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配送經銷商
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而不是買斷企業產品的,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區別主要在於是否需要從廠家購買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經銷商從廠家購得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然後銷售,其關系是,廠家——經銷商——消費者;而代理商是代理廠家進行銷售,本身並不購買廠家的產品,也不享有該產品的所有權,所有的貨都是廠家的,產品所有權仍然屬於廠家所有,其關系是 廠家——(代理商)——消費者,當然這種代理商所謂的促成交易,也包括的代理商對產品進行銷售,但代理商的地位是代理廠家進行銷售,並通過銷售提取傭金。還有一點就是商品銷售的風險,經銷商需要自行承擔產品無法售出的風險,代理商並不承擔產品無法售出的風險,當然現在一般來講,一些大的廠家在選擇代理商時也要考慮代理商的(銷售)能力,如果能力不夠,就會取消代理資格,更換代理商。對於一些國外企業來講代理商是比較常見的,國內企業多青睞於經銷商。 實質上,現在所稱的代理商在本質上已經不是代理商了,更多具備的是經銷商的性質,還有些屬於二者的混同體,即是代理,有時候又要需要拿錢買貨,很少有純粹意義上的代理商,稱其為有一定代理權的經銷商更為合適。「代理商」其實兼備了兩種性質,其主要性質很是模糊,其既有代理行為,又有銷售行為。但更多情況下應當體現為銷售商的性質,按照之前代理商的定義,代理商的利潤來源是促成交易,提取傭金,其地位是代理人或者中介。而總代理依靠的銷售。直接與下游銷售商或者消費者發生關系,更多的是依靠差價和回扣,運行模式也是經銷模式。
② 總代理和總經銷的區別
經銷商與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間商,兩者區別如下:
經銷商 :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代理制和經銷制也能互相滲透,各類銷售渠道的主要區別在於代理商或經銷商層級的增
多。
目前,廠商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管理主要側重於價格和貨源的管理,對於人員培
訓及廣告等還會提供一些支持。
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而言,其利潤則主要來自於銷售利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
拓展資料:
關系: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一般為單一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經銷商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可以從生產廠家也可以從其他地方獲取貨源)。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品牌代銷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7、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合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8、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
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經銷商 網路
③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區別如下:
1、經銷商有獨立的經營機構,代理商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2、經銷商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代理商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3、經銷商能獲得經營利潤,代理商是賺取傭金(提成)。
4、經銷商可以多品種經營,代理商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5、經銷商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代理商供貨權力較大。
(3)易配送經銷商擴展閱讀: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一般為單一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經銷商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可以從生產廠家也可以從其他地方獲取貨源)。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品牌代銷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合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④ 一級代理商與總代理商有什麼區別
總代理是一個地區某產品的唯一代理,一級代理就不一定只有一家
1、一級代理指的是廠家產品外銷的第一級代理商,也就是第一層代理商它是廠家的直接聯系方,它負責聯系廠家訂貨(廠家一般只負責生產,不會去市場買賣)。然後其他的經銷商再從代理商那裡去進貨,再賣給消費者。這樣做有一個好處,增加了銷售過程中的節點,再通過不同組合增加銷售渠道(就是商品可以通過很多不同的線路賣出去) 。
2、總代理是指委託人在指定地區的全權代表,他有權代表委託人從事一般商務活動和某些非商務性事務,並可以將有權指定地區內細分地區,委託下放給區域代理,從事一般商務活動和某些非商務性事務。總代理應區分於獨家代理和一般代理,也是事務的主要負責人。
(4)易配送經銷商擴展閱讀:
總代理具有由委託人授予較為廣泛的許可權,可以代表委託人推銷商品,簽訂合同還可以接受委託人所委託需辦的一切業務,凡持有委託人授予的委託書范圍之內的業務,其一切法律後果應由委託人承擔。總代理就其實質來說,是委託人在境外的代表,故凡選總代理時應慎重。
許可證貿易在國際貿易中是一種具有商業性的技術轉讓交易,應包括技術轉讓、專利權益的轉讓及商標的使用。專利系指政府所屬學術機構根據申請頒發的一種文件,闡明專利技術的要點,給予法律上的承認並註明該專利須在專利持有人授權下予以使用。對專利保護時間的限制約10-15年。
參考資料:網路-總代理網路-一級代理商
⑤ 什麼叫代理商什麼叫經銷商什麼叫供應商
經銷商和代理商有什麼區別?
經銷商與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間商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
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
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
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
管理等各項職能。
代理制和經銷制也能互相滲透,各類銷售渠道的主要區別在於代理商或經銷商層級的增
多。目前,廠商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管理主要側重於價格和貨源的管理,對於人員培
訓及廣告等還會提供一些支持。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而言,其利潤則主要來自於銷售利
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
⑥ 總經銷商和總代理的區別
不贊同3樓朋友的觀點,無所謂大與小的問題,不管是總代理,或者經銷商都是戰略合作關系。
其實總代理也是經銷商,不過就是他可以壟斷廠家產品在某一市場的絕對經營權(一般情況下,省以上的我們才稱其為總代理),廠家也會提供一系列的支持,例如人員、促銷、廣告等等,但同時,要成為一個廠家的總代理也並非易事,條件很多,例如:網路、資金、人力資源、經營理念、企業文化等等。但是現在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都不會尋求總代理的發展方式,因為這種方式受到了代理商方面很大的制約,而且無論是對於廠家還是代理商,風險系數都很高。所以,這鍾經營模式一般只在產品初期進入市場的時候,廠家自身資源不夠,會藉助代理商的資源對市場進行操控。
經銷商和總代理其實從性質上是一樣的,都是經營廠家的產品為手段,以謀取利益為目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講,經銷商也是總代理,但或許一個總代理壟斷的市場范圍廣,比如一個省,而一個經銷商則只是一個市。經銷商也可以分為:一級(加盟)經銷商、二批商……。從理論上講,經銷商是可以無限往下延伸的,例如:1級、2級、3級……。
人們常把經銷商與總代理分開來講,一般是基於二批商和總代理來比,通常情況下,總代理及一級(加盟)經銷商是直接從廠家拿貨,而二批商等等則是從上一級經銷商拿貨。這也是人們常說的兩者之間的差別。
現在大多數廠家還不具備在每個市場都駐人或辦事處、分公司的條件,所以,現在中國的營銷模式還基本屬於經銷模式,也是就經銷商。
當然從現在的發展趨勢來看,經銷商逐漸演變成配送商,廠家會逐步加大對市場人員的投入,直控終端成了廠家的一個發展趨勢。
參考文獻:以上屬於本人觀點,僅供參考
⑦ 零售商,分銷商,批發商,代理商與經銷商有什麼區別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分銷商是指那些專門從事將商品從生產者轉移到消費者的活動的機構和人員。
批發商是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不直接服務於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慣例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
⑧ 什麼是經銷商
指定代理是按照人民法院或有關單位的指定發生代理權的代理。對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有爭議的,應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精神病人所在單位在近親屬中指定。有關單位指定監護人,以書面或口頭通知被指定人的,應當認定指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