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人高培律師
發布時間: 2021-11-26 14:43:47
『壹』 委託代理人一定要是律師嗎
這個問題,分為不同的情況。
先看看哪些人可以作為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委託代理人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以上三種可以作為代理人的人員,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需要攜帶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和相關證件;當事人的近親屬應當攜帶授權委託書和親屬關系證明,當事人的工作人員應當攜帶授權委託書和工作證明;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應當攜帶授權委託書和單位介紹信、身份證。
其中,近親屬的范圍,《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八十五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與當事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有撫養、贍養關系的親屬,可以當事人近親屬的名義作為訴訟代理人。
『貳』 開庭被告不出席,委託代理人必須是律師嗎
民事訴訟委託代理人,不一定必須是律師,還可以是法律工作者、當事人的親屬或者單位的工作人員。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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