃物的代價,而是出租人融資的代價。

租金的高低,直接關繫到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的經濟利益,出租人要從取得的租金中得到出租資產的襝和收益,即要收回租賃資產的購進原價、貸款利息、營業費用和一定的利潤;而承租人要租金核算成本,即租賃資產所產生的產品的收入,除了抵償租金外,還要取得一定的利潤。

租金總額一般有下列構成要素:購買租賃物的成本;預計的名義貨價,即設備的殘值;融資的利息;租賃手續費;出租人的利潤、租賃期限等,如果出租人為租賃物投保,保險費也計入租金。

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首先允許當事人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承租人履行支付租金義務時,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一是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則出租人可以行使催告的權利,承租人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立即支付全部租金或者直接解除合同並請求支付規定的損害賠償金或相當於殘存租金金額的損害賠償。二是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經支付大部分租金,但無力支付剩餘租金,則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此時,如果收回的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返還超過部分的價值。這里「大部分租金」應是指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至少在租金總額的60%以上。

關於第二種情形,可以有個例子來說明:例如,一項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以800萬元價款購買了租賃物租給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賃期限為4年,同時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在租賃期間屆滿時,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但是在合同履行的第三年結束後,承租人已經支付了75%的租金(即900萬元),承租人因資金短缺而無法繼續支付剩餘的租金。此時,出租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合同,收回了租賃物。如果現在租賃物的價值是500萬,承租人未支付的租金為300萬,出租人因運回租賃物所花費的費用為50萬,則租賃物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價值為150。對於這150,承租人有權要求全部或部分返還。

期滿租賃物的幾種處理方式在一般租賃合同期限屆滿以後,返還租賃物是承租人不可選擇的義務,而融資租賃合同的期限一般較長,在期限屆滿後承租人可對租賃物的歸屬有選擇權。出租人可以和承租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限屆滿時租賃物的歸屬,承租人一般有三種選擇權--留購、續租或退租。

留購是指租賃期限屆滿時,承租人支付給出租人一筆雙方商定的租賃物殘值費(名義貨價)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大多數融資租賃交易均把承租人留購租賃物作為交易的必備條件。

續租是指屆滿後,承租人與出租人更新租賃合同,繼續承租該租賃物;或租期屆滿承租人未退回租賃物,出租人同意合同繼續生效至承租人退回租賃物或留購。前一種續租方式,承租人按新合同支付租金;後一種續租方式,承租人按原合同規定支付租金,直到合同終止。

退租是指租期屆滿時,承租人負責將處於良好工作狀態下的租賃物按出租人要求的運輸方式運至出租人指定的地點。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支出如包裝、運輸、途中保險等費用均由承租人負擔。

合同法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協議和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享有。

租賃期間租賃物出現瑕疵的索賠融資租賃合同中租賃物的質量瑕疵是指租賃物的包裝、品質、規格、數量、技術性能、零配件等與合同約定不相符合。

與一般租賃合同不同,在融資租賃中,出租人對承租人一般不負瑕疵擔保責任,而是由出賣人向承租人負瑕疵擔保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時,出租人應承擔責任,此時,一旦出賣人交付的租賃物出現質量瑕疵,承租人應向出租人索賠。因此,除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時,應向出租人索賠外,大部分情況下,應向出賣人即供貨人索賠。

在租賃期間租賃物出現瑕疵,向出賣人索賠又有兩種情形:一是融資租賃合同中的買賣合同部分是承租人與出賣人簽訂的,由承租人直接向出賣人索賠;另一種情形是融資租賃合同中的買賣合同部分是出租人與出賣人簽訂的,出租人既可以直接向出賣人索賠,也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承租人。但索賠權轉讓與否,出租人與承租人應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並在簽訂買賣合同中明確。合同中未訂明索賠權轉讓條款的,由出租人向出賣人索賠,此時承租人有義務提供必要的索賠材料,協助出租人索賠;合同中訂有索賠權轉讓條款,承租人有資格直接對外索賠時,可自行向出賣人索賠。

⑷ 融資租賃資本成本或租金的計算中是否考慮設備的殘值

「設備價值」是出租人目前的投資額。是出租人目前現金流出的現值。
如果殘值歸出租人,則出租人未來獲得殘值現金流入,殘值現值可以補償部分投資額,所以需要通過收取租金補償的部分為「設備價值-殘值現值」,即設備價值=年租金×年金現值系數+殘值現值,需要考慮殘值現值
如果殘值歸承租人,則出租人的投資額全部通過收取租金補償,所以設備價值=年租金×年金現值系數。此時殘值不能補償出租人的投資,所以計算時不需要考慮殘值現值。

⑸ 經營租賃固定資產租期到期後資產歸承租方所有,出租方怎麼處理

如果該被租賃資產在出租時,其剩餘使用壽命超過總壽命的30%,該租賃實質上就是融資租賃,企業賬務處理就應當按融資租賃處理。

如果確實為經營租賃,建議租期結束時,轉入固定資產清理,清理損失作為「其他業務支出」,以沖減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的租金收入。另外,從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出發,此筆業務也可以視為分期收款轉讓固定資產,在租賃合同簽訂日地、即進行固定資產清理。

售後租回交易,無論是承租人還是出租人,均應按照租賃准則的規定,將售後租回交易認定為融資租賃或經營租賃。對於承租方來說,屬於融資性質。

在形成融資租賃的售後租回交易方式下,對賣主(承租人)而言,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轉移,並且售後租回交易的租金和資產的售價往往是以一攬子方式進行談判的,應視為一項交易會計學堂整理的。

因此,無論賣主(承租人)出售資產的售價高於還是低於出售前資產的賬面價值,所發生的收益或損失都不應確認為當期損益,而應將其作為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遞延並按資產的折舊進度進行分攤,作為折舊費用的調整,沖減管理費用或製造費用等相關成本費用。

⑹ 如何理解融資租賃中殘值的處理

殘值的處理是按兩種情況來區分的,首先,設備原值中是包含殘值部分的,所以當設備最後歸承租人所有的話,也就是殘值屬於承租人現金流入的部分,所以現金流出就是租金部分,現金流入就是設備的原值。

但是如果殘值歸出租人所有,也就是說在租賃期滿的時候,這部分殘值是要流出承租企業的,而且題中給出的殘值是在租賃期滿那個時點的價值,所以要將其折現並在設備原值中減去才是企業現金流入的現值,現金流出仍然是租金的部分。

融資租賃資產的殘值=固定資產原值×殘值率

殘值是指預計在資產使用壽命的期末處置一項長期資產可能獲得的價值。

(6)融資租賃殘值歸承租人擴展閱讀: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設備或其他物資,作為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的長期使用權,在承租期間,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租賃物。

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時,一方面應減少長期應付款,

另一方面應同時將未確認的融資租賃費用按一定的方法確認為當期融資費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額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租賃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減少長期應付款,不必確認當期融資費用。

⑺ 什麼是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期滿租賃物歸誰所有

在傳統租賃中,承租人的一項主要義務就是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給出租人。而在融資租賃中,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一般可以有三種選擇權:留購、續租或退租。留購是指租期屆滿,承租人支付給出租人一筆雙方商定的設備殘值(名義貨價),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續租是指租期屆滿,承租人與出租人更新合同,繼續承租租賃物,承租人按新合同支付租金;或者承租人未退回租賃物,出租人同意合同繼續有效至承租人退回租賃物或者留購租賃物,承租人按原合同支付租金,直至合同終止。退租是指租期屆滿,承租人負責將處於良好工作狀態的租賃物按出租人要求的運輸方式運至出租人指定的地點。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支出,如包裝、運輸、途中保險等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在這三種租賃物的處理方式中,出租人更願意選擇留購這一處理方式。實踐中,出租人關心的是如何收回其投入以及盈利,而對租賃物的使用價值沒有多大興趣,大多數融資租賃交易均把承租人留購租賃物作為交易的必要條件。如果選擇另外兩種方式處理租賃物,仍面臨著租賃物的最終處理問題,出租人並不希望保留租賃設備。
如果當事人雙方對於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可以依照規定協議補充;不能達補充協議時,應依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加以確定。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既不能就租賃物的歸屬達成補充協議,又不能根據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時,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享有。這是因為,融資租賃與傳統租賃一樣,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租賃期間屆滿時,如果承租人未支付名義貨價,即使名義貨價只值一分錢,承租人也不能取得租賃物所有權,租賃物所有權仍歸出租人享有。
如仍有不懂,可詢問廣東通航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

⑻ 融資租賃租期結束後,資產的殘值風險有誰承擔

看租賃合同中規定租賃期結束後資產歸誰咯。歸誰誰就承擔你說的資產殘值。一般來說,租賃期短於設備正常使用年限,租賃期結束後,設備還是能再用一段時間的。

⑼ 在融資租賃期間,融資資產所有權到底歸不歸承租人所有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功能特點

1、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

2、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所享有資金的期限可達3年,遠遠高於一般銀行貸款期限。

3、在還款方面,中小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分期還款,極大地減輕了短期資金壓力,防止中小企業本身就比較脆弱的資金鏈發生斷裂。

4、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但是它卻不適用於所有的中小企業。

5、融資租賃比較適合生產、加工型中小企業。特別是那些有良好銷售渠道,市場前景廣闊,但是出現暫時困難或者需要及時購買設備擴大生產規模的中小企業。

(9)融資租賃殘值歸承租人擴展閱讀

風險

1、產品市場風險

在市場環境下,不論是融資租賃、貸款或是投資,只要把資金用於添置設備或進行技術改造,首先應考慮用租賃設備生產的產品的市場風險,這就需要了解產品的銷路、市場佔有率和佔有能力、產品市場的發展趨勢、消費結構以及消費者的心態和消費能力。

2、金融風險

因融資租賃具有金融屬性,金融方面的風險貫穿於整個業務活動之中。對於出租人來說,最大的風險是承租人還租能力,它直接影響租賃公司的經營和生存,因此,對還租的風險從立項開始,就應該備受關注。

貨幣支付也會有風險,特別是國際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時間、匯款渠道和支付手段選擇不當,都會加大風險。

3、貿易風險

因融資租賃具有貿易屬性,貿易方面的風險從定貨談判到試車驗收都存在著風險。由於商品貿易在近代發展得比較完備,社會也相應建立了配套的機構和防範措施,如信用證支付、運輸保險、商品檢驗、商務仲裁和信用咨詢都對風險採取了防範和補救措施,

但由於人們對風險的認識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業性質,加上企業管理的經驗不足等因素,這些手段未被全部採用,使得貿易風險依然存在。

4、技術風險

融資租賃的好處之一就是先於其他企業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技術的先進與否、先進的技術是否成熟、成熟的技術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權益等因素,都是產生技術風險的重要原因。嚴重時,會因技術問題使設備陷於癱瘓狀態。其他還包括經濟環境風險、不可抗力等等。

此前融資租賃標的物多為大型商品,資金成本較高,租金高,成本大。一般的企業難以承受。現該融資方式逐漸走向中小企業融資領域, 廣大中小企業應該加大關注力度,了解其特點,為自己的融資路多加一條道。

⑽ 融資租賃固定資產在到期後,為什麼所有權還可以歸承租人

融資租賃時,固定資產所附加的風險和可能從固定資產中獲得收益都轉移到承租人一方,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應將該固定資產納入企業資產的核算范圍內。承租人 借:固定資產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出租人 借:長期應收款 貸:融資租賃資產 未確認融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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