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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取款代理人負法律責任嗎

發布時間: 2021-11-26 08:14:54

① 委託代理人是否承擔法律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63條規定: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專行為。被代理屬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65條第3款規定:「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所以只要代理人沒有超出代理許可權,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1)銀行取款代理人負法律責任嗎擴展閱讀: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② 銀行發行業務中代理人會承擔什麼責任嗎我大學兼職讓我做代理人,很害怕

《中抄華人民共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襲第二款規定:「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第六十七條規定:「代理人知道被代理的事項違法仍進行代理活動的,或知道被代理的事項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錶行為有效。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③ 代理取款有責任嗎

你有法律責任。如果你朋友母親要求你退還,你必須退還。否則你朋友母親可以訴諸法律或報警追討。如果真是你朋友叫你幫他取的錢,你必須有證據證明。例如有人知道此事的經過且能給你作證,而且這個人必須與你沒有任何利益關系。不知你取款時是誰簽的字,如果不是你簽的字,你也可以通過合法手段調取簽字證明。另外你也可以通過合法手段調取銀行監控錄像,證明你是和你朋友一起去取的錢啊。總之根據法律規定,你想主張不是你私自取的錢,就必須負有舉證責任。

④ 委託代理人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一)我國《民法通則》第63條規定: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專民事法律行為。被代屬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二)《民法通則》第65條第3款規定:「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三)所以只要代理人沒有超出代理許可權,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⑤ 銀行存取款代理人的責任。

比如這是涉及非法交易的資金轉移,或者是原賬戶主人根本未出現全都是你在替他們版取錢存錢,戶主報權案說存單和身份證丟了被盜取了,簽字都是你簽的,那肯定是要找你的……攝像頭只能保證拍櫃台清楚且有錄音,大堂裡面可真不是隨處有攝像頭更別說麥克了,要是你朋友帶你去一旁填好了單子回來只有你自己辦的業務,那要真出事可不能讓銀行替你洗脫的,只能讓公檢法調查的時候看看能不能把你澄清出去了。當然也有可能是雙方有什麼關系不方便直接出面,所以找個人轉一下手的正常交易。是不是害你,有沒有什麼問題,那得你自己看,別人根本不知道其中有什麼原因和理由,無法回答這樣的問題,不過自我保護還是真的需要的。讓我來說肯定是壞的多,因為我們平時接受的培訓就是要盡可能看出存在的問題作為金融安全第一道防線的堵截,所以看起來更像是嚇唬你,最好還是你自己去問你朋友到底怎麼回事吧,也許會有一聽就很容易接受非常靠譜的理由呢,是吧。

⑥ 企業到銀行開戶代理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企業到銀行開戶代理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代理人責任規定:一般應當按照代理合同的約定處理。
《民法通則》有關代理的內容為: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
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六條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八條 委託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托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⑦ 去銀行幫別人取錢算犯法嗎

去自動取款機取款不算犯法。

自動取款機又稱ATM(Automatic Teller Machine的縮寫),意思是自動櫃員機,因大部分用於取款,又稱自動取款機。它是一種高度精密的機電一體化裝置,利用磁性代碼卡或智能卡實現金融交易的自助服務,代替銀行櫃面人員的工作。

可提取現金、查詢存款余額、進行賬戶之間資金劃撥、余額查詢等工作;還可以進行現金存款(實時入賬)、支票存款(國內無)、存摺補登、中間業務等工作。持卡人可以使用信用卡或儲蓄卡,根據密碼辦理自動取款、查詢余額、轉賬、現金存款,存摺補登,購買基金,更改密碼,繳納手機話費等業務。

2019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通知,ATM機轉賬可實時到賬,無需等24小時。

⑧ 銀行轉賬代理人 有法律責任嗎

代理人的責任由委託人承擔。

⑨ 代理人是否需承擔責任

以下內容從原文隨機摘錄,並轉為純文本,不代表完整內容,僅供參考。進行民事行為,從而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則應由相對人與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三、無權代理的法律後果 1、對本人的效力在無權代理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由於代理權並非出自本人的授權,因此無權代理人表示的意思並非本人的意思,所以不能對本人發生效力。但是,無權代理人所進行的行為未必不符合本人的利益,因此法律允許本人通過追認來使合同發生效力。如果得到本人的追認,則該代理行為對本人發生法律效力。 2、對代理人的效力如果無權代理行為得不到被代理人的追認,則相應的責任應由行為人承擔。 3、對第三人的效力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六條規定,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與第三人負連帶責任。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本案的關鍵就在於黃女士與袁某簽訂合同的行為在主觀上是否有過失,是否為善意。筆者認為,黃女士在本案中是沒有過錯的,應該作為善意第三人予以保護,而本案所涉及的合同在沒有得到本人的追認前,亦應作為效力待定合同,而不能簡單的歸於無效。首先,作為一個普通的買方人,黃女士對買房的基本流程和其中的法律手續不可能完全知曉,在袁某口頭說有授權並拿著房產證和戶口本等一整套賣房手續和必要證件的情況下,是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的。雖然袁某沒有書面的授權委託,但是《民法通則》六十五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退一步講,就算是黃女士明知袁某沒有代理權,但她仍舊希望能夠通過最終得到真正房主的追認或是袁某最後取得房屋的所有權等方式實現買房的目的。而且,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黃女士交納了2萬元的定金作為簽訂買賣協議的擔保。此行為完全是為了促成買賣房屋行為的完成,並沒有損害被代理人的主觀故意,亦沒有損害被代理人的客觀事實發生,更不存在惡意串通的行為。判斷相對人知道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而與其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的標准,應該是第三人是否為善意而非「明知」。本案中,雖然袁某在簽訂合同時在授權上有所欠缺,但黃女士在簽訂合同時不存在法律規定的惡意串通且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故意,應為善意第三人。而最終因為袁某沒有代理權導致該合同無法履行,雙方當事人無法實現買賣房屋的目的,並且延誤了黃女士買房的時機,黃女士的預期利益受到損失,袁某應當對此承擔過失責任。如果要黃女士為此承擔損失是不公平的。 ……………………下載地址下載說明本站所有資源均來源於網路或是會員上傳,僅供學習參考,嚴禁用於任何商業目的,本站不對您的使用負任何責任;如果我們無意中侵犯了您的版權,敬請告之,我們核實後,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謝謝!本站為公益性的管理知識共享平台,所有資源免費下載,如果您發現無法下載等情況,請向我們反饋;本站所有資源的解壓密碼,在壓縮包右側均有說明,請注意查看。

⑩ 代理人是否負法律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63條規定: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65條第3款規定:「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所以只要代理人沒有超出代理許可權,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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