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與批發商的關系
㈠ 供應商和供貨商的區別
兩個詞完全是同一個意思。都是賣方,只是供應商比供貨商跟正式,以及表達的意思更為全面;因為如果一個賣方他只提供服務(如咨詢服務)而不提供實體產品,那麼「貨」從何來。
1、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製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稱為「廠商」,即供應商品的個人或法人。供應商可以是農民、生產基地、製造商、代理商、批發商(限一級)、進口商等,應避免太多中間環節的供應商。
例如:二級批發商、經銷商、皮包公司(倒爺)、或親友所開的公司。一個廠家要找(招募)多家的分銷商(代理商和經銷商)把產品銷售出去,這就叫分銷。
2、供應商,是指可以為企業生產提供原材料、設備、工具及其他資源的企業。供應商,可以是生產企業,也可以是流通企業。應該確定符合公司戰略的供應商特徵,對所有供應商進行評估,可以將供應商分成交易型、戰略型和大額型。
一般來講,交易型是指為數眾多,但交易金額較小的供應商。戰略型供應商是指公司戰略發展所必需的少數幾家供應商。大額型供應商指交易數額巨大,戰略意義一般的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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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㈡ 供應商和經銷商有什麼區別
1.貨主:顧名思義,是一批貨的擁有者,即有可能是生產廠商,又是可能是供應商或經銷商!但這產品肯定是生產廠商生產出來的,那生產廠商即是第一個貨主!
2.供應商:這相當於一個產業鏈,也稱供應鏈!一個生產廠家生產出產品,由本公司直接供應,或從企業中挑選出一些企業,把生產出的產品給這些企業,這些企業即起到了供應的作用,這叫供應商!
3.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
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
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
㈢ 供應商和采購商的關系
《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規定: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製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稱為「廠商」,即供應商品的個人或法人。供應商可以是農民、生產基地、製造商、代理商、批發商(限一級)、進口商等,應避免太多中間環節的供應商。例如:二級批發商、經銷商、皮包公司(倒爺)、或親友所開的公司。
采購商廣義的定義是:為保證企業生產及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企業需要在一定的條件下從供應市場獲取產品或服務作為企業資源, 企業在進行這種活動時被稱作采購商。
㈣ 采購與供應商的關系
當初訂貨時,樣品有無雙方封存,各具同樣的樣品一份啊,當然彼此必須按照合同簽字的雙方負責人在對方樣品上簽字並蓋章。
如果以上樣品按照正規手續走的,那麼這個問題很好解決。
如果沒有合同,或者有合同但對質量的約定沒有註明以樣品為准,那麼你們就很被動。
如果他們態度強硬,按你說的不應該是他們強硬的啊,一定是他們鑽了合同上這個空子,也就是他們有高手在背後。
空口無憑,趕緊看看合同吧。===========================================================================有合同就比較好一些,著重看一下對於產品數量,質量的那一項約定是怎麼寫的。如果合同約定了必須按照樣品質量為准,那麼就看你們對樣品的約定是否是按照我上面說的方法進行的合法封存程序:有這種程序,你們一定贏。沒有,那麼判斷一下他們是否會不認帳,如果拿不出證明供貨質量必須與樣品質量相同的書面約定,那麼你們很可能要吃虧的了。
對方若鑽了你們對質量無約定或約定的程序沒做的話,那他們勝算較大。
你沒有說明合同中對供貨質量有無約定,如何約定的,約定後是否雙方封存樣品並蓋章,所以,沒有辦法給你回復個准確的答案
㈤ 供應商和經銷商兩者有什麼區別
、供應商:這相當於一個產業鏈,也稱供應鏈!一個生產廠家生產出產品,由本公司直接供應,或從企業中挑選出一些企業,把生產出的產品給這些企業,這些企業即起到了供應的作用,這叫供應商!
2、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3、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
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 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
㈥ 采購和供應商的關系是什麼
所以他們的工作職位與性質是相當重要的。 過去是為了保證生產,為了部門利益,現在是為了降低采購成本,降低整個生產成本,可提高市場竟爭力,曾經有人說過采購者應對生產總成本的一半負責.因此,公司的成功明顯地受到了采購者在工作表現,發展潛力,談判技巧,創造力,協同工作能力以及在商業過程中積極配合能力等方面的影響。 對於生產廠家而言,要做到的是以如何好的產品、在什麼時間、以什麼樣的價格、用最快的速度送給客戶,最終達到供需平衡。而這個結果也是衡量一個供應鏈好與不好的重要指標。從這個意義上講,准確的預測和快速的反應速度是保證一條供應鏈良好運作的必要條件。很多人認為一次准確的預測遠比速度快好,但是從統計數字看,快速的反應速度比一次准確的預測更有效!所以關於一條供應鏈好或者不好的評判標准就歸結為製造供應鏈的速度! 總之,采購與供應商的產系是息息相關的!
㈦ 供應商和經銷商之間有什麼區別
1、供應商:這相當於一個產業鏈,也稱供應鏈!一個生產廠家生產出產品,由本公司直接供應,或從企業中挑選出一些企業,把生產出的產品給這些企業,這些企業即起到了供應的作用,這叫供應商!
2、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3、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
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 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
㈧ 供應商和經銷商之間到底是一種怎樣的關系呢
以前上學的讀物理的時候會學到一種力學現象叫做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讀經濟學的時候會有一種叫做供應和需求的關系,我有時候會覺得很好奇,先人其實早已掌握了這種事物發展和運行的規律,而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也都無時無刻的在遵循著這樣一種奇妙而不能解釋的規律。 其實不管是人與人、還是事物與事物、亦或是人與事物、都無時無刻的在相互依存著,那麼經商也是一樣的道理。 供應商供的產品要符合大眾的口味,其實間接的就要符合經銷商的口味,你只有擁有一個強大的合作夥伴和一個可預見的突破口,你的產品才有可能會映入大眾的眼簾。 所有的人都說商家是地主,在不斷地榨取消費者的心血。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會有這樣想法,不過後來等到自己從業了,才知道商家之所以會讓消費者心甘情願的被榨取,原因就是你滿足了他們的某種需求,這種需求有可能是食物,服裝,這些基本的物質需求,也有可能是比如書籍,文化藝術類的精神需求等。 有時候我甚至還會崇拜於某些商家,因為他們想民之所想,供民之所需。他們往往會把消費者拉進他們所設想的道上來,我又在想當那些個消費者踏上了那條商家為你鋪好的道上時,是不是意味著你就被誘惑了,亦或是你在漸漸的變得慵懶。 因為有人為我們鋪好了那條好似無底洞的需求路,而你也就心甘情願把自己託付給商家,這在一定意義上講好像是一種僱傭的關系,就好比我花錢你辦事。 至於有個別的商家想講求創新,這也是沒可能的,他們並不是供消費者之所需,而是引導消費者去需,這要有一定的創造力和實干能力才得以可以實現的。這樣做的成功幾率只有兩種很極端的結果,要麼就是繁榮開來,要麼就是一蹶不振。 也許只有在原有的基礎上講求創新才可能會有轉變的跡象。 止筆到此,關於這個問題我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一些看法,這上面純屬我個人觀點。
㈨ 供應商與批發商有什麼區別
供應商是資源整體利用,批發商是資源過渡的一個環節活動。一般供應商是大量貨物或資源。批發商是小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