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融資主體
㈠ 融資主體的分類
融資主體的分類是指中國項目融資的不同的分類中,其中按融資主體分有以下兩種:
1、既有法人融資
在下列情況下,為既有法人融資:
(1)既有法人具有為項目進行融資和承擔全部融資責任的經濟實力;
(2)項目與既有法人的資產以及經營活動聯系密切
(3)項目的盈利能力較差,但項目對整個企業的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需要利用既有法人的整體資信獲得債務資金。
2、新設法人融資
在下列情況下,為新設法人融資:
(1)擬建項目的投資規模較大,既有法人不具有為項目進行融資和承擔全部融資責任的經濟實力;
(2)既有法人財務狀況較差,難以獲得債務資金,而且項目與既有法人的經營活動聯系不密切;
(3)項目自身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依靠項目自身未來的現金流量可以按期償還債務。
融資主體是指進行融資活動,承擔融資責任和風險的項目法人單位。確定項目的融資主體應該考慮項目投資的規模和行業的特點,項目自身的盈利能力等因素。
㈡ 什麼是項目實施主體
項目主體通常是指領導項目建設的公司,可以是新成立的項目公司,也可以是集團公司,投資主體是實際投資者。如果項目公司是集團公司,項目主體和投資者可能是相同的;但是如果項目公司是基於單獨項目的項目公司,項目公司是項目主體。
投資者是項目公司融資的來源。可能是幾個投資者,也可能是主要投資者。
(2)項目融資主體擴展閱讀:
項目實施主體的內容有以下四點:
1、項目實施的管理
建立相應的籌建組織,辦理項目的勘測、設計、施工招標和委託手續,參加廠址選擇(新建廠),提供必要的基礎資料,申請或訂購設備材料,負責設備的檢驗和運輸,承擔各項生產准備工作。進行這些工作,需要相應的時間和經費。
2、設計和設備訂貨
設計一般分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要准備相應的基礎資料。根據設備清單聯系訂貨和製造(包括詢價、報價、談判等),掌握製造周期,到貨時間及與安裝工程的配合。
3、項目資金的籌集
根據工程用款情況,掌握資金的籌集時間。
4、施工階段
(1)購買土地,包括作物補償、搬遷、人員安排等。
(2)監督、協調土建施工和設備驗收及安裝、試車和試生產。
(3)人員的招收和培訓。
(4)物資供應。
(5)產品營銷工作的策劃與安排。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項目實施
㈢ 政信類項目融資主體的主體資產狀況需要從哪些方面看呢
雖然政信類項目一般會有較多的增信措施,但是融資主體自身的經營狀況和現金流,即第一還款來源的充足與否更為重要。融資方在期限內是否有比較穩定的現金流、總資產、凈資產、資產負債率、主營業務收入、凈利潤等指標;
㈣ 房地產項目融資的融資主體
每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都是一個多方參與的過程。就房地產項目融資而言,主要有以下9個參與主體。 (1)項目發起人(Proiect Sponsors)
即商業房地產開發商,是項目的實際投資者和真正主辦人,可以是單獨一家房地產開發企業,也可由多個投資者組成聯合體。他們通常因為自身資金不足或不願承擔全部項目風險而選擇項目融資,在有限追索項目融資中,開發商除了擁有項目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外,還需要以直接或間接擔保形式為項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因此,開發商是項目融資中的真正借款人。
(2)項目公司(Proiect Company)
即項目的直接主辦人。通常,由項目發起人出資,專門為該項目成立一個單一目的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作為借款人對外融資,直接參與項目投資和項目管理,並直接承擔項目的債務責任和風險。開發商投入的資本金形成項目公司的權益,項目公司把項目I開發風險與開發商的其他資產相隔離,實現貸款銀行對開發商的有限追索。在整個項目開發經營過程中,項目公司作為法律和經濟上獨立的主體與各參與方發生經濟關系。項目公司也可以在經營期間轉型為商業管理公司,持有物業繼續經營。
(3)貸款銀行(Lending Bank)
貸款銀行,可以是單獨一家余融機構,也可以是多家金融機構的聯合體,這主要由貸款規模和項目風險等決定。在由多個金融機構聯合提供融資時,往往需要設立一個經理銀行(Manager),其他為參與銀行。項目公司更多的是與經理銀行進行接觸、談判,由經理銀行負責各參與銀行之間的協調工作。這樣大大降低了項目公司工作難度。
(4)產品購買者或設施使用者(Buyers or Users)
即項目房產的銷售對象。在房地產項目融資中,入駐零售商與開發商簽訂長期租賃合同,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項目的出租面積和租金收入,從而保證項目建成後能夠產生穩定的用於還貸的現金流,為貸款提供重要信用保證。零售商既可以作為項目發起人之一,成為項目公司股東,分享開發利潤:也可以只作為項目建成後的運營商,規避開發風險。
(5)工程承包商(Contractors)
通常,承包商通過與項目公司簽訂承包合同,負責商業地產項目的設計和建設工作,並承擔延期誤工和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風險。承包商的資金情況、工程技術能力及經營紀錄,會影響貸款銀行對項目建設期風險的判斷。
(6)擔保受託方(Security Trustee)
由於貸款銀行主要以項目公司的資產及項目未來收益作為還款保證,因此為防止項目公司違約或轉移資產,貸款銀行一般都要求項目公司將其資產及收益賬戶交由一個具有信託資格的機構保管,這家機構被稱為擔保受託方。擔保受託方一般由境內商業銀行獨家或境內、外商業銀行聯合擔任。
(7)房地產項目管理公司
項目建設只是商業房地產開發投資的開始階段,最重要的是後期的經營管理。項目管理公司的專業水平和經營業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貸款銀行對項目經營期風險的判斷。
(8)項目融資顧問和法律、稅收顧問(Financial,Law or Tax Adviser)
項目融資是一項系統的專業工作,需要聘請專業顧問負責融資方案的設計、分析、比較和談判,幫助開發商實現有限追索和表外融資,並充分利用稅務虧損降低資金成本,並能保證相關法律文件的嚴謹。
(9)其它
此外,項目融資的參與方還包括保險公司、有關政府機構等等,這些都會直接影響貸款銀行對項目建設期和經營期風險的評價。
㈤ 項目融資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㈥ 項目融資的種類包括哪些
項目融資的種類: 1、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無追索的項目融資也稱為純粹的項目融資,在這種融資方式下,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依靠項目的經營效益。同時,貸款銀行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須從該項目擁有的資產取得物權擔保。如果該項目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受益不足以清償全部的貸款時,貸款銀行無權向該項目的主辦人追索。 2、有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除了以貸款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和取得物權擔保外,貸款銀行還要求有項目實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索。但擔保人承擔債務的責任,以他們各自提供的擔保金額為限,所以稱為有限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的參與者 由於項目融資的結構復雜,因此參與融資的利益主體也較傳統的融資方式要多。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項目公司、項目投資者、銀行等金融機構、項目產品購買者、項目承包工程公司、材料供應商、融資顧問、項目管理公司等。 項目公司是直接參與項目建設和管理,並承擔債務責任的法律實體。也是組織和協調整個項目開發建設的核心。項目投資者擁有項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權,除提供部分股本資金外,還需要以直接或間接擔保的形式為項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金融機構(包括銀行、租賃公司、出口信貸機構等)是項目融資資金來源的主要提供者,可以是一兩家銀行,也可以是由十幾家銀行組成的銀團。 項目融資過程中的許多工作需要具有專門技能的人來完成,而大多數的項目投資者不具備這方面的經驗和資源,需要聘請專業融資顧問。融資顧問在項目融資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項目融資的成敗。融資顧問通常由投資銀行、財務公司或商業銀行融資部門來擔任。 項目產品的購買者在項目融資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項目的產品銷售一般是通過事先與購買者簽訂的長期銷售協議來實現。而這種長期銷售協議形成的未來穩定現金流構成銀行融資的信用基礎。特別是資源性項目的開發受到國際市場需求變化影響、價格波動較大,能否簽訂一個穩定的、符合貸款銀行要求的產品長期銷售協議往往成為項目融資成功實施的關鍵。如澳大利亞的阿施頓礦業公司開發的阿蓋爾鑽石項目,欲採用項目融資的方式籌集資金。由於參與融資的銀行認為鑽石的市場價格和銷售存在風險,融資工作遲遲難以完成,但是當該公司與倫敦信譽良好的鑽石銷售商簽定了長期包銷協議之後,阿施頓礦業公司很快就獲得銀行的貸款。
㈦ 項目融資與傳統融資的區別
項目融資與傳統公司融資主要有以下區別:
1、融資主體和還款基礎有別
項目融資的主體是項目公司,而不是項目發起人。項目公司不是依賴項目發起人的信用和資產,而是以項目本身的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狀況作為舉債和還貸的基礎。
傳統公司融資的主體是項目發起人,其融資和還貸的基礎是自身的資產狀況、信譽以及相關單位為其提供的擔保。
2、融資追索權性質有別
傳統的公司融資方式,貸款人提供的是具有完全追索權的資金。
項目融資,貸款人的貸款回收主要取決於項目的經濟強度,除了在有些情況或有些階段,貸款人對借款人有追索權之外,在一般情況下,無論項目成功與否,貸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項目借款人除該項目資產、現金流量以及所承擔的義務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財產。
3、風險分散能力有別
傳統公司融資,因融資風險完全由項目發起人一方承擔,故風險分散能力較低。
項目融資則因項目各參與方的風險分擔而具有較高的風險分散能力。項目融資普遍建立在多方合作的基礎之上,項目參與各方均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承擔一定的風險,避免了由其中的任何一方獨自承擔全部風險。
4、資產負債表記錄有別
傳統公司融資方式進行融資時,各種債權債務需要直接記入項目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中,從而對其信用度產生直接影響。
項目融資方式則具有債務屏蔽功能,可以把項目債務的追索許可權制在項目公司中,從而對項目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沒有影響。
5、融資成本高低有別
在項目融資中,貸款人承擔了較高的風險,所以項目融資貸款所要求的利率就要高於傳統的公司融資,而融資過程中煩瑣的程序、各種擔保與抵押等因素都增加了項目融資的費用。
㈧ 項目投資主體、項目主體、開發主體有什麼關系
項目主體通常指的是主導項目建設的公司,可以是新成立的項目公司,也可能是集團公司;內投資主容體是實際出資人。項目公司如果是集團公司,項目主體和投資主體可能一樣;但項目公司如果是根據單獨的項目成立的項目公司,則項目公司是項目主體。投資主體則是項目公司籌集資金的來源人,有可能是好幾家投資人,或是主要出資人。
開發主體一般講是開發商,即施工單位
㈨ 項目融資借款主體
項目融資借款抄主體
項目融資,是指貸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項目提供貸款協議融資,對於該項目所產生的現金流量享有償債請求權,並以該項目資產作為附屬擔保的融資類型。專家認為項目融資是以特定項目的資產、預期收益或權益作為抵押而取得的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或貸款。該融資方式一般應用於現金流量穩定的發電、道路、鐵路、機場、橋梁等大型基建項目,目前應用領域逐漸擴大,例如已應用到大型石油化工等項目上。它是一種以項目的未來收益和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資方式
㈩ 下列建設項目類型中,屬於按項目融資主體分類的是( )。
D
答案解析:
建設項目可以從不同分析角度進行分類。①按項目的目標,分為經營性項目和非經營性項目;②按項目的產品(或服務)屬性,分為公共項目和非公共項目;③按項目的投資管理形式,分為政府投資項目和企業投資項目;④按項目與企業原有資產關系,分為新建項目和改建項目;⑤按項目的融資主體,分為新設法人項目和既有法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