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詐騙案例
1. 為什麼現在社會上很多人都認為保險代理人是騙子是在偏客戶的錢
保險在中國運作的時間不長,不過二十年左右的時間,而且在經營管理方面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缺乏對於從業人員的管理就是其中之一。起初保險代理人有很大一部分是以前做過傳銷的,做不下去了才轉而做保險,加之保險公司缺乏對其的考核聘用體制和培訓力度,所以造成從業人員普遍的能力和職業素質低下,而且有一部分業務員急功近利,甚至利用客戶對保險的不了解欺騙客戶,騙取保費。對於客戶本身來說,主要是對保險不了解,或者說業務員沒有把條款講解清楚全面,當客戶申請理配的時候因處理不當,不滿足理配條件,因而被保險公司拒絕理配。
總之,這種想法在中國的保險客戶市場中是很普遍的。其中既有保險公司、代理人的原因,又有客戶本身的原因。這種現象現在還不能一味追究誰的責任,這需要時間,需要中國的保險業慢慢地發展完善。這種情況相信可以逐漸扭轉的。
2. 之前做過保險,有代理人資格證,後來辭職,進去一家公司,不料公司涉嫌詐騙,同時被拘留,請問這個情況還
暈你的命運可真忐忑😁不過拘留沒事滴。。
3. 保險代理人對客戶和公司進行詐騙是什麼罪行
就是詐騙罪,根據金額來定罪
滿意請採納
4. 保險公司詐騙多少錢會被判刑
保險代理人騙保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會被判刑,會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個人騙保一萬元以上或者單位騙保五萬元以上的,即可構成保險詐騙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六條
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5. 保險代理人騙保金額到多少會被判刑
保險代理人騙保到達一萬元以上金額會被判刑,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保險詐騙罪是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六條
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6. 以賣保險名義詐騙
我是個在校大學生,假期剛考了保險代理人,對保險算是略知一二,你的問題好瑣碎,而且我也沒有看到你的投保單也沒有進入任何保險公司去工作,不了解她們的內部情況只能提供一些供你參考的信息。 郵政銀行可能是保險代理人,替保險公司收取保費的,但辦這項業務的人員必須要有保監委發的證 。 其次她讓你辦卡轉賬那可能是真的,因為現在新出台的政策就是保險代理人不能直接接觸現金,首次交保費的可以特殊考慮。 第三保險公司的險種很多,我不知道你買的是什麼險種,但可以肯定的是保險是一種風險管理,是不太可能預知收益的,他直接告訴你獲利有欺詐引誘的嫌疑哦!如果你買的是儲蓄性質的你不妨跟銀行利率相比照,會高出一點點,不會太多,而且它還有存儲易提取麻煩的弊端。也就是你一旦買了這種保險就必須按約定繳費,達到約定時間才能領錢,負責就是你違約,退保的話也就只能退回你所交付的全部本金。如果你買的是分紅保險,那就更不可能預知收益了,要根據保險公私的經營狀況來給你分紅,最牛的年份可能比700還高,但極少同業競爭這么大也不太可能,要是他負載經營的話你就一分錢都分不到了!再就是投資連接保險,這就好比你做生意,是賠是賺風險完全由你自己承擔,收益有可能超過700,但賠了你可能連本金都拿不回來!前面那兩種保險退保後還可以拿回你所交的保費,後面這可賠了可就什麼都沒了!貸款政策我不清楚,不敢給你妄加揣測。興許會有,但貸款給你的不一定會是平安公私,在我印象中搞信貸的除了銀行就是私人中介什麼的。只不過保險公私會跟銀行有業務往來,也許他們會聯合起來做這個事。銀行有信貸業務而且給保險公私買了信用保險{一旦客服不能如期還款就有保險公私代付,保險公私再去追償}可能會交給保險公私去做。買保險的人有可能為了只給你提供了部分信息喲,但能拿到貸款就好了,管他那麼多~~~~ 總之我給你的建議就是認真去讀一下投保單,不會有錯的,白紙黑字,一旦簽了合同就只有那東西具有法律效力!
7. 中國人壽詐騙案
中國人壽廣州分公司代理人集資2000餘萬元被控詐騙
2008年06月23日 23:01:01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廣州6月23日電(記者 賴雨晨)中國人壽保險代理人張元蕾被指借公司之名推出鴻壽保險,以月息3%,年息36%的高利息吸納民眾資金達21147670元。為了如期返還客戶每月應得利息,張元蕾拆東牆補西牆,如此維系九年多後,張元蕾資金來源枯竭,停止了返還,隨即被以集資詐騙罪提起公訴。23日廣州市中院開審此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1997年,作為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廣州區代理人的張元蕾對身邊的熟人稱,中國人壽推出了鴻壽保險項目,月息3%,年息36%。熟人於是投資了十幾萬元給張元蕾,張元蕾用其偽造的中國人壽公司的印章和對方簽訂了保險合約,並寫下了收據。投資後的第一個月,該熟人就拿到了幾千元利息。至2007年6月案發時,張元蕾共從22名客戶處非法集資達2000多萬元。
張元蕾在庭審中交代,這筆錢她並沒有交給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為了按照約定每月按照3%的利率向客戶支付利息,她一方面不斷吸納新的客戶獲取更多資金,另一方面也用部分資金投資開公司。由於張元蕾承諾的利息高,來找她投資的人越來越多,需要返還的利息也越滾越多,這樣滾雪球般經營幾年之後,她越來越吃力,到2007年6月時便再也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源來負擔這筆返還金了。
對於公訴方的指控,張元蕾的辯護律師辯稱,張元蕾的行為不構成集資詐騙,只能算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首先,張的集資在主觀上並非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她向客戶承諾的高利息返還金也如期如數支付了9年,直到2007年資金鏈斷裂而不得不停止。其次,投資這份保險的大部分人都得到了高回報,而且他們都應該清楚這種方式是違法的,3%的月息比人民銀行規定的最高利息還要高,有的人在這9年中獲得了高於本金幾倍的利息,沒有損失,所以這部分人在法律上不能成為受害者。
此外,公訴方和辯護方還對受害者投資金額的認定有較大分歧。公訴機關的計算方式是根據受害者投資時張元蕾所開收據顯示的金額。而辯護律師稱,很多受害者是將前一次投資的收益再用作下一次投資,其投資金額只能算第一筆資金,而不能按照所有收據來計算。
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8. 我被平安保險公司業務員騙了,但手裡沒有證據。還能有什麼辦法么,求高人指點。找幾個一同被騙的有用嗎
一般都很難 因為有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表計算對應年份退保金額 同時簽單後有保險公司客服回訪 整個流程是很清晰的
9. 保險業務員詐騙
這里分兩種情況考慮:
首先:如果樓主純粹是作為知識上的交流而提出此問題,那麼樓主提供的信息很不詳細,沒法確定。但可以做一些推論,即使是這位業務員沒辭職,依然是人壽的員工,那麼對於她這種行為,人壽是不擔責任的,或者擔很小很小很小的一點點責任,因為現在的保險業務員和保險公司之間是代理合同關系,不是勞動合同關系。他們之間有簽到代理協議,當然了協議上肯定會有類似這些方面的考慮而做出的規定。一般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會依據協議把自己摘得乾乾凈凈的,這點無可厚非,協議合同嘛,沒有人情可講,白紙黑字。
其次,如果是樓主自己遇上這樣的事,也別在這耽誤時間了,直接報案,保險公司有這個人的詳細個人信息,案子不難破。不用猶豫,拿起電話,直接撥1-1-0,剩下的,交給公安機關來辦好了,樓主只需要配合。前提是,樓主你得確定這個是真的惡意詐騙,並且樓主怎麼樣也聯系不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