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人和代理人名稱
❶ cfda是按代理人名字還是注冊人名稱
名字還是注冊人
❷ 公司注冊名字與法定代理人名字相同能否察封財產
法人個人債務不可以查封注冊公司的財產。
❸ 如何區分代理人與被代理人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61條規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內實施民事法容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通俗點說,代理人就是被委託方,而被代理人就是委託方,代理人替被代理人處理事務。王某委託李某去采購一些設備,那麼王某就是被代理人,李某就是代理人。
(3)注冊人和代理人名稱擴展閱讀
代理關系包含以下三方面的關系:
1、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基於委託授權或法律規定而形成的代理權關系
其性質為發生在代理人與本人之間的內部關系,代理授權具有無因性,即此內部的基礎關系與代理權授予之間各自獨立,基礎關系的無效並不影響代理權授予的效力。基礎關系的類型很多,在委託代理中,比較常見的有委託、僱傭、合夥等,在法定代理中,基礎關系有監護、親屬關系等。
2、代理人依據代理權與第三人之間的代理行為的關系
代理人與第三人是作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的主體。
3、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存在的代理行為的法律後果承受關系
代理所產生的具有結果性的民事關系發生在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即代理人進行的代理活動的結果應當由被代理人承擔。
❹ 醫療器械注冊證上代理人名稱和代理人住所不適用是什麼意思
姐,他的助教他的證上我們也是代理人,它的名稱和代理人所不適合的,還是有很多的方面,我們大家查詢和師區別的地方等
❺ 注冊公司性質是代理人的
注冊的時候可以在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裡面加上代理這個服務就可以了,注冊公司條件就是自然人和法人,需要提供一些相關的證件資料就可以申請注冊。
❻ 代理人或代表人惡意注冊商標案件中,代理人和代表人指什麼
代理人是指商標代理機構,代表人可以是申請單位的經辦人或者是商標代理機構的經辦人。
❼ 問:商標注冊申請書里的申請人的名稱應該怎麼寫
申請人的名字
在我國,商標可以由文字、圖形或兩者組合構成,其中,文字包括中文或外文。目前,「立體商標」、「音響商標」、「氣味商標」還不是我國《商標法》保護的客體。
我國 《商標法》規定,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應具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目前,對商標的顯著性,很難做出一個統一的標准。對不同的商品,不同的商標,顯著性標准也不一樣,但獲得注冊的商標一定可以使消費者將不同企業的商品區別開。
此外,我國《商標法》對禁止構成商標的文字或圖形有如下要求: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近似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胸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旗幟、徽記、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紅十字」、「紅新月」的標志、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7、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8、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9、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10、我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
2、企業應如何選擇和設計商標
商標,體現著企業形象,是企業的精神名片。人們認識一個企業,往往是從其商標開始。因此,設計選擇一個好的商標是至關重要的。一個企業的商標一旦確定,接下來就是投入巨資對其進行廣告宣傳,擴大其知名度,讓社會公眾了解它、接受它、喜歡它。如果當初商標沒有設計、選擇好,等發現它有不適合消費者口味,不利於產品和服務的推廣時,再改換商標,就會給企業帶來重大損失。一是經濟損失,投入的廣告費將付之東流;二是時間損失,選擇一個新商標需要時間,注冊一個新商標也需要約一年半的時間,那麼這中間企業怎麼辦呢?目前,不少企業選擇商標非常隨便,沒有長遠打算,這種狀況應當轉變。
那麼如何設計,選擇一個商標呢?
有的企業自己設計和選擇的,大多數是藉助於外力進行設計和篩選,更有聰明的企業不惜金錢向社會徵集。
例如:美孚石油公司為了設計既符合世界各國風俗,又符合各國商標法律規定的商標,邀請各方面的專家,歷經6年,耗資1億多美元,調查了55個國家和地區,最後從設計的1萬多件商標中篩選出一個「EXXON」商標。可見選擇、設計個商標有多麼重要。
不管是向社會徵集,委託別人設計或是企業自己設計,選擇商標,都要考慮以下幾點:
(一)合法性。我國商標法和世界各國的商標法,包括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在內,都對商標有禁用規定,如果只在我國使用和注冊,就要符合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如果產品要出口到國外,要在國外使用和注冊商標,還要符合外國商標法的規定。
(二)要符合民俗、民風和民族習慣。商標必須迎合消費者的口味,絕不能用消費者忌諱的文字、圖形做商標。比如我國許多地方忌貓頭鷹,如果你把貓頭鷹商標用在商品上,那麼這些商品在這些忌諱的地區肯定賣不出去。另外,在我國比較合適的商標,到另一個國家可能就不行,因為各個國家的風俗習慣不一樣。所以,企業在選擇一個商標時,一定要考慮民族因素。
(三)商標要和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特點相符合。每一種商品,都有自己的特點和用途,那麼選擇商標,就要考慮這些特點和用途,以免產生不良的效果。比如,一個商標用在殺蟲劑上很貼切,就不能把用在食品上。「敵殺死」是一個很好的用於殺蟲劑的暗示性商標,絕對不能用在飲料上。
(四)獨創性。獨創性是指商標設計要創意新穎、獨具匠心。獨創,才能產生驚人之作,才能造就吸引人的商標,然後發展成為馳名商標。柯達(KO-DAK)、索尼(SONY)、賓士、海爾,無一不是獨創的商標。在我國不少企業習慣於選擇花鳥蟲、山水林木、文物古跡、飛禽走獸等做商標,什麼龍啊、鳳啊、長城阿等等,缺乏創新,不能引人入勝,達不到作為一件好商標應有的條件。
當然,近年來突破傳統框框約束,大膽構思,不落俗套,讓人拍案叫絕的商標佳作也不少,比如廣東「健力寶」商標、杭州娃哈哈公司的「娃哈哈」商標,北大方正集團公司的「方正」商標等等。江蘇紅豆集團的「紅豆」商標,也是一件商標佳作,它使人聯想唐代大詩人王維《相思》的詩:「紅豆生南國,春來發幾枝,願君多采擷,此物最相思。」正是借著這個創新新穎的品牌,紅豆服裝公司在短短的幾年內發展壯大。
3、商標與商品名稱的區別
商品名稱是商品的通用名稱,它的作用是把不同種類的商品區分開來。商標的作用是在於把不同生產者生產的商品區分開來。
4、商標與商號的區別號聯系
商號又稱廠商名稱,是企業的名字,商號是工業產權的一部分。與商標一樣受法律保護。其作用是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和一定行業中,識別不同的企業。而且識別的是整個企業,商標的作用是區別一個企業的商品和其他企業的商品;商號必須按《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件》進行登記才能取得和使用,並按該《條例》規定使用和進行管理,商標必須按 《商標法》進行管理和使用,商標可以注冊,也可以不注冊,商標注冊和商號登記的法律效力范圍不同。一個商標一旦獲准注冊,那麼在全國范圍內,任何其他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或注冊與該商標相同或相似商標。而對商號則實行地域性保護,商標和商標還有一點區別,就是一個企業可以使用和注冊很多商標,而商號只有一個。
商標與商號又存在著緊密聯系,它們往往同時出現在同一商品或商品包裝上,而且相互影響,相互配合,共同起著識別的推廣的作用。
5、商標與裝璜的區別
商品裝璜,是商品包裝上的裝飾,其主要功能是美化商品,吸引消費者,商標與商品裝璜的主要區別在於,首先,二者的主要功能不同,商標主要功能在於區別商品的製造者或經營者,而商品裝璜渲染美化商品,以引起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其次,商標應具備顯著性的特點,構圖應簡單鮮明,醒目。商品裝璜一般由較復雜的圖案色彩構成的。再次,商標圖樣一經注冊就不得改動,而且受商標法保護,商品裝璜可以隨意改動。最後,商標的內容不能表現和說明商品的內容性質、特點等,但作為商品裝璜卻可以表現商品的內容、性質、特點等。
6、未注冊商標的弱點
1)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
2)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注冊,該商標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
3)未注冊商標有可能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已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從而發生侵權行為。
4)未注冊商標不能形成工業產權,因而也不能成為使用人的無形資產。
總之,使用未注冊商標,會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7、什麼商標可以申請國際注冊
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是我國已經注冊或已經初步審定的商標。申請人的名義要與國內注冊的完全一致;商標要與國內注冊的商標完全相同,所報的商品和服務要與國內注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不超過國內注冊的商品和服務范圍。
8、什麼人可以申請商標國際注冊
申請人應在我國國內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所;如果沒有,申請人應在我國境內有住所;如果沒有住所,申請人應有我國國籍,非「馬德里」協定成員國的國民,若在我國有其三資企業,他也可以在中國向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另外台灣的企業法人和自然人均可向我國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其資格視同大陸申請人。
9、什麼是商標異議
對商標局初審並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提異議,所謂異議,就是指對商標局初審公告的商標依法提出反對意見,要求商標局否定已經初步審定的商標,也就是要求商標局在規定的三個月異議期滿後不要將該商標核准注冊,提出異議的人,可能是該商標的利害關小人,認為初審並公告的商標與自己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已經注冊的商標或已初步審定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從而影響了自己的商標權益,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要求商標局對該商標不予核准注冊;提出異議的人也可能是一般社會公眾,認為初審公告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規定的禁用條款,因而要求商標局對該商標不予核准注冊。
10、異議申請程序
對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將《商標異議書》一式兩份交送商標局,《商標異議書》應當寫明被異議商標刊登《商標公告》的期號,頁碼及初審號,商標局將《商標異議書》交被異議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內答辯,並根據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予與裁定;期滿不答辯的商標局可執行裁定並通知有關當事人。被異議商標在異議裁定生效前公告注冊的,該商標的注冊公告無效。
對商標局作出的異議裁定,異議人和被異議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在收到異議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
11、侵權處理
在市場經濟活動過程中,我們經常發現這樣的問題,許多知名企業的知名產品經常會遇到假冒品的困擾,給該知名企業的產品信譽帶來嚴重損害。同時一些不法份子,企圖規避法律,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使用與某知名商品相同或類似的外包裝裝璜、商標,達到魚目混珠的目的。其行為不僅是對企業在先權利的損害,同時也嚴重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上述違法行為的打擊應刻不容緩,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如果類似的情況發生在您的身上,您又該如何辦理呢?
首先,要注意對證據的收集。因為只有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才有利行政執法機關或司法審判機關對某一行為是否是侵權行為盡快的加以認定。因此證據是影響案件辦理的前提條件。訴訟法中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為證據。因此我們在收集證據時,也要嚴格遵守這一原則。也就是說,我們要盡可能的去尋找與案件有關,並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概括的說,我們這里所說的證據主要是指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被侵權人的在先權利證明文件。(包括商標注冊證、專利證明、版權登記證明、與案件有關的獲獎情況證明等)2、被侵權人的產品樣本。3、侵權產品樣本。4、購買侵權產品的證明。這里主要是指購買發票。在發票上一定要註明,侵權產品名稱、購買侵權產品的地點、侵權產品的價格、銷售人的名稱等事項。
第二步,我們在對證據進行了初步的收集整理後,應該到專業的代理機構進行咨詢。專業人士會對案件進行初步的分析,並會對細節問題提供專業建議,有利於我們更好的辦理案件。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對侵權案件的處理大體上有兩種途徑。1、行政查處。這種方法的主要優勢在於,查處力度大,查處行動快。對制假者和售假者打擊迅速能有效制止侵權行為的蔓延。但單獨使用這一方法,很難將法律賦予投訴人的權利用盡。這里所指的就是損害賠償問題。一般來說,侵權行為人因實施了侵權行為會給被侵權人帶來經濟上的損失,同時投訴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會投入一定的資金和人力,許多企業都希望侵權行為人因實施了侵權行為對被侵權人提供一定的經濟賠償,以彌補被侵權人所遭受的損失。現行的《商標法》、《產品質量法》里也有明確的規定(詳見《商標法》)但由於通過行政機關請求賠償,在執行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難度,因此被侵權人權利不能用盡。2、訴訟程序。適用這一程序的優勢在於,查處力量大,投訴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要求侵權行為人對其實施的侵權行為給被侵權人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但訴訟程序相對復雜,投訴人很難在沒有專業律師的協助下單獨實施。
具體兩種方法,那一種更好的問題,筆者認為這里存在價值選擇的問題,也要根據不同案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第三步,製作投訴書或起訴書。投訴書或起訴書的製作要注意將事實和語氣有效的結合在一起,以利於案件的順利進行。筆者認為,投訴書或起訴書是直接影響案件進程的最直接因素,因此建議委託專業人士來完成。
同時我國商標法明文規定,「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託國家指定的組織代理」。換言之,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辦理商標侵權案件,應委託國家指定的組織代理。
最後,進行投訴或起訴。
12、簽訂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條件
1、被許可商標必須是注冊商標,許可人必須是注冊商標的注冊人。這一點,應該是不言而喻的,因為只有注冊商標才有商標專用權存在,許可使用權只是商標專用權的派生物。但在實際生活中,由於某些人商標知識的饋乏,竟致接受未注冊商標的許可,並向許可人支付使用許可費。國內企業之間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在對外開放後,我國不少企業接受外商在中國未注冊商標的使用許可並支付許可使用費,從而上當受騙,在經濟上蒙受損失。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非注冊人將他人的注冊商標「許可」第三人使用,在獲得利益或侵權行為被發覺後逃之夭夭,結果「被許可人」遭到處罰。因此,在簽訂商標許可合同時,首先要審查被許可商標是否為注冊商標,然後再審查許可人是否為該注冊商標的注冊人。
2、被許可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以及符合《商標法》第九條規定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如果被許可商標是使用在人用葯品或煙草製品上的注冊商標,被許可人還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比如衛生行政部門的證明或者國家煙草主管機關批准生產的證明文件等。因此,中國公民不能以個人名義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經國家主管機關批准生產人用葯品或煙草製品的企業也不能簽訂使用人用葯品或煙草製品上的注冊商標使用計可合同。
3、被許可人使用被許可商標的商品或服務不得超過被許可商品經商標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范圍。
4、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違反本規定,被許可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被許可人限期改正,收繳其商標標識,並可根據情節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由於客觀條件和技術水平等的限制,被許可人生產的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畢竟與許可人的產品或服務有一定的差別,為了方便消費者識別和購物便利,法律規定被許可人在其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名稱和地址是必要的。
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事關重大,當事人雙方必須慎重對待,最好能聘請商標事務所的專業人士做為顧問,或者由商標事務所代理辦理許可使用事宜。一般來說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的名稱、地址;
(2)許可使用的注冊商標、注同證號、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
(3)許可使用的商品范圍和名稱;
(4)許可使用的形式;
(5)許可使用的期限、使用許可商標的產品數量和產品銷售地區;
(6)許可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7)商品質量要求和質量監督辦法;
(8)商標標示的印製或供應方式及要求;
(9)合同的終止和解除條件;
(10)違約責任;
(11)合同生效時間;
(12)對方簽字蓋章。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中心內容是規定許可方和被許可方的權利與義務。
就許可方來說,其主要權利有:一是收取許可使用費;二是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許可方的主要義務是維護被許可人的商標使用權,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擅自放棄商標的續展注冊,也不得注銷許可使用的商標。
就被許可方來說,其主要權利是否按合同的規定合理使用被許可使用的注冊商標。被許可人的主要義務有:一是按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二是保證使用許可人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並接受許可人的監督;三是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本企業的名稱和商品產地;四是不是將使用權轉讓第三人。
❽ 法定代表人與代理人有什麼區別
法人,與自然人不同,它是一個組織體,其本身無法為各種行為,所以必須通過自然人的行為來代替其進行活動。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規定或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它們之間是有區別的。
第一,兩者的概念不同: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
而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的概念前面已經提到了。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其正職負責人擔任,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兩者產生的方式不同: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則依法由上級任命或由企業權力機構依法定程序選舉產生。
第三,兩者組成的人數不同:
作為民事權利主體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而法人只有一個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獨立行使法人職權。
第四,兩者的許可權不同:
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范圍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動,而是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
第五,兩者變更的法律程序不同:
法人代表的變更沒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記;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應登記的事項之一,這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如有變更,應及時辦理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手續。
法定代表人與代理人的區別: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機關的本身,代表人與法人的關系屬於法人的內部關系;代表人的人格在行為時已被法人所吸收,代表人的行為直接視為法人的行為,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表的法人承受。而在代理關系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分別為人格獨立的主體,代理人不是法人機關本身,而是由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以其代理權代理法人為民事行為的人。代理行為不是本人行為,只是行為後果由其本人承受而已。
此外,代理在性質上是代本人為意思表示,因此代理行為適用的范圍僅限於法律行為,而代錶行為的適用范圍不僅涉及法律行為,而且涉及事實行為與侵權行為。
❾ 代理人名稱在商標注冊證上會有嗎
沒有,代理人只是幫你辦理商標注冊,只在代理的過程中有,你拿到注冊證後代理人的使命已經完成了。
❿ 授權辦理人和授權代理人是否有區別
授權代理人與授權委託代理人是同一個概念,沒有區別,都是委託代理法律關回系中的代答理人,並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由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授權代理人和授權辦理人都是指直接的授權人。授權代理和授權辦理都是受法人代表的書面委託在委託許可權內代表法人代表辦理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