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作為代理人到法院掉卷宗要帶什麼證明材料嗎
Ⅰ 公司委託我到法院調取復印案卷需要什麼手續
如果公司委託你到法院調取復印件,持你公司的介紹信和你本人身份證即可。
Ⅱ 去法院查詢卷宗需要什麼手續
這不是你想查就查的呀。如果你是案件的當事人,只要法院許可就可以了。如果不是,就要單位給你開證明,再通過法院檢察院一系列的審查許可。
Ⅲ 民事代理人是否可以調取公安機關治安案件的卷宗材料
1、為了解決因該治安案件所導致的民事糾紛,且請求調卷的代理人系本案利害關系人的授權委託人,可以調取該案卷宗。
因治安案件導致的民事糾紛現實生活之中較多,警方雖然可以進行調解,但是未必能夠最終達成調解,受害人因違法行為人的侵權行為所導致的損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要求賠償,而公安機關調查的相關案件材料,可以如實反映本案所涉的事實,受害人為了維權而提起民事訴訟,必須需要該材料以證明案件事實,因此,只要因治安案件所涉的受害人授權委託其代理人調取相關卷宗,是可以調取的。
2、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 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9條
Ⅳ 如果我要在法院調取檔案,應怎樣做
如果你是案件當事人的話,拿著本人的身份證讓門口的安保人員或後勤人員帶你去檔案室,檔案室的工作人員會把檔案的復印件給你。
如你不是該案當事人,可申請法院調取。必須要有當事人的授權,寫明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事項、申請理由即可。
如果是在案件辦理三個月內查閱,請直接聯系承辦法官,卷宗一般在他那裡,如果超過三個月,請聯系法院的檔案室,並按照預約時間辦理案卷復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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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檔案大部分是訴訟檔案。訴訟檔案是國家重要的專業檔案之一,是人民法院審判活動的真實記錄,是做好審判工作,實行審判監督的重要依據和必要條件。訴訟檔案管理工作是審判工作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一條為了加強人民法院檔案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和《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人民法院檔案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十四條本院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須持所在庭、室領導簽字的借卷單,借出的檔案應按規定期限退還。該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時,應經檔案管理部門辦理清結手續。
第十五條黨委、人大常委會和有關法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院借用檔案,須持正式介紹信和工作證(身份證),經有關領導批准後,辦理借卷手續,並限期歸還。其他單位原則上不準借用。
第十六條外單位查閱檔案,應持有縣、團級以上(本縣、區的,應持鄉、街道辦事處以上)介紹信,按有關外調規定辦理。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陰私和對社會有不良影響的案卷,不得查閱。律師查閱檔案,應通過原案件承辦人辦理。卷內材料除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結論性材料外,其他材料原則上不準摘抄和復制。
第十七條檔案利用人對借出、查閱的檔案,不得拆封、抽取材料、塗改、勾畫、污損,違反者應追究責任。
第十八條各級人民法院應當設閱卷室,供內查外調使用,以利於保密和監督。
第十九條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保守國家機密,不得擅自擴大利用范圍,不得泄露檔案內容。
Ⅳ 2015年法律規定打官司,委託代理人需要帶什麼證明
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八十八條 訴訟代理人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提交授權委託書外,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
(一)律師應當提交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材料;
(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提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以及當事人一方位於本轄區內的證明材料;
(三)當事人的近親屬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委託人有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四)當事人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當事人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材料;
(五)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推薦材料和當事人屬於該社區、單位的證明材料;
(六)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符合本解釋第八十七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Ⅵ 代表公司出庭需要什麼證明資料嗎
1,公司委託員工出庭代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公司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給員工出具的授權委託書。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格式如下: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茲證明 XXX為X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職務XXX。特此證明
XXX公司
年 月 日(蓋公章)
Ⅶ 到法院調取法律文書需要什麼材料
如果是單位的按《人民法院訴訟檔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本院審判庭的案件承辦人因辦案需要,可以調借本單位歸檔的檔案,有明文規定須經領導批准者除外。非歸檔單位因工作需要調閱訴訟檔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續。
第十四條規定,上級人民法院和同級公安、檢察機關調借案件檔案,應根據正式調卷函>,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辦理借出手續,並規定調借期限。其他外單位調借時原則上一律不借出,因特殊情況必須借出的,應經院領導批准。借出時,要點交清>,取得正式收據並限期歸還。
調借的檔案,不得轉借其他單位或其他人員使用。 第十五條規定,外單位查閱訴訟檔案,應憑縣團級以上單位的公函(縣內憑鄉以上單位的公函),並經領導批准,方得查閱,涉及國家機密和個人>私的案卷不得查閱,必須查閱時,要經院領導批准。
案件辯護律師需要查閱已經歸檔的案卷,應通過該案件承辦審判員辦理。摘抄卷內材料, 只能摘抄判決書、裁定書和有關結論性文件。如須摘抄其他材料,應經辦公廳、室主任同意。對摘抄的材料,要進行審查、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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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取是法律法規賦予監察機關的12項調查措施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監察機關在調查過程中,可以調取、查封、扣押用以證明被調查人涉嫌違法犯罪的財物、文件和電子數據等信息。
採取調取、查封、扣押措施,應當收集原物原件,會同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見證人,當面逐一拍照、登記、編號,開列清單,由在場人員當場核對、簽名,並將清單副本交財物、文件的持有人或者保管人。
調取是監察機關調查職務違法犯罪案件時收集、固定證據的一項重要措施。
監察機關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的被調查人涉嫌職務違法或職務犯罪的財物、文件和電子數據等信息,需要及時、全面、准確地收集、固定,防止涉嫌違法犯罪的單位或者人員藏匿、毀滅證據,以便及時有效地查清案件。
調取的范圍要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第一,需要調取的財物、文件、電子數據必須是監察機關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的;第二,上述這些財物、文件、電子數據必須與監察機關調查的職務違法犯罪行為有關聯,能夠或者有可能證明該違法犯罪行為的真實情況。
Ⅷ 律師如何去法院調取案卷材料
律師查閱卷宗需要提交律師執業證及律師事務證明、委託書。律師在辦理案件需要時,可以到法院、檢察院申請查閱、復制卷宗材料的。
查閱卷宗時,需要提交律師執業證和所在律師事務所開具的證明(函)及委託書等材料。需要調查的案件的案卷號。沒有案卷號,也應知道當事人的准確姓名(名稱)及案件判決作出的年份,以便於檔案室工作人員查找。
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如是查閱自己代理過的案件,有訴訟代理的授權委託書即可。如是查別的案件,需委託人另行簽署授權委託書。
(8)公司員工作為代理人到法院掉卷宗要帶什麼證明材料嗎擴展閱讀
人民法院的檔案大部分是訴訟檔案。訴訟檔案是國家重要的專業檔案之一,是人民法院審判活動的真實記錄,是做好審判工作,實行審判監督的重要依據和必要條件。訴訟檔案管理工作是審判工作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人民法院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本院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須持所在庭、室領導簽字的借卷單,借出的檔案應按規定期限退還。該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時,應經檔案管理部門辦理清結手續。
第十五條黨委、人大常委會和有關法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院借用檔案,須持正式介紹信和工作證(身份證),經有關領導批准後,辦理借卷手續,並限期歸還。其他單位原則上不準借用。
第十七條檔案利用人對借出、查閱的檔案,不得拆封、抽取材料、塗改、勾畫、污損,違反者應追究責任。
Ⅸ 擔任委託代理人向法院出哪些材料證明
一、授權委託書
二、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
三、系近親屬委託的,應當回提供能夠證明其與當事答人存在近親屬關系的書面材料;系社會團體、基層自治組織、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的,應當提交推薦證明;
四、由委託人和受委託人雙方簽名的《受委託人在訴訟代理中不收取任何報酬的承諾書》。
五、《公民接受委託擔任訴訟代理人登記表》。
以上四、五表格在立案庭窗口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