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經銷商聲明圖
Ⅰ 三鹿奶粉事件後續發展
今天起,震驚全國的三鹿奶粉案將在河北開庭審理。 昨天下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傳部周姓負責人向早報記者確認:「明天三鹿事件系列案件將開庭審理。 」 今天起,震驚全國的三鹿奶粉案將在河北開庭審理。 昨天下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傳部周姓負責人向早報記者確認:「明天三鹿事件系列案件將開庭審理。 」 主審區在石家莊中院 上述負責人介紹說,三鹿奶粉事件案件主審區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其他案件則在其他幾個審區同時開庭審理。 據知情人士介紹,目前,三鹿事件案件審理相關宣傳報道方案已經由河北省政法委下發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方案確定19家媒體可以參加旁聽,這19家媒體包括河北省內主要媒體及幾家中央級媒體。 該知情人士表示:「19家媒體每家只允許一人參加,每人一證,沒有旁聽證將不會獲准進入。 」 這位知情人士表示,三鹿奶粉事件中的摻加三聚氰胺的犯罪嫌疑人和供貨商,以及三鹿集團相關責任人都將被審理。 而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公告顯示,「將於12月31日8點在該院大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石家莊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三鹿集團及田文華等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一案,屆時可執證旁聽。 」 田文華尚難逃民事賠償 「2008年最後一天,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黨委書記田文華將走進法庭,接受審判。 」知情人士表示,田文華涉嫌的罪名可能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 」田文華尚難逃民事賠償訴訟。 「年底集中審理大案要案,是法院系統的常事。 」一位法院系統退休的老同志昨天向早報記者表示,一個是按照法院審限的要求進行審理;另外一個意思是在新的一年來臨之前給社會和受害者一個說法。 據知情人士透露,田文華案件審理主要由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審理,「三鹿集團涉嫌單位犯罪成為被告人,田文華等人則可能是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而被起訴到法院的。 」 依刑法第144條可判死刑 按照《刑法》第144條,田文華等人涉及的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據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構成該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 如果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最高可處死刑。 」 而據《刑法》第150條,「單位犯前述相關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 律師吁解決受害者賠償 12月25日,早報記者收到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援助律師聲明:「我們呼籲,應當立即接受我們已經提起的受害者損害賠償訴訟程序,並最終在政府的統籌主導下,建立全國性的奶粉受害者賠償援助公募基金,逐步解決本次奶粉受害者賠償及善後事宜。 」 據該律師團律師介紹,24日,在媒體報道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獲得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清算申請民事裁定書,正在啟動破產清算程序後,該律師團再次呼籲維護廣大奶粉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上述律師說:「考慮到廣大嬰幼兒受害者的長久善後及復雜漫長的賠償程序,結合三鹿集團強大的產能和市場渠道優勢等重組再造潛力,我們反對以破產清算消滅賠償義務主體的方式對三鹿集團進行重組,而應保留賠償義務主體以股權收購的方式對三鹿集團進行重組。 」 已提起集體民事訴訟 2008年11月24日,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援助律師團已向三鹿集團送達《關於解決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賠償事宜的律師函》及《賠償方案律師建議書》。 12月8日,援助律師團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集體民事訴訟,並向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提出了參加三鹿集團制售有毒食品犯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請求。 「政府和法院等相關部門承諾,正在主持研究受害者賠償方案和訴訟程序。 」上述律師表示,廣大受害者對政府和法院的信任、期盼與等待,並不表明受害者放棄索賠權利,也更不表明免除三鹿集團及其他責任主體的賠償義務。 法律專家分析認為,三鹿集團及原負責人田文華被訴「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在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還可能面臨著奶粉事件受害者的民事賠償訴訟。 三鹿破產「善後」進行中: 石家莊市政府通報三鹿集團破產案件情況(全文) 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將於12月31日受審 三鹿破產清算拍賣還債估計總負債接近20億元 三元收購: 三元股份:三鹿重組方案調整須董事會開會決定 三鹿破產申請獲受理三元重組添變數 三元股份:入主三鹿或需借道公開拍賣 後續影響: 三鹿破產後續:凈資產負1 1.03億經銷商最慘 逾半進口供應商受三鹿牽連明年奶粉價或大漲 三鹿破產帶來三大懸念 (註:今天:1 2.26) 據石家莊市政府昨日發布的官方消息,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三鹿集團於9月12日全面停產。截至10月31日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當時三鹿集團資產總額為15.61億元,總負債17.62億元,凈資產-2.01億元。12月19日三鹿集團又借款9.02億元付給全國奶協,用於支付患病嬰幼兒的治療和賠償費用。 石家莊市政府表示,目前,三鹿集團總的凈資產為-1 1.03億元(不包括10月31日後企業新發生的各種費用),已經嚴重資不抵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有關規定,申請人(債權人)石家莊商業銀行和平西路支行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對被申請人(債務人)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受理該申請的裁定書已於2008年12月23日送達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據悉,目前此案正在積極審理之中。 多方債務逐步償還 當然,對於「三鹿破產」消息,外界更多的是關注消息背後的一系列賠償問題。記者獲悉,除已借款9.02億元用於支付患兒家屬的賠償金外,三鹿還面臨員工、經銷商以及銀行貸款等多方「債務」。 依據破產法的規定,公司破產清償時首先要保證職工的工資、保險等,其次是稅款,最後才是普通債權。然而,除消費者賠償以外,占據三鹿債務主要部分的,恰恰是排在最後的「普通債券人」之一——經銷商。中國奶業協會常務理事王丁棉稱,員工欠款金額大概在幾千萬元,除此外三鹿還必須支付經銷商6億—7億元的貨款,原材料供應商1億—2億元的欠款,以及銀行1億—2億元的貸款。「所以,三鹿若破產,受影響最大的應是經銷商」。 就此,石家莊市政府昨日也作出正面回應。據石家莊市政府消息,自9月12日三鹿集團向社會公開召回問題產品至10月31日,共召回產品總值近10億元。為順利召回問題產品,確保問題產品不擴散並實施銷毀,石家莊市政府在河北省政府的支持下,積極協助企業於10月10日籌措3億元資金,以商貿公司名義給每位經銷商解決了30%的貨款。 據悉,石家莊市政府還與經銷商簽訂了還款協議,約定於2009年元月10日左右再支付一定比例的貨款。
Ⅱ 三鹿奶粉的經銷商損失三鹿廠家承擔了嗎
經銷商損失估計很難拿到,因為先是針對大眾的,嬰兒治療費,現在已經不夠了,所以你也別指望;了。
Ⅲ 求翻譯:三鹿大股東紐西蘭恆天然集團聲明原文聲明
作為三鹿的43%股東, 恆天然被知會三鹿正在處理一個關於他們產品質量的問題.
三鹿已告知恆天然他們正在中國收回所有產品.
恆天然在極力要求三鹿公司需要和中國政府合作並保證他們竭盡全力保證顧客的安全和健康.
Ⅳ 三鹿奶粉事件經銷商有沒有被判刑
早已經了結了。
Ⅳ 三鹿是被誰舉報的
事件起因是很多食用三鹿集團生產的嬰幼兒奶粉的嬰兒被發現患有腎結石,隨後在其奶粉中發現化工原料三聚氰胺。根據我國官方公布的數字,截至2008年9月21日,因使用嬰幼兒奶粉而接受門診治療咨詢且已康復的嬰幼兒累計39,965人,正在住院的有12,892人,此前已治癒出院1,579人,死亡4人,另截至到2008年9月25日,香港有5人、澳門有1人確診患病。事件引起各國的高度關注和對乳製品安全的擔憂。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公布對國內的乳製品廠家生產的嬰幼兒奶粉的三聚氰胺檢驗報告後,事件迅速惡化,包括伊利、蒙牛、光明、聖元及雅士利在內的22個廠家69批次產品中都檢出三聚氰胺。該事件亦重創中國製造商品信譽,多個國家禁止了中國乳製品進口。2008年9月24日,中國國家質檢總局表示,牛奶事件已得到控制,2008年9月14日以後新生產的酸乳、巴氏殺菌乳、滅菌乳等主要品種的液態奶樣本的三聚氰胺抽樣檢測中均未檢出三聚氰胺。
事件背景/三鹿奶粉事件
2000年後,因為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乳製品市場轉變成一個很大市場,且因巨大消費群體,更可劃分為高、中、低三個消費層次。為了調節大陸市場供應與需求,除了從海外的日本、紐西蘭等國進口將近30萬噸乳製品以應付高中消費層次外,中國大陸絕大多數消費群體,包括嬰幼兒,還是以我國自主生產的產品為主。
在此因素下,知名三鹿牌順勢推出以一袋18元人民幣(約3美金),不到進口奶粉價格一半價格嬰幼兒配方奶粉以應付大規模的奶業市場,之後並成為大陸重要且知名嬰幼兒奶粉品牌,多年蟬聯該中國大陸自製乳品市場的首位。不過因為需求甚殷,價格競爭等因素,公司與政府均漠視生產流程及質量控管,終於爆發此弊端漏洞。
雖然經相關單位調查後,我國大陸檢察機構認為該污染事件應由乳品收購站負主要責任,並嚴懲逮捕相關當事人。不過,也有人質疑,該毒奶粉事件原因是三鹿集團搶奪大陸貧窮農村市場,為降低成本偷工減料所衍生出來。
爆發前序/三鹿奶粉事件
早在2004年的阜陽劣質奶粉事件中,公布的不合格奶粉企業和偽劣奶粉中,三鹿奶粉亦在列,但隨後證實為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失誤所致,把三鹿撤出「黑名單」,多個國家機關聯合發文,要求各地允許三鹿奶粉正常銷售。
2007年2008年9月2日,河北省產質量量監督檢驗院對蛋白質、亞硝酸鹽,以及抗生素殘留等營養指標、理化指標及安全指標等進行檢測,結果全都合格。該檢驗結果並由中國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的《每周質量報告》節目專訪播出。
不過據新浪從有關方面獲得的「三鹿內部郵件」顯示「2008年3月以來,三鹿集團先後接到消費者反映:嬰幼兒食用三鹿嬰幼兒奶粉後,出現尿液變色或尿液中有顆粒現象」。後在法院審判中,公司管理人員證實公司最早接收投訴是在2007年底。
揭發受阻/三鹿奶粉事件
2008年5月20日和21日,一位網民揭露他在2007年11月在浙江泰順縣城一家超市裡買的三鹿奶粉的質量問題。該奶粉令他女兒小便異常。後來他向三鹿集團和縣工商局交涉不果。為此,該網民以網上發文自力救濟,並以「這種奶粉能用來救災嗎?!」為題提出控訴,不過該控訴遭三鹿集團地區經理以價值2476.8元的四箱新奶粉為代價,取得該網民的賬戶密碼以請求刪除網上有關帖子。事後該網民則表示說,他因為相信了三鹿集團的解釋,他買到的是假貨,因此同意接受賠償並刪除帖子。
據「三鹿內部郵件」顯示:2008年8月1日下午6時,三鹿取得檢測結果:送檢的16個嬰幼兒奶粉樣品,15個樣品中檢出了三聚氰胺的成份。2008年8月2日下午,三鹿分別將有關情況報告給了其注冊所在地石家莊市政府和新華區政府。並開始回收市場上的三鹿嬰幼兒奶粉。2008年8月4日至9日,三鹿對送達的原料乳200份樣品進行了檢測,確認「人為向原料乳中摻入三聚氰胺是引入到嬰幼兒奶粉中的最主要途徑」。
確認因自己集團生產的奶粉導致眾多嬰兒患有腎結石後,三鹿集團開始進行危機公關工作。三鹿公關公司北京濤瀾通略國際廣告有限公司被指在2008年8月11日向三鹿集團建議與中國最大的互聯網搜索引擎公司網路合作,屏蔽有關新聞的公關解決方案建議:
「安撫消費者,1至2年內不讓他開口;與網路簽定300萬廣告投放協議以享受負面新聞刪除,拿到新聞話語權;以攻為守,搜集行業競爭產品『腎結石』負面新聞的消費者資料,以備不時之需。網路的300萬框架合作問題,奶粉事業部已經投放120萬元,集團只需再協調180萬元就可以與網路簽署框架,享受新聞公關保護政策。 」
這封由自稱三鹿公關公司的員工在網上發帖的聲稱為公關解決方案建議在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後的2008年9月12日,廣泛流傳於網上。
事發後的2008年9月13日,網路公司針對此種說法聲明,表示從未接受這種要求:
「2008年9月9日晚,三鹿的代理公關公司致電網路大客戶部希望能協助屏蔽最近三鹿的負面新聞,由於該提議違反公司規定以及網路一貫堅持的信息公正、透明原則,大客戶部在第一時間嚴詞拒絕了該提議。2008年9月12日,該公關公司再次致電希望能屏蔽三鹿的負面新聞,再次被大客戶部予以否決。 」
2008年6月中旬後,三鹿又陸續接到嬰幼兒患腎結石等病狀去醫院治療的信息。南方日報收到網民反應,有人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的留言系統里反映由三鹿奶粉導致多起嬰兒腎結石,但事後屏蔽,只有要求網民提供詳情的留言回復尚在。7月,徐州兒童醫院小兒泌尿外科醫生馮東川在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的留言系統里反映2008年嬰兒雙腎結石導致腎衰的病例出奇地增多,且大多飲用三鹿奶粉,並表示希望政府部門能組織流行病學專家協助明確原因,不過也是沒有得到明確答復。
三鹿集團是中外合資公司,其最大海外股東是紐西蘭恆天然公司。根據紐西蘭政府的說法,恆天然公司在2008年8月份得知奶粉出現問題後,馬上向中資方和地方政府官員要求召回三鹿集團生產的所有奶粉。不過恆天然公司經過一個月多的努力未能奏效,中國地方官員置若罔聞,試圖掩飾,不予正式召回。恆天然只好向紐西蘭政府和總理海倫·克拉克報告。2008年9月5日紐西蘭政府得知消息後下令紐西蘭官員繞過地方政府,直接向中國中央政府報告此次事件,中國政府才嚴正對待此事。
事件曝光/三鹿奶粉事件
2008年9月8日甘肅岷縣14名嬰兒同時患有腎結石病症,引起外界關注。至2008年9月11日甘肅全省共發現59例腎結石患兒,部分患兒已發展為腎功能不全,同時已死亡1人,這些嬰兒均食用了三鹿18元左右價位的奶粉。而且人們發現兩個月來,中國多省已相繼有類似事件發生。中國衛生部高度懷疑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三聚氰胺是一種化工原料,可以提高蛋白質檢測值,人如果長期攝入會導致人體泌尿系統膀胱、腎產生結石,並可誘發膀胱癌。
2008年9月11日上午10點40分,新民網連線三鹿集團傳媒部,該部負責人表示,無證據顯示這些嬰兒是因為吃了三鹿奶粉而致病。據稱三鹿集團委託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三鹿奶粉進行了檢驗,結果顯示各項標准符合國家的質量標准。[30]不過事後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聲明該局從未接受過三鹿集團的委託檢驗。很快在同一天的晚上,三鹿集團承認經公司自檢發現2008年8月6日前出廠的部分批次三鹿嬰幼兒奶粉曾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場上大約有700噸,同時發布產品召回聲明,不過三鹿亦指出其公司無18元價位奶粉。
調查懲處/三鹿奶粉事件
2008年9月12日三鹿集團聲稱,此事件是由於不法奶農為獲取更多的利潤向鮮牛奶中摻入三聚氰胺。三聚氰胺在一份報價單中的價格為每噸8700元。早在2008年7月中旬,就有記者就從三鹿品牌甘肅省總經銷商——蘭州興源食品公司了解到三鹿已經停止生產確認受到三聚氰胺污染的奶粉品牌三鹿優加奶粉,2008年9月12日網易財經編輯從三鹿品牌總監處得到確認,2008年8月5日就通知各地經銷商,三鹿在3月至2008年8月5日之前生產的產品受到污染,停售優加系列產品,並且秘密召回,但未公諸於眾。這導致在此後的一個多月里,又有一批嬰兒仍食用了三鹿問題奶粉。 三鹿集團官方網站在事件曝光後遭到數輪攻擊,網站標題被黑客改為「三聚氰胺集團」;首頁也被改為「看三聚氰胺集團新聞有感」,甚至一度成為了黑客們的聊天和「集體路過」場所。在第二輪攻擊中,「三聚氰胺」被作為產品名稱列在三鹿的產品網頁上。
2008年9月13日,中國國務院啟動國家安全事故I級響應機制(「I級」為最高級:指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三鹿奶粉污染事件。患病嬰幼兒實行免費救治,所需費用由財政承擔。有關部門對三鹿嬰幼兒奶粉生產和奶牛養殖、原料奶收購、乳品加工等各環節開展檢查。質檢總局將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市場上所有嬰幼兒奶粉進行了全面檢驗檢查。石家莊官方初步認定,三鹿「問題奶粉」為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購中添加三聚氰胺所致,已經拘留了19名嫌疑人,傳喚了78人。這19個人中有18人是牧場、奶牛養殖小區、奶廳的經營人員,其餘1人涉嫌非法出售添加劑。
河北省政府決定對三鹿集團立即停產整頓,並將對有關責任人做出處理。三鹿集團董事長和總經理田文華被免職,後並遭刑事拘留,而石家莊市分管農業生產的副市長張發旺等政府官員、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市長冀純堂也相繼被撤職處理。河北省委也決定免去吳顯國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莊市委書記職務。22日,李長江引咎辭去國家質檢總局局長職務,這是因此次事件辭職的最高級官員。毒奶粉事件在中國形成了一股「行政問責與司法問責風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產品質量法》,三鹿集團最高將被罰兩億元人民幣。
新華社報道,三鹿毒奶粉事件事態擴大的主要原因是三鹿集團公司和石家莊市政府在獲悉三鹿奶粉造成嬰幼兒患病情況後隱瞞實情、不及時上報所致。
2009年1月22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三鹿前董事長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三鹿集團高層管理人員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則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5年、8年及5年。三鹿集團作為單位被告,犯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罰款人民幣4937餘萬元。涉嫌製造和銷售含三聚氰胺的奶農張玉軍、高俊傑及耿金平三人被判處死刑,薛建忠無期徒刑,張彥軍有期徒刑15年,耿金珠有期徒刑8年,蕭玉有期徒刑5年。
2014年,72歲高齡的田文華改判有期18年。
事件升級/三鹿奶粉事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對全國嬰幼兒奶粉三聚氰胺含量進行檢查,結果顯示,有22家嬰幼兒奶粉生產企業的69批次產品檢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除了河北三鹿外,還包括:廣東雅士利、內蒙古伊利、蒙牛集團、青島聖元、上海熊貓、山西古城、江西光明乳業英雄牌、寶雞惠民、多加多乳業、湖南南山等22個廠家69批次產品中檢出三聚氰胺,被要求立即下架。但中央電視台報道的三鹿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與之前《甘肅日報》報道不符,其含量減少了十倍。
中國共有109家嬰幼兒奶粉生產企業,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對這些企業的491批次產品進行了排查,檢驗顯示有22家企業69批次產品檢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
Ⅵ 我想問一下最後那個經銷商(作為代理)的資格聲明
有的,我們會給經銷商代理證書的!
Ⅶ 三鹿事件的補償問題
三鹿奶粉事件的相關法律程序和賠償
2008年9月11日,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鹿公司)發出聲明,經自檢發現部分批次三鹿嬰幼兒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市場上大約有700噸,公司決定立即2008年8月6日以前生產的三鹿嬰幼兒奶粉全部召回。同日,甘肅省衛生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首次向媒體通報了部分嬰兒泌尿系統結石病因調查情況,目前,該省共上報病例59例,死亡1例,以農村患兒為多。此外,江蘇、陝西、湖北等地醫療機構也陸續收治了多例嬰兒尿系統結石患者,嬰兒均處於哺乳期,均曾經服用過或仍在服用同一品牌奶粉。國家相關部門正在加緊調查事件原因,三鹿奶粉事件無疑是
一件影響巨大的公共衛生事件。如果最終調查結果證明,三鹿奶粉製品是嬰兒泌尿系
統結石致病原因,三鹿公司將承擔巨大法律責任。筆者作為經辦多起類似案件的律
師,現就三鹿奶粉事件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以助社會各界從法律角度審視該事
件。
一、三鹿公司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六條規定,「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
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第七條規定,「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必須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營
養、衛生標准。(四)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人口食
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二)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
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
物質的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的;」
三鹿公司部分批次嬰幼兒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很可能是生產工藝流程上不符合衛生
部制定的衛生標准,使奶粉受到有毒物質污染。三聚氰胺其分子中含有大量氮元素,
添加在食品中,可以提高檢測時食品中蛋白質檢測數值。三聚氰胺作為一種化工原
料,根本就不能加入食品的,如果加入就嚴重違反了食品衛生法,應當受到衛生行政
管理部門的嚴厲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
負責。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
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
准;」
第四十九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
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
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
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鹿公司的奶粉產品顯然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行業標,存在嚴重危及人身健康
的不合理的危險。根據法律規定,三鹿公司應受到質量監督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
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
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
危害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
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
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
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
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
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
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
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五十條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之罪的,對單
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
罰。」
根據三鹿公司的聲明,受三聚氰胺污染三鹿嬰幼兒奶粉在市場上大約有700噸。根據相關媒體報道,甘肅省嬰兒患泌尿系統結石病例為59例,其中死亡1例,江蘇、陝西、湖北等地醫療機構也陸續收治了多例嬰兒泌尿系統結石患者。可以說,涉案奶粉的數量是驚人的,影響的范圍是全國性的,造成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如果調查證明三鹿公司故意在奶粉中添加有毒的三聚氰胺,則根據刑法的規定,三鹿公司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相關責任人員應承擔刑事責任,最高可被判處死刑,而三鹿公司也將被處以巨額罰金。
二、受害者的司法救濟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
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規定,「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
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
有權向生產者追償。」
第四十一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
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
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
的生活費等費用。」第四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
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
生活費等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
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
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
產者追償。」
第四十四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
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
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
的生活費等費用。」
三鹿奶粉製品導致大量嬰兒患泌尿系統結石病,嚴重地損害了嬰兒的身體健康,根據
上述法律規定,受害者有權獲得經濟賠償。受害者及家屬可以獲得賠償項目包括醫療
費、護理費、誤工費;造成殘疾的,還包括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
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若造成精神損害的,還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
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要求精神撫慰金。受害者既可以選
擇三鹿公司為侵權賠償人,也可以選擇向涉案的三鹿奶粉銷售商為侵權賠償人,具體
要考慮訴訟成本、訴訟便利性、賠償能力等實際情況來選擇索賠對象。
三、相關國家監管機構工作人員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
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
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
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如果查實,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有國家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於衛生、質檢、工商、食
品葯品監管等部門)沒有盡到監管職責或者故意隱瞞事故不上報,導致受害區域擴
大,受害人大量增加,造成嚴重後果,就將構成瀆職犯罪,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可追究
相關工作人員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