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案件訴訟代理人能否
『壹』 公訴案件代理人有哪些權利
授權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授權,即訴訟代理人可以代為查閱卷宗材料,申請迴避,進行陳述,到庭辯護,審查證據等。另一種情況是由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等,由於這些行為與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緊密相關,這時當事人就必須作出相應的特別授權。一、介紹:民事訴訟代理人是指以當事人的名義,在一定許可權范圍內,為當事人的利益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因代理權的不同可分為法定訴訟代理人和委託訴訟代理人。民事訴訟代理人的概念及特徵;法定訴訟代理人的概念、訴訟地位及許可權;委託訴訟代理人的概念、訴訟地位及許可權。二、訴訟代理人特徵: 1.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訴訟代理的目的在於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而不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 2.訴訟代理人是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沒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如果訴訟代理人喪失了訴訟行為能力,也就喪失了訴訟代理人的資格。 3.在代理許可權內實施訴訟行為。訴訟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來源於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的授權。凡是超越代理權所實施的訴訟行為,都是無效的訴訟行為,不能產生訴訟法上的效果。 4.訴訟代理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5.在同一訴訟中,不能代理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雙方當事人的利益是對立的。同時為雙方當事人的代理人,可能會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
『貳』 公訴案件法庭開庭受害方家人一定要指定訴訟代理人嗎
可以找委託代理人,也可以不找,這個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一般的刑事附帶民事的才有必要找訴訟代理人,如果是盜竊的案件,那根本就沒有必要。
『叄』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是否需要委託訴訟代理人
被害人可以委託訴訟代理人,但不是必須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8條的規定,我國的委託訴訟代理人包括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肆』 公訴案件中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的職責
1.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訴訟代理的目的在於維護被代理人的合回法權益,因此只答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而不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
2.訴訟代理人是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沒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如果訴訟代理人喪失了訴訟行為能力,也就喪失了訴訟代理人的資格。
3.在代理許可權內實施訴訟行為。訴訟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來源於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的授權。凡是超越代理權所實施的訴訟行為,都是無效的訴訟行為,不能產生訴訟法上的效果。
4.訴訟代理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5.在同一訴訟中,不能代理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雙方當事人的利益是對立的。同時為雙方當事人的代理人,可能會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
『伍』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能否委託訴訟代理人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不是委託訴訟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的才是訴訟代理人。
二、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三、不能擔任辯護人的人
1.被宣告緩刑和刑罰尚未執行完畢的人;
2.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
5.本院的人民陪審員;
6.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
7.外國人或者無國籍的人。
上述第4、5、6、7項規定的人員,如果是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由被告人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
8.法官,檢察官,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2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9.法官,檢察官,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不得擔任原職法院或者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10.法官,檢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法官或是檢察官所任職法院或者監察員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11.律師在擔任各級人大常委會委員期間不得擔任。
『陸』 刑事案件中哪些人可作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律師只是其中的一種而已,還有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近親屬(父母、子女、同胞兄回弟姐妹)這兩類答都可 以充當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的。律師的職責就是提供法律服務,根據訴訟階段進展的不同,律師擁有的權利 也是不一樣的,就拿起訴階段說吧,律師有閱卷、復制案件材料、調查取證的權利;但刑事案件分為自訴案 件和公訴案件,律師的調查取證一般用於自訴案件中,公訴案件一般由公安機關偵查。法定代理人所擁有的 權利和被害人的是差不多的,因為訴訟中出現法定代理人,則說明被害人一定是限制行為能力或則無行為能 力的人,被害人的訴訟行為就由法定代理人實行,其中法定代理人擁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權利;近親 屬充當訴訟代理人,其權利和法定代理人差不多。
『柒』 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是否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回或者近親屬,附答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第四十五條 委託訴訟代理人,參照本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 第一百零六條 第(二)項「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第(五)項 「訴訟代理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第九十九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捌』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或者近親屬可以委託訴訟代理人嗎
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公訴案件的被害人或者近親屬可以委託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
《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託訴訟代理人。
第四十五條 委託訴訟代理人,參照本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第九十九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百零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二)「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五)「訴訟代理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
(六)「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玖』 公訴案件被告人的父親是否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當然不行,你忽略了文字問題————被告人只能找辯護人,代理人針對的是被害人。
『拾』 在刑事訴訟中,哪些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律師。的確,律師作為法律從業者,具備相關法律知識和經驗,能夠幫助你在訴訟中更好維護自己的權益。當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聘請律師是需要支付一定律師費的。 與律師類似的還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之所以說與律師類似,是因為法律工作者同樣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與實務經驗,不同的是法律工作者只能在其服務的轄區范圍內代理案件,超過范圍便不受允許了。 一般來說,聘請法律工作者的費用要低於聘請律師。
還可以作為委託代理人的還有近親屬。 關於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有明確規定,其中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如果委託近親屬作為代理人的話,除了要出具一份授權委託書外,還要提供證明委託人與受委託人近親屬的關系證明。 比如戶口本或者居(村)委會開具的關系證明。
有人會問:「我的朋友是學法律的,他懂法律,我可以委託我朋友作為委託代理人嗎?」答案是可以,但必須有社區居(村)委會開具的推薦信。 因此,委託朋友做代理人的話,除了授權委託書,還要有推薦信。
需要補充的是,前面介紹的都是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情況,如果當事人是公司等法人機構的話,可以委託律師、公司員工或者公司的法律顧問作為委託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