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代理人2009真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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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博知識產權論壇,2006——2012的真題、解析都有。
❷ 2010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試題解析的內容簡介
目前,2011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准備工作已經全面展開,為了幫助參加2011年全國內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容的應試人員更好地進行復習,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繼續組織編寫了《2010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試題解析》一書。本書按照專利 法律知識、相關法律知識、專利代理實務三個科目的先後順序進行編排。對於專利法律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兩個科目,除給出每道試題的題目及答案之外,還在知識點部分指出了試題涉及的重要概念和出題知識點,在解析部分對每道試題的各個選項進行了具體分析,指出法律依據並說明了推理、判斷過程。對於專利代理實務科目,則是在提供2010年度考試試題的基礎上,對答題要點進行了說明並給出答題範文。
❸ 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試題和解析那種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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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幾個很好的網站,1,國家知識產權局官方網。 2.中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網。3.博派論壇。 這些都是很好的針對專代考試的網站,上面有復慣用書(誰編的,哪裡出版的都有說明),考試指南等等的電子版,還有歷年真題,已經考過的前輩的經驗知道。值得一看!
❺ 2009年專利代理人考試代理實務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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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資料基本都在那裡下的
❻ 2010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試題解析的目錄
專利法律知識
相關法律知識
專利代理實務
專利代理實務考試試卷
答題要點及範文
❼ 2009年《專利代理實務》第二期結業考試
選擇題:
1、AB
2、ABCD
3、AC
4、AD
5、BD
問答題:
一、
【1】修改原則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文件的修改僅限於權利要求書,其原則是:
(1) 不得改變原權利要求的主題名稱。
(2) 與授權的權利要求相比,不得擴大原專利的保護范圍。
(3) 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
(4) 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權的權利要求書中的技術特徵。
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不得修改其專利文件。
【2】修改方式
在滿足上述修改原則的前提下,修改權利要求書的具體方式一般限於權利要求的刪除、合並和技術方案的刪除。
權利要求的刪除:是指從權利要求書中去掉某項或者某些項權利要求,例如獨立權利要求或者從屬權利要求。
權利要求的合並:是指兩項或者兩項以上相互無從屬關系但在授權公告文本中從屬於同一獨立權利要求的權利要求的合並。在此情況下,所合並的從屬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徵組合在一起形成新的權利要求。該新的權利要求應當包含被合並的從屬權利要求中的全部技術特徵。在獨立權利要求未作修改的情況下,不允許對其從屬權利要求進行合並式修改。
技術方案的刪除:是指從同一權利要求中並列的兩種以上技術方案中刪除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技術方案。
【3】修改方式的限制
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審查決定之前,專利權人可以刪除權利要求或者權利要求中包括的技術方案。
僅在下列三種情形的答復期限內,專利權人可以以合並的方式修改權利要求書:
(1)針對無效宣告請求書。
(2)針對請求人增加的無效宣告理由或者補充的證據。
(3)針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引入的請求人未提及的無效宣告理由或者證據。
二、
1、針對這種情況應該先打電話和審查員進行電話溝通,然後說明該技術特徵下的某些元素可以支持該發明,並提供針對該技術特徵的相應的技術手冊或者工藝手冊等證據,說明該技術特徵下的一些記錄在案的元素可以再現本發明,但本發明保護的范圍絕不僅僅在於這些在技術手冊或者工藝手冊中可以查到的元素(技術秘密),申請人深信這些記錄在案的公知的元素足以支持該技術特徵。
❽ 求歷年專利代理人考試試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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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請問誰知道從哪裡可以找到今年專利代理人考試的試題和答案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0&id=46686&sty=3&age=0&tpg=1&ppg=1#46686
國知局曾經公開過今年的考題和答案,但是現在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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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不涉及特殊專業知識,但技術內容需要理工科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