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推薦代理人范圍
1. 訴訟代理人范圍
對於這樣的提問「我同學給一個工地帶14個人幹活,工地方不給工人工資,現在想起訴,但是他本人啥也整不明白,沒有錢請律師,想說,你我作為他的代理人,可我又沒有律師資格,那我可以代理嗎」,明確的回答是:民事訴訟(勞動糾紛)的訴訟代理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網頁鏈接第五十八條規定,由管轄的人民法院嚴格控制的,如果提問者不是同單位同事、一個居(村)委會居住的和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就不能擔當此案件的訴訟代理人。
在此,還是要建議提問者向你同學說明法規規定的同時,由於你對勞動糾紛法規也是生疏的,所以幫助你同學(外來務工人員)集體直接向各地所在的縣市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援,申請法律援助中心派遣公益律師作為,要回勞動所得的代理人為上策!
2. 委託訴訟代理人有什麼規定
因此法律規定了訴訟代理制度以解決類似的問題。即請人幫你打官司。又稱訴訟代理。 一、委託代理人的范圍:按照民訴法第58條規定,律師、當事人的近親屬、有關的社會團體或者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經人民法院 許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二、委託代理人需要辦理的手續: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 三、需要特別授權的事項 :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 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3. 社區推薦訴訟代理人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八十八條訴訟代理人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提交授權委託書外,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
(一)律師應當提交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材料;
(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提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以及當事人一方位於本轄區內的證明材料;
(三)當事人的近親屬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委託人有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四)當事人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當事人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材料;
(五)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推薦材料和當事人屬於該社區、單位的證明材料;
(六)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符合本解釋第八十七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4. 單位委託代理人的資格認定需要哪些條件
委託代理人(authorized agent),是指基於當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託,行使訴訟代理權,代為訴訟行為的人,委託代理人一般情況下是通曉法律的人士或律師。
按照民訴法第58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單位委託代理人的資格認定,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一、委託代理人特點
委託代理與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委託代理人第一,代理權的發生是基於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不是由法律規定。
第二,代理的事項及許可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決定,委託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
第三,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委託代理人向受訴人民法院遞交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聲明委託他人找為訴訟的訴訟文書,是委託代理人取得委託代理資格,為被代理人進行訴訟的證明文書。
依民事訴訟法第50條規定:「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 權委託書必須註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 委託代理人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委託代理是在訴訟上為當事人提供方便,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一種代理制度。在實際生活中,一些當事人因某些原因難以親自訴訟,或者因缺乏法律知識和訴訟經驗需要在訴訟上獲得他人的幫助,這就需要委託他人代理訴訟。當事人通過委託代理人進行訴訟,可以充分地行使其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特別授權
按照民訴法第59條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因為民事案件的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參加訴訟活動是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如果他們不能親自參加訴訟或者需要他人給予法律上的幫助,則可以委託代理人進行訴訟,但這不會喪失本人親自參加訴訟的權利。對於離婚案件,委託了代理人後,本人也應親自出庭行使權利。
5. 民事訴訟哪些人可以做委託代理人
按照民訴法第58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律師:
就「律師 」的屬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按現行《律師法》之規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學歷」之法律知識或「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知識」;其二,經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資格;其三,經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批准,取得執業證書;其四,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並以此為職業。
因此律師是指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的性質就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的法律服務工作者。
在上述四項基本特徵中,前一項或一、二項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執法工作者,司法審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檢控工作者(檢察官)所共有;後二項為「律師」這一法律工作者所獨具。
法律服務工作者:
法律服務工作者廣義上包括法官、檢察官、公安人員、律師,但是工作范圍與准入條件不同,工作職責不同。法律工作者指的是雖未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但具有法律知識,可以從事訴訟代理業務的人員。其業務范圍非常廣泛,幾乎可以涉足現在律師事務所的全部業務范圍,但不可代理刑事案件。法律工作者,屬於司法部管理,是由司法部門頒發資格證、執業證,依據相關法律參與案件的代理、訴訟、調查等法律服務工作。
法律服務工作者不具有律師身份,不得以律師名義承攬業務,進行案件調查、代理訴訟等。在參與訴訟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代理民事案件,幾乎可以涉足出刑事辯護外律師事務所的全部業務范圍,但執業區域范圍受法律規制,不得跨區域執業。法律服務工作者代理、辦理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可以收取費用;法律工作者因為長期的訴訟代理與咨詢服務,在訴訟中也體現了維護當事人權利的能力,社會的認可與尊重在現實中得到體現。
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1、所謂當事人的近親屬,是指與自然人之間具有特定的親近親屬關系的人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然而,我國的不同法律對近親屬范圍的規定卻不盡一致。
一是《民法通則意見》第12條規定,民法通則中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二是《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系的親屬。
三是《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第(六)項規定,「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從上面的規定可以看出,我國三部法律對近親屬的規定是不盡相同的,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最窄,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最廣。那麼,在具體的應用中該任何確定近親屬的范圍呢?筆者認為,雖然三部法律調整的法律關系性質不同,但是作為法律,對同一法律概念的規定不同時,應該按照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進行使用。另外,民法通則中的近親屬的范圍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確定的,在其規定范圍與法律不一致時,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來適用。還有《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被告人的親友可以被委託為刑事訴訟的辯護人。通常情況下認為,親友包括親屬和朋友,其范圍比近親屬要廣泛的多。而《民事訴訟法》的修改並沒有採用親友的概念,依然採用近親屬的概念。
2、當事人的工作人員當事人的工作人員,是指當事人為單位,其工作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由於用人單位的性質不同,在判斷當事人的工作人員時,也要採用不同的標准。如企業法人,其工作人員是指與企業有勞動關系的人。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即包括與事業單位有事業關系的人員,也包括與事業單位有勞動關系的人員,因此,在實踐中應注意適用不同的標准來加以判斷。
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1、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推薦的人。社區是指人民共同生活的一定區域,以固定的地理區域范圍內的社會成員以居住環境為主體,行使社會功能、創造社會規范,與行政村同一等級的行政區域。從該條規定可看出,社區可以為居住在本社區的當事人推薦訴訟代理人,即可以推薦本社區的居民或者社區工作人員擔任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推薦其他人員擔任訴訟代理人。當事人所在的單位同樣即可以推薦本單位的工作人員,也可推薦本單位以外的公民擔任訴訟代理人。也就是說,當事人所在的社區、單位除可以推薦本社區、本單位的人擔任訴訟代理人外,還可以推薦本社區、本單位以外的公民擔任訴訟代理人。這是應該注意的問題。
2、有關團體推薦的人。社會團體是指依法登記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稱、有一定數量成員、有經費來源、有辦事機構、有辦公地點的非營利性組織。
(5)單位推薦代理人范圍擴展閱讀:律師-網路法律服務工作者-網路民法通則意見-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網路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公民代理民事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
6. 行政訴訟代理人的范圍
行政訴訟代理人范圍有法定代理人和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沒有訴訟能力的公民的近親屬等其他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是指訴訟代理人,主要為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條
沒有訴訟行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7. 民事訴訟中所在單位推薦的人,擔任代理人。單位包括民營公司嗎
就順著說在單位推薦的人擔任代理人,包括民營公司嘛,應該是可以的。
8. 單位推薦變更委託人法律條文
授 權 委 托 書
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單位現委託 (姓名)作為我單位合法委託代理人,授權其代表我單位進行_____________業務接洽工作。該委託代理人的授權范圍為:代表我單位與你們進行磋商、簽署文件和處理______________活動有關的事務。
在整個__________過程中,該代理人的一切行為,均代表本單位,與本單位的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單位將承擔該代理人行為的全部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代理人無權轉換代理權。特此委託。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代理人簽字樣本)
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