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狀要寫委託代理人
⑴ 委託代理起訴書怎樣寫
一、首部。1、標題文書上部正中寫「民事起訴書」。2、當事人基本情況。在原告和被告欄目內,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和住址。當事人的書寫程序是:(1)原告,有幾個依次寫幾個。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寫在哪個原告的下一行。(2)後寫被告,有幾個依次寫幾個。(3)再寫第三人,有幾個依次寫幾個。原被告如果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時,就在原、被告欄內寫明單位名稱、地址,再寫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有委託代理人的,註明委託代理人姓名、單位和職務。
二、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訴書的主要部分,包括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
1、請求事項。即訴訟請求。要簡明扼要地寫出請求法院解決的民事權益的爭議問題,也就是案由。即請求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如請求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等。
2、事實。即雙方爭議的具體問題,要把爭議的起因、經過、現狀、特別是爭議的焦點,具體地寫清楚。敘述案情時,必須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案件事實,敘事要明確,與爭議事實有直接關系的事實,要詳細敘述明白,與案件事實關系不大的,但又必須交待清楚的,可以簡要概括。
3、理由。即訴訟請求的根據,主要是列舉證據,說明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同時根據事實,依照法律有關規定,分析論證。
總之,寫正文部分時要注意以下問題:a、請求目的必須明確具體。b、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c、寫事實和理由時,著重寫爭議的焦點和實質性重點,闡明因果關系,寫過程盡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須有根據,引用法律必須准確。
3、尾部。在正文之後,另起一行寫明致送機關,而後在其右下方,由具狀人簽名或蓋章,註明具狀的年月日。
4、附項。這是民事起訴書的附加部分。應具體寫明民事起訴書副本的份數和證據的種類、名稱、數量以及證人的姓名、住址等。
起訴狀應當寫明以下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
和住址,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名稱.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
名.職務;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與地址.
民事訴狀的格式.項目和應具備的內容由四部分組成:
(1)首部:標題寫明民事訴狀.當事人如系企業.事業單位.
機關.團體的,應寫明它們的名稱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聘務.
(2)請求事項.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的訴訟標的.即請求法院依
法解決原告人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議的具體問題.要寫得明確.
具體,如要求損害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以及要求與被告離婚.
給付贍養.繼承遺產,等等.請求應合理,切實可行.
(3)事實和理由,這是訴狀的主要部分.事實部分主要上寫明
了被告人侵權行為的具體事實或當事人雙方權益爭執(或糾紛)具體
內容,以及被告一方所應承擔的責任.要注意把雙方發生權3益爭執
的時間.地點.原因.情節.事實經過,以及基本能說明問題的東西
具體寫明.尢其要著把被告人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和應承擔的責任
以及當事人雙方爭執焦點任和分歧清楚,如果原告在糾紛中有一定過
錯而應負一責任,也應實事求寫明,以便法院全面了解事態真相,分
清是非.事實寫清楚後,還要提供能證明所控事實的各種證據(包括
證人證言.證書.物證.視聽資料等),證人的姓名.職業.住址.
證據的來源和交驗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
理由部分,主要根據上述事實和證據,寫明認定被告人侵犯行為
或違法行為的性質,所造成的後果以及應承擔的具體責任,並說明理
由.然後還要寫明所請求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這部分寫完,正文即結束.接著可行文如下:」據上述要求請依
法判決,」此致XXX人民法院」.
右下方是具狀人簽名下列事項:1.本狀副X份;2.物證X件;3
.書證X件.附於起訴狀正本的證據,如用抄件或復製件;應證明:
」經查對,抄件與原件無異,正本在開庭時遞交」等字樣.
⑵ 原告委託了律師,為什麼這個律師寫的起訴狀中不寫委託代理人(即原告委託的律師),而只寫法定代理人,即
法定代理人是必要內容,在起訴狀中一般不需要表述委託代理人。但是在開庭的時候律師會向法院提交授權委託書
⑶ 有代為起訴授權的代理人可以在起訴書上簽名嗎
不可以,代理訴訟是在訴訟過程中才有代理的。起訴書中必須簽原告的名字。
民事訴訟法專第五十九屬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3)起訴狀要寫委託代理人擴展閱讀
起訴書為列印文件。除首尾部分外,還有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實和證據」一般為主體。對不同性質案件要寫出法律規定的犯罪特徵;有關犯罪事實必須寫清時間、地點、手段、目的(動機)、經過、後果等要素。
注意前後事實、時間之間的一致性,注意保護被害人名譽。敘述犯罪事實,要針對案件特點,詳細得當,主次分明。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
訴訟代理人的許可權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第六十一條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⑷ 我准備起訴醫院,請的我朋友代理我打官司,起訴的起訴狀,一定要寫上我代理人的信息嗎,還是不需要寫上去
原告的起訴狀非其本人簽名,應該如何處理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訴狀上並非原告本人簽名,但是由原告委託他人代簽,但有原告按指紋,或經原告確認的,該起訴符合法律規定,是有效的。
2、如果原告並未委託他人代簽,或原告對起訴不知情的,則屬於冒用他人名義起訴,可以要求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如已經受理的,應該裁定駁回起訴。
⑸ 經濟糾紛起訴狀委託代理人必須寫嗎
1、起訴狀上不需要列明委託代理人
2、只需要與委託授權書一起提交就可以的
3、正常情況下,起訴狀必須要有這些要素:當事人信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落款
⑹ 請問民事起訴書一定需要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嗎
個人起訴個人,已經成年並具有行為能力的,不需要法定代理人,也可以不要委託代理人。是單位的才需要法定代表人。
⑺ 民事起訴狀中被告委託代理人,寫誰的名字
你好,當然是代理人的,一般是律師。
⑻ 起訴狀是由被告寫還是由其委託代理人寫
起訴書沒有被告寫的,被告是寫答辯狀的,如果你自己能描述的很清楚又能運用法律條款你可以自己寫,否則你就請一名律師代理價格100到500之間。可以找法律援助,但你的案子是要復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很麻煩的,還要排隊的,祝你成功!
⑼ 高分,收到傳票了,起訴書上只有原告一個人,沒有委託代理人,是不是說明原告沒有請律師
不能說明原告是否請律師,傳票由人民法院簽發,通常適用於傳喚當事人,並內應當依法先期直接送達受傳喚人容,傳票沒有要求必須寫明律師。
當事人在訴訟的各個階段都有權利請律師,請律師的可能性有多大無法估算,如果原告必勝的官司有可能無需請律師,但一般的官司都會請律師作為原告委託訴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第五十八條規定: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1.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2.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3.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9)起訴狀要寫委託代理人擴展閱讀:
法院會通過以下方式送達傳票。
送達是指司法機關、執法機關和仲裁機關將有關法律文書依法定程序和方式送交當事人的行為。
法院送達傳票的程序主要有三種途徑:
1.由案件法官或書記員電話通知當事人直接來法院立案大廳訴訟材料收發室簽收;
2.通過「法院訴訟文書專遞」方式郵寄送達;
3.法官、法官助理、或書記員穿著正規制服直接上門送達法律文書,在送達時,工作人員需出示工作證件。
⑽ 在起訴狀中,要不要註明代理人
起訴狀中是否協議列明訴訟代理人,法院一直沒有明確規定,絕大多數是不列的,只有少數起訴狀是列明的。
其實是否列明訴訟代理人沒有多大的關系,對案件沒有什麼直接影響。所以,列還是不列,當事人自己可以看著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