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代理人
⑴ 在法庭上律師可以做代理人嗎代理人都是律師嗎
律師可以做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是律師或者是普通公民。
⑵ 法庭上被告委託代理人用語,自己家人代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⑶ 法庭上,法律委託代理人可以是2人以上
這是民事訴訟的委託書。
委託書寫的還是不錯的。
不過我與史雪松律師的觀點不同,我比較喜歡一般代理,不喜歡特別授權。
就是把代理權項改為:參加訴訟和調解。
因為特別授權常常意味著你的代理人不能說錯話,
而一般代理過程中,你的代理人說錯話的話,產生的法律後果也比較小。
所以,除非是請律師,最好不要使用特別授權。
不過俺雖然是律師,也不喜歡當事人給我特別授權,責任重大啊。
⑷ 法庭上代理人可以錄音嗎
未經法庭允許,任何人不得在法庭上錄音,我包括不得錄象。
⑸ 特別授權的代理人在法庭上承認對方請求會產生什麼結果
現實困惑
甲欠乙5萬元,後雙方鬧到法庭,甲聘請了其做律師的弟弟黃某作為自己的訴訟代理人,並在授權委託書中特別標明黃某有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的權利。後在訴訟中,黃某見欠條確實為其哥哥甲所簽,就承認了甲欠乙5萬元的事實,法院遂判決甲還錢,甲得知後,認為黃某無權承認欠條是甲自己所簽,於是上訴到二審法院,被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了原判決。那麼,黃某承認甲欠乙5萬元的事實有效嗎?律師點評
黃某的承認有效,他所承認的內容應該視為是委託人的承認。在民事訴訟中,授權代理人在代理范圍內的活動與委託人實施的活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代理行為產生的後果直接由委託人承擔。代理活動的後果根據代理授權的性質有所區別,對於特別代理人來說,其所為的一切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的活動都對委託人產生法律後果,即使是其對事實的承認導致直接承認對方的訴訟請求,也對委託人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對於一般代理人來說,如果其對事實的承認導致直接承認對方的訴訟請求,則對委託人不發生法律效力。本案中黃某是特別代理人,有代為承認訴訟請求的權利,因此他所承認的內容應該視為其委託人甲的承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八條第三款當事人委託代理人參加訴訟的,代理人的承認視為當事人的承認。但未經特別授權的代理人對事實的承認直接導致承認對方訴訟請求的除外;當事人在場但對其代理人的承認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當事人的承認。
特別提醒
從特別授權的內涵看,特別授權的代理人有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的權利,特別授權的代理人所從事的行為的約束力當然及於被代理人。
⑹ 法庭上當事人與代理人如何配合
案件開庭前,法庭均會要求案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介紹自己的身份及代理許可權。作為代理人,律師首先應說是原告還是被告的代理人,姓名叫什麼,哪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最後說明代理許可權,特別授權的要說出特別授權的內容。另外,既然是律師出庭,這是最基本的常識。在不同類型的案件中作偽證受到的處罰不一樣,具體分為兩種:1、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在民事訴訟中作偽證,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最多可以請兩名訴訟代理人。《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⑺ 為原告出庭代理人需具備什麼條件代理人在法庭上的權利有哪些
原告法定代理人地方和原告相當,有權利按法律程序發表意見
⑻ 委託代理人在法庭上隨意反悔屬什麼性質
⑼ 在法庭上有了代理人原告還有發言權嗎
有,訴訟中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都有陳述權,且陳述權不能代理,比如未成年人沒有完全的訴訟能力,他的監護人就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代未成年人進行訴訟活動,但是排除陳述權。
⑽ 法庭上當事人謾罵毆打對方代理人行為如何處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謾罵毆打對方代理人由潮州視其情節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以下為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
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
人民法院對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