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管理專欄
㈠ 怎樣申請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物資供應商准入證
提供企業有效基本資質: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開戶許可證,以及單位相應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如API,CQC)。然後到供貨的相應單位(物資部門)填寫資質認證申請表就可以。
一級供應商入網證(入網產品為中石油一級物資)由中石油總部物采部直接管理總部;二級供應商入網證(除一級物資之外的所有物資)由中石油所屬各地區公司管理,並進行打證管理,供應商資質在總部備案即可。
一級物資和二級物資的劃分可參考《2010年中石油一級物資采購目錄》。
(1)供應商管理專欄擴展閱讀:
《物資供應商准入證》是由中石油總部管理的在其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直屬企事業單位具有同等效力的供貨准入證,供應商可在准入產品范圍內向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供貨。
當企業信息發生變化時,供應商應及時登錄能源一號網站提交變更申請。其中,聯系人信息由供應商自助變更後生效;
法人、工商注冊與登記信息、經營范圍、注冊資金、開戶銀行、資質信息等由能源一號網站審核後生效;名稱及注冊地址變更由供應商管理部門審核後生效。供應商可以在供應商業務與技術支持服務專欄查詢具體信息變更流程。
㈡ 供應鏈的管理人員,應具備哪些基本知識和素質
如何識別企業的關鍵業務流程及優化,有一定的統計分析技能,能對供應鏈各個環節進行相關分析和改進,素質嘛,耐心,誠懇是必須的,更需要好奇心,學習能力要強。
㈢ 試比較國內外ERP軟體的優缺點.
(一)、優點
1、整合性:ERP最大特色便是整個企業信息系統的整合,比傳統單一的系統更具功能性。
2、彈性:採用模塊化的設計方式,使系統本身可因應企業需要新增模塊來支持並整合,提升企業的應變能力。
3、集中的數據儲存:將原先分散企業各角落的數據整合起來,使數據得以一致性,並提升其精確性。
4、便利性:在整合的環境下,企業內容所產生的信息透過系統將可在企業任一地方取得與應用。
5、提升管理績效:ERP系統將使部分間橫向的聯系有效且緊密,使得管理績效提升。
6、進組織間的互動關系:透過ERP系統配合網際網路及供應管理模式,使企業與原物料供貨商之間緊密結合,增加其市場變動的能力。而客戶關系管理模式則使企業充分掌握市場需要取向的動脈,兩者皆有助於促進企業與上下游的互動發展關系。
(二)、ERP的缺點
1、昂貴的建置投資成本:ERP的建置需要花費的軟、硬體及顧問公司收取的顧問費都是龐大的開支,往往只有大型企業才有能力導入。
2、安全性問題:為合乎電子商務的需要,整合企業功能部門在單一系統所建構出的堅實安全性,在提供網路模塊後,受到強烈的挑戰。
3、不夠充分的信息:系統內部的信息無法與其它企業或部門的系統整合,且也未將企業外部的情報整合其中。
4、高潛在成本:有下列高成本的花費
(1)、訓練成本:企業內部人員的教育訓練課程成本。
(2)、數據轉換成本:數據由舊有系統轉置到新ERP系統中的轉置成本。
㈣ 誰文採好,能幫寫個供應商管理制度么,是關於信息部門的供應商管理制度!給分!
供應商管理制度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規范供應商管理,提高經營合理化水準,特製定本規章。
1.2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之供應商管理,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章辦理。
1.3權責單位
(1)采購部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准。
2.供應商管理規定
2.1供應商開發
供應商開發程序如下:
(1)供應商資訊收集。
(2)供應商基本資料表填寫。
(3)供應商接洽。
(4)供應商問卷調查。
(5)樣品鑒定。
(6)提出供應商調查申請。
2.2供應商調查
供應商調查程序如下:
(1)組成供應商調查小組。
(2)分別對供應商之價格、品質、技術、生產管理作評核。
(3)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列。
2.3訂購、采購
訂購、采購程序如下:
(1)請購。
(2)詢價。
(3)比價。
(4)議價。
(5)定價。
(6)訂購。
(7)交貨。
(8)驗收。
2.4供應商評鑒
供應商評鑒程序如下:
(1)每月對供應商就品質、交期、價格、服務等項目作評鑒。
(2)每半年進行一次總評。
(3)列出各供應商之評鑒等級。
(4)依規定獎懲。
2.5供應商復查
(1)每年對合格供應商進行一次復查。
(2)復查流程同供應商調查。
(3)有重大品質、交期、價格、服務等問題時,隨時可以作供應商復查。
2.6供應商輔導
(1)對C等以下之供應商採取必要的輔導。
(2)不合格供應商應予除名。
(3)不合格供應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貨,應予輔導及重新作調查評核。
2.7供應商獎懲
2.7.1獎勵方式
對優秀之供應商有下列獎勵方式:
(1)A等供應商,可優先取得交易機會。
(2)A等供應商,可優先支付貨款或縮短票期。
(3)A等供應商,可獲得品質免檢或放寬檢驗。
(4)對價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質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顯著者,另行獎勵。
(5)A、B、C等供應商,可參加本公司舉辦之各項訓練與研習活動。
(6)A等供應商,年終可獲公司「優秀供應商」獎勵。
2.7.2懲處方式
(1)凡因供應商品質不良或交期延誤而造成之損失,由供應商負責賠償。
(2)C等、D等之供應商,應接受訂單減量、各項稽查及改善輔導措施。
(3)E等供應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應商三個月內未能達到C等以上供應商之標准,視同E等供應商,予以停止交易。
(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應商,如欲恢復交易,需接受重新調查評核,並採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信譽不佳之供應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懲處。
3.附件
[附件]GA04-1《合格供應商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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