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融資法院
① 突發的疫情貸款逾期被銀行起訴法院會從寬處理嗎
有可能會從寬處理的,突發疫情是不可抗拒的情況,稅務及貸款的處理都可以暫緩的。
② 2021年疫情法院還會6個月結案嗎
2021年疫情期間,政府部門也不放假,正常工作
③ 疫情原因做生意,欠別人錢賠了,他告到法院,法院也判了,銀行賬戶也給我凍結了
新的民法典上有規定,高利貸不被法律保護。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期拆借利率的三倍,但是麻煩的是你沒有去開庭應訴。如果你有還款證據,你也可以起訴他,高於規定利息的錢可以充當還本金的。
④ 借了別人錢,因為疫情期間無法退還,法院可以凍結我賬戶嗎
借了別人的錢。不管什麼原因都應該記事。退換。但是如果借款人沒有通過法院對你進行起訴。法院是不會凍結你的賬戶的。
⑤ 疫情法院為什麼不下傳票不開庭費用以交
沒辦法調查取證吧。
⑥ 被告還了兩個月錢然後拿疫情當理由法院管不
疫情不屬於不可抗力,如果符合起訴條件,可以向法院起訴的
⑦ 疫情期間,信用卡,借貸等還不上,逾期了,上了徵信,可以到法院起訴按不可抗力消除嗎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如台風、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為,如徵收、徵用;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三方面。
(1)合同中是否約定不可抗力條款,不影響直接援用法律規定;
(2)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如小於法定范圍,當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規定主張免責;如大於法定范圍,超出部分應視為另外成立了免責條款;
(3)不可抗力作為免責條款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有以下例外:
(1)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構成不可抗力必須具備以下要件:
A.不可預見的偶然性。
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須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可預見的事件,它在合同訂立後的發生純屬偶然。當然,這種預料之外的偶然事件,並非是當事人完全不能想像的事件,有些偶然事件並非當事人完全不能預見。但是由於它出現的概率極小,而被當事人忽略不計,把它排除在正常情況之外,但結果這種偶然事件真的出現了,這類事件仍然屬於不可預見的事件。
在正常情況下,判斷其能否預見到某一事件的發生有兩個不同的標准:
一是客觀標准,即在某種具體情況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夠預見到的,該合同當事人就應當預見到。如果對該種事件的預見需要一定的專門知識,那麼只要具有這種專業知識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預見到的事件,則該合同當事人就應當預見。
二是主觀標准,就是在某種具體情況下,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條件,如當事人的年齡、發育狀況、知識水平、職業狀況、受教育程度以及綜合能力等因素來判斷合同當事人是否應該預見到。
B.不可控制的客觀性。
不可抗力事件,必須是該事件的發生是因為債務人不可控制的客觀原因所導致的,債務人對事件的發生在主觀上既無故意、也無過失,主觀上也不能阻它發生。債務人對於非因為可歸責於自己的原因而產生的事件,如果能夠通過主觀努力克服它,就必須努力去做,否則就不足以免除其債務。
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可預見性和偶然性,決定了人們不可能列舉出它的全部外延,不能窮盡人類和自然界可能發生的種種偶然事件。所以,盡管世界各國都承認不可抗力可以免責,但是沒有一個國家能夠確切地規定不可抗力的范圍,而且由於習慣和法律意識不同,各國對不可抗力的范圍理解也不同。
根據我國實踐、國際貿易慣例和多數國家有關法律的解釋,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圍主要由兩部分構成:
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現象,如火災、旱災、地震、風災、大雪、山崩等;
二是由社會原因引起的社會現象,如戰爭、動亂、政府幹預、罷工、禁運、市場行情等。一般來說,把自然現象及戰爭、嚴重的動亂看成不可抗力事件各國是一致的,而對上述事件以外的人為障礙,如政府幹預、不頒發許可證、罷工、市場行情的劇烈波動,以及政府禁令、禁運及政府行為等歸入不可抗力事件常引起爭議。因此,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具體約定不可抗力的范圍。事實上,各國都允許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不可抗力的范圍。自行約定不可抗力的范圍實際上等於自訂免責條款。
⑧ 按月換錢,但今年上半年疫情,沒有辦法還,對方起訴會怎麼樣,個人借貸
JS兒科熱可可熱死了
⑨ 因為疫情,法院就可以違反簡易程序三個月的審限規定嗎超期就免責了嗎因為疫情時法院也沒停止審案啊
審不完可以從簡易程序,改成一般程序。
拿錘子的有自主裁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