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賣什麼
『壹』 供應鏈企業做什麼的
供應鏈是指圍繞核心企業,從配套零件開始,製成中間產品以及最終產品,最後由銷售網路把產品送到消費者手中的、將供應商,製造商,分銷商直到最終用戶連成一個整體的功能網鏈結構。供應鏈管理的經營理念是從消費者的角度,通過企業間的協作,謀求供應鏈整體最佳化。成功的供應鏈管理能夠協調並整合供應鏈中所有的活動,最終成為無縫連接的一體化過程。
所謂供應鏈服務,是全球服務外包中的BPO(業務流程外包),其致力於為客戶提供供應鏈規劃與運籌、流程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融資支持等服務,通過協同客戶需求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勞動效率的一種新興商業模式和企業組織模式。其商業平台及服務外包網路具有廣闊的輻射與聚集效應,它為原材料供應商、物流供應商、產品分銷商、資金供應商、生產製造企業等供應鏈中所有參與方提供一個資源對接平台,使各方致力於核心業務的強化。
供應鏈公司通過對信息、資金、物流等方面的控制,使整個環節形成一個整體的功能網鏈接結構。供應鏈公司同時兼具金融、貿易、物流等功能。供應鏈管理是在滿足客戶一定服務水平的情況下,將整個供應鏈成本降到最小,各環節有效組織在一起生產、銷售。一件產品,從生產原料開始到加工生產到最終成為產品。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4-0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貳』 開淘寶店賣什麼好怎麼找供應商謝謝
先做虛擬
最好
是要先贏得
信譽
投資少風險小
實物的話可以在
淘寶網
里找分銷代理
提供貨源
莪就是做
淘寶
的
有興趣像莪了解
『叄』 分銷、代銷、供應商分別是什麼意思
分銷、代銷、供應商分別是:
分銷的含義是建立銷售渠道的意思,根據著名的營銷大師菲利普·科特勒的定義,分銷渠道又或者叫營銷渠道,是指某種商品或服務(從生產者向消費者轉移的過程中,取得這種商品、服務所有權幫助所有權轉移所有企業和個人。但是,它不包括供應商、輔助商等。
代銷是指某些提供網上批發服務的網站或者能提供批發貨源的銷售商與想做網店代銷的人達成協議,為其提供商品圖片等數據,而不是實物,並以代銷價格提供給網店代銷人銷售。
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製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稱為「廠商」,即供應商品的個人或法人。供應商可以是農民、生產基地、製造商、代理商、批發商(限一級)、進口商等。
『肆』 供應商的分類有哪些
供應商可分為戰略供應商(Strategic Suppliers)、優先供應商(Preferred Suppliers)、考察供應商(Provisional Suppliers)、消極淘汰(Exit Passive)、積極淘汰(Exit Active)和身份未定供應商(Undetermined)。
1、交易型供應商:
是指為數眾多,但交易金額較小的供應商。
2、戰略型供應商:
是指公司戰略發展所必需的少數幾家供應商。
3、大額型供應商:
指交易數額巨大,戰略意義一般的供應商。戰略供應商指那些對公司有戰略意義的供應商。例如他們提供技術復雜、生產周期長的產品,他們可能是唯一供應商。
他們的存在對公司的存在至關重要。更換供應商的成本非常高,有些乃至不可能。對這類供應商應該著眼長遠,培養長期關系。
4、優先供應商:
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可在別的供應商處得到,但公司傾向於使用優先供應商。這是與戰略供應商的根本區別。
(4)供應商賣什麼擴展閱讀:
供應商之間的關系管理:
1.在供應商與製造商之間經常進行有關成本、作業計劃、質量控制信息的交流與溝通,保持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確性。
2. 實施並行工程。製造商在產品設計階段讓供應商參與進來,這樣供應商可以在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性能和功能方面提供有關信息,為實施QFD(質量功能配置)的產品開發方法創造條件,把用戶的價值需求及時地轉化為供應商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質量與功能要求。
3. 建立聯合的任務小組解決共同關心的問題。在供應商與製造商之間應建立一種基於團隊的工作小組,雙方的有關人員共同解決供應過程以及製造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伍』 廠家與供應商有什麼區別
廠家是主做生產加工的,供應商只要有貨源提供就可以了。
『陸』 供應商和經銷商兩者有什麼區別
、供應商:這相當於一個產業鏈,也稱供應鏈!一個生產廠家生產出產品,由本公司直接供應,或從企業中挑選出一些企業,把生產出的產品給這些企業,這些企業即起到了供應的作用,這叫供應商!
2、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3、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
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 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
『柒』 供應商是什麼意思
通俗的說就是賣東西給公司的商家,就是公司的供應商。
『捌』 供應商的分類
供應商分類是指在供應市場上,采購企業依據采購物品的金額、采購商品的重要性以及供應商對采購方的重視程度和信賴的因素,將供應商劃分成若干個群體。供應商分類是供應商管理的先行環節,只有在供應商細分的基礎上,企業才有可能根據細分供應商的不同情況實行不同的供應商關系策略。企業可以按照以下幾種方法進行供應商分類:
1、按供應商的重要性分類
依據供應商對本單位的重要性和本單位對供應商的重要性進行分析,供應商可以分成四類。
(1)、夥伴型供應商
如果本公司認為供應商有很強的產品開發能力,采購業務對本公司很重要,而且供應掣商也認為本公司的采購業務對於他們來說非常重要,那卿么這樣的供應商就是「夥伴型供應商」。
(2)、優先型供應商
如果供應商認為本公司的采購基業務對於他們來說非常重要,但該項業務對於本公司卻駕並不是十分重要,這樣的供應商無疑有利於本單位,是摹本單位的「優先型供應商」。
(3)、重點型供應商
如果供應商認為本公司的采購業務對於他們來說無關緊要,但該采購業務對於本公司卻是十分重要的,這樣的供應商就是需要注意改進的「重點型供應商」。
(4)、商業型供應商
對於那些對於供應商和本公司來說均不是很重要的采購業務,相應的供應商可以很方便地選擇和更換,那麼這些采購業務相對應的供應商就是普通的「商業型供應商」。
2、按企業與供應商之間的關系分類
按企業與供應商之間的關系大致可以分為五類:短期目標型、長期目標型、滲透型、聯盟型、縱向集成型。
(1)、短期目標型
這種類型的供應商主要特徵是雙方之間的關系是交易關系,即一般的買賣關系。雙方的交易僅停留在短期的交易合同上,各自關注的是如何談判,如何提高自己的談判技巧不使自己吃虧,而不是如何改善自己的工作,使雙方都獲利。供應商根據交易的要求提供標准化的產品或服務,以保證每一筆交易的信譽。當交易完成後,雙方關系也中止了。對於雙方而言,只與業務人員和采購人員有關系,其他部門人員一般不參與雙方之間的業務活動。
(2)、長期目標型
與供應商保持長期的關系是十分重要的,雙方有可能為了共同利益對改進各自的工作感興趣,並在此基礎之上建立起超越買賣關系的合作。長期目標型的特徵是從長遠利益出發,相互配合,不斷改進產品質量與服務水平,共同降低成本,提高供應鏈的競爭力。合作的范圍遍及各公司內部的多個部門。例如,由於是長期合作,也可對供應商提出新的技術要求,而如果供應商目前沒有這種能力,采購上可以對供應商提供技術資金等方面的支持。同時,供應商的技術創新和發展也會促進企業產品改進,有利於企業長遠利益。
(3)、滲透型
這種關系形式是在長期目標型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其指導思想是把對方公司看成自己公司的延伸,為了能夠參與對方的業務活動,有時會在產權關繫上採取適當的措施,如相互投資、參股等,以保證雙方利益的一致性。同時,在組織上也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證雙方派員參與對方的有關業務活動。這樣做的優點是可以更好地了解對方的情況,供應商可以了解自己的產品在對方是如何起作用的,容易發現改進方向,而采購方也可以知道供應商是如何製造的,對此可以提出相應的改進要求。
(4)、聯盟型
聯盟型是從供應鏈角度提出的,其特點是從更長的縱向鏈條上管理成員之間的關系,雙方維持關系的難度提高了,要求也更高。另外,由於成員增加,往往需要一個處於供應鏈核心地位的企業出面協調成員之間的關系,它常常被稱為「盟主企業」。
(5)、縱向集成型
這種形式被認為是最復雜的關系類型,即把供應鏈上的成員整合起來,像一個企業一樣,但各成員是完全獨立的企業,決策權仍屬於自己。在這種關系中,要求每個企業充分了解供應鏈的目標、要求,以及在充分掌握信息的條件下,自覺做出有利於供應鏈整體利益的決策。
『玖』 淘寶中的分銷商和供應商有什麼區別 主要是做什麼的
淘寶中的供應商是指貨物的供應,分銷商指的是要去加盟你想要的供應商。分銷商要加盟你自己所想要的供應商,要交一定的加盟費(有的不用交)。供應商會免費提供相冊、數據包,提供代發貨服務。
『拾』 供應商和經銷商有什麼區別
1.貨主:顧名思義,是一批貨的擁有者,即有可能是生產廠商,又是可能是供應商或經銷商!但這產品肯定是生產廠商生產出來的,那生產廠商即是第一個貨主!
2.供應商:這相當於一個產業鏈,也稱供應鏈!一個生產廠家生產出產品,由本公司直接供應,或從企業中挑選出一些企業,把生產出的產品給這些企業,這些企業即起到了供應的作用,這叫供應商!
3.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
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
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