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如何委託代理人
❶ 親人給犯人辯護代理需要什麼條件
律師;人民團體或者被代理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被代理人的監護人、親友。
另外,以下人員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
1.被宣告緩刑和刑罰尚未執行完畢的人;
2.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
5.本院的人民陪審員;
6.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
7.外國人或者無國籍的人。
❷ 在押犯人如何委託律師代理其民事案件具體流程如何若在押嫌疑人無近親屬如何委託辯護人,具體流程如何
沒有近親屬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委託律師,只要犯罪犯罪嫌疑人提出要聘請律師,偵查機關就會為其辦理,如果是委託民事案件,律師可以去羈押地辦理委託手續。
❸ 服刑人員可以簽委託書嗎
完全可以。委託屬於民事權利,即便是死刑犯人也可以委託。但實際操作中可能比較困難。建議辦理委託公證。帶上相關材料前往公證處申請辦理委託書公證。另外你還需要跟監獄或看守所約好會見時間並說明情況。中國的監獄比較難辦事,你懂得。
❹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能否委託訴訟代理人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不是委託訴訟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的才是訴訟代理人。
二、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三、不能擔任辯護人的人
1.被宣告緩刑和刑罰尚未執行完畢的人;
2.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
5.本院的人民陪審員;
6.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
7.外國人或者無國籍的人。
上述第4、5、6、7項規定的人員,如果是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由被告人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
8.法官,檢察官,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2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9.法官,檢察官,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不得擔任原職法院或者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10.法官,檢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法官或是檢察官所任職法院或者監察員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11.律師在擔任各級人大常委會委員期間不得擔任。
❺ 需要監獄服刑的犯人寫委託書的程序
如果按照程序,馬上要求罪犯簽署文件,必須要由律師出面辦理,否則只能以書專信方式解決。不屬過現在監獄也提倡人性化執法,我想處於某處特殊原因,和管教民警解釋清楚,應該可以特事特辦的。如果管教民警無明確理由進行推諉,有必要的時候你也可以直接找管教監獄長、政委或直接找監獄長。
❻ 犯罪嫌疑人的什麼樣親屬可以委託律師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親屬。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下列人員有權委託律師: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3、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親屬( 「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的人;
5、人民法院的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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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程序
案件事實辯護
(一)正面論述和證明一個和公訴機關提出的案件事實不同的被告人的具體行為;(二)反駁公訴機關提出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定,即論述和證明公訴機關並沒有用證據充分證明被告人實施了犯罪行為。
案件事實辯護又可以分為:
1、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辯護,常見的做法有:
(1)陳述或證明被告人不具備法定的犯罪主體要件。
(2)陳述或證明被告人主觀上不具備犯罪故意或犯罪目的。
(3)陳述或證明被告人客觀上未實施犯罪行為。
(4)陳述或證明不具備某些犯罪構成所要求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後果。
2、阻卻違法性事由辯護
一般有:被告人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神原因)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被告人有正當防衛、緊急避險或意外事件等情形。
3、情節辯護
根據案件事實,辯護律師提出被告人具有初犯、自首、立功、坦白、被害人過錯、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的從屬地位、受威脅犯罪等有助於從輕處罰的事實和情節。
證據不足辯護
1、「孤證」不能定案。
2、排除不合法、不真實、與案件無關聯的證據。
3、證據不能構成證據鏈不能定案。
4、證據不充足不能定案
(1)控辯證據相沖突,控方證據不能否定辯方不能否定辯方證據
(2)控方證據不能排除合理懷疑
法律適用辯護
刑事辯護原則
指辯護律師對控方提出的事實認定不持異議,但就該事實是否構成犯罪,以及構成何種犯罪,犯罪性質,定罪量刑等提出與公訴機關不同的抗辯意見。
1、非罪辯護,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提出被告人的行為並不符合公訴機關指控罪名的具體法律規定。
2、彼罪辯護,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提出被告人的行為並不符合公訴機關指控罪名的具體法律規定,但符合另一個刑事責任較輕的罪名的規定,被告人的行為涉嫌一個刑責較輕的犯罪。
3、定罪量刑辯護。
❼ 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沒有權利委託訴訟代理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事訴訟中委託的是辯護人,也只要是由律師擔任,負責進行刑事辯護,與起訴人的控訴權對抗。訴訟代理人是另外一種功能和身份,大多也是由律師擔任。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可以委託訴訟代理人1到2名。
❽ 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委託的代理人,可否為其辦理取保候審,法律論據是什麼
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只要委託的是合法的代理人,可以為其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法律鏈接:《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❾ 請問,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可否做他的代理人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可以做辯護人。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第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過程中,應當充分保證被告人行使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辯護權利。但下列人員不得被委託擔任辯護人:
(一)被宣告緩刑和刑罰尚未執行完畢的人;
(二)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
(五)本院的人民陪審員;
(六)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
(七)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項規定的人員,如果是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由被告人委託擔任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
第三十四條 律師、人民團體、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公民以及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被委託為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核實其身份證明和辯護委託書。
法律同時規定,非律師做為辯護人的權利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必須經過法院同意.另外,有經驗的律師知道辯護的重點,為犯罪嫌疑人從輕減輕或無罪辯護。
❿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那麼他要委託代理人的話,該走什麼程序
有兩種途徑:
1、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可以向看守所管教要求轉達,也可以在辦案部門提審時要求辦案部門轉達。
2、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其近親屬或監護人代為委託辯護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 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 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