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供應商簽合同
❶ 現在要給供應商簽供貨協議書,我該怎麼擬定呀幫幫。。。。
協議供貨,是指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協議供貨的供應商和協議產品。 在協議有效期內,采購人直接或通過談判或詢價等方式與協議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的一種采購形式。
1、確定供應商:根據市場情況和實際需要,每年或每兩年確定2-3家中標供應商、若干品牌,每一品牌確定若干係列的型號(技術規格),保證采購人能在一定的范圍內自主選擇采購所需的商品品牌、型號和中標供應商。
2、實施采購:采購人根據財政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和政府采購網站公布的供應商各項具體承諾,直接與協議供貨供應商接洽,確定需購買設備的品牌、機型、價格及售後服務條款等。
3、建立「政府采購協議采購管理系統」,協議供應商可以通過政府采購網站登錄「協議采購管理系統」,協議供應商具有簽寫/修改合同的許可權,並對產品進行管理。采購單位可通過登錄「協議采購管理系統」查看相應的合同。
4、協議采購供貨協議一般有很多附件,以分體空調設備為例,該協議一般有以下附件:
1)空調定點供貨的品牌、型號、價格
2)免費銅管長度和加長銅管的價格
3)價格優惠率、質量和售後服務承諾
4)空調協議采購供貨通知書格式
5)空調協議供貨統計表
6)協議供貨中標供應商的承諾書
各國各地都有批發市場啊,但是你想進什麼貨,你要說清楚,一個建議,如果想大范圍的價格及質量對比,最好上環球貿易網,去供求信息裡面發布,馬上就會有賣家來找你的。
❷ 怎樣簽訂供應商合同
1、明確甲乙雙方公司全稱
2、產品詳細資料
3、交貨(安裝)時間、地點
4、付款方式和總金額
5、違約責任
6、糾紛解決方式
7、產品質量要求、即產品合格證
8、是否含運費、稅金、安裝費
❸ 和供應商簽訂合同,要注意什麼呢、
一是責任承擔:在一年免費維修期內,廠方提供何種程度的服務?一年之後,廠方是版否應對產品自權身的質量問題承擔責任?二是違約責任:基於法律及雙方當事人約定的責任承擔,出現一方違約,對方有何種權利?比如:未約金、合同解除權。
❹ 通知供應商簽合同怎麼下達通知了
電話、傳真或電郵均有法律效力。
❺ 給供應商的通知書怎麼寫
告知函的寫法.告知函和答復函十分接近.它們的主要區別在於答復函是答復對方所詢問問題,而告知函則是告知對方有關情況.
告知函的正文通常包括兩項內容.一是告知原由.說明制發本函的原因.二是告知事項.簡明扼要地敘述告知對方有關事項的具體內容及應注意的問題.
函的結構和寫法
(一)標題
函的標題一般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構成,有時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種構成。
(二)正文
1.開頭。寫行文的緣由、背景和依據。
一般來說,去函的開頭或說明根據上級的有關指示精神,或簡要敘述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需要、疑惑和困難。
復函的開頭引用對方來文的標題及發文字型大小,有的復函還簡述來函的主題,這與批復的寫法基本相同。繼而,有的復函以「現將有關問題復函如下」一類文種承啟語引出主體事項,即答復意見。
例一:
告知函
敬啟者:
我方三月十日致貴方函諒悉,故在函曾中強調我方第816號單交貨之重要,務心將貨物於四月三十日前運達。
貨物雖已運出,但尚未接到貴寄來的任何資料,除取消本訂單外,別無選擇。因為我方顧客堅持交貨日期,這樣做實出無奈,至感遺憾。
發函者
例二:
告知函
敬啟者:
貴方訂購貨物的出口許可證已獲批准。貨物即於八至十天內制伯完成,特此奉告。我方建議,以見到由中華人民共各國中國銀行開出不可撤消信用證時付款。
我方一接到貴方確認書後,信用證就已開出,而貨物即行啟運並將文件寄出,作為向銀行結帳任據。
敬上
發函者
聯系函範例
例一:
聯系函
敬啟者:
信用證修改事項說明如下:
根據我方收到的信用證,其付款規定為見票120天付款。但是我方所需要的,是見票即付信用證。此項規定已獲貴方同意並在貴方訂單上明確記載。因此,請貴方按單內說明修改。貨物將於本月二十交運,敬請貴方依照我方要求立即修改。
敬上
發函者
例二:
聯系函
敬啟者:
貴方提醒我方於九月十六日付款逾期一函敬悉。本公司本打算付清,但由於本地季節性貿易不景氣,造成我方顧客付款極度緩慢。
此種原因,致使本公司暫時不便清償貨款總額。今天通過中國銀行,本公司以電報發出,貴方可在一兩天內收到。本公司希望貴方能了解我方困境並給我方以協助。
發函者
請求函範例
(轉載自第一範文網http://www.diyifanwen.com,請保留此標記。)
例一:
請求函
敬啟者:
謝謝貴方索取本鉻鎳鋼司新型手袋目錄一函。貴方所需目錄分別寄上,交盼貴方對所列條件會感興趣。
訂購數量多少與價格,在表上均有分別說明,同時此表亦可作訂購單使用在通常情況下88~98頁上顯示有多種新型號,是今年手袋展示會上一種時沿,敬請貴方注意。
因為本公司接獲大量訂單,務必全力履行,故建議貴方對本公司之產品指示,盡速惠函告知。
發函者
例二:
請求函
敬啟者:
今天本公司已將一瓶新上市的樣品美酒郵贈閣下,以示對閣下之敬意。並盼閣下在府上嘗試一番。如果你嘗試,就會同意我方認為為此為每一位家庭主婦選購餐食的必需品。
這種酒是甜酒和酒精的最佳混合,喝上幾杯,就會發出一種醇厚而馥郁的味道,對食慾特別有效。這種上等酒是悉尼運來,保括運費在內每打美金20。
以一般信用證,給予的貿易折扣為20%茲隨本函附上特製卡式訂單表,請貴方將其填妥後投入信箱,以便我方處理。
發函者
2.主體。寫需要商洽、詢問、答復、聯系、請求批准或答復審批及告知的事項。
函,或去函和復函的事項一般都較單一,可與行文緣由合為一段。如果事項比較復雜,則分條列項書寫。
⒊結語。不同類型的函結語有別。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對方事項而不必對方回復,則結語常用「特此函告」、「特此函達」。若是要求對方復函的,則用「盼復」、「望函復」、「請即復函」等語。請批函多以「請批准」、「請大力協助為盼」、「望能同意」、「望准予××是荷」等習慣用語收束。復函的結語常用「特此復函」、「特此回復」、「此復」等慣用語。也有的函不寫結語。
五、注意問題
1.注意批請函與請示的區別,向有隸屬關系的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事項用請示,而向沒有隸屬關系的業務主管機關請求批准有關事項,則用請批函。主管機關答復請求審批事項,用審批函。
2.開門見山,直奔主題。無論去函還是復函,都不要轉彎抹角,切忌空話、套話和發空泛的議論。
3.一文一函,簡潔明了。
4.語言要規范得體,並體現函的用語特色。發函要使用平和、禮貌、誠懇的語言,對主管機關要尊重、謙敬,對級別低的單位要平和,對平行單位和不相隸屬的單位要友善。切忌使用生硬、命令性的語言。復函,則態度要明朗,語言要准確,避免含糊籠統、猶豫不定。
❻ 關於工作時,在公司和供應商之間簽合同問題。
在哪裡上班就和哪裡簽用工合同,不能不一致,回頭發工資時真要麻煩了!你也可以問問其它的工作人員或附近的物流,看看他家是否正規,有沒有惡劣的名聲,物流行業很亂,什麼人都有去那工作要小心!
❼ 某政府采購人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後不與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是
依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根據法律,中標或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或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采購人改變中標或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或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在實踐中,未來的30日,采購部門能否保證與中標或成交的供應商簽署政府采購合同,仍然存在許許多多的不確定因素。各個因素情況,如下
(1)對相關部門利益訴求的滿足程度
「國內政府采購活動,絕大多數的采購項目基本上委託以營利為目標的社會中介機構代理采購而完成的。倘若供應商不能充分滿足招標采購代理公司高額的獲利目標,即便手中持有中標或成交通知書,也絕對不可能達到與采購人簽署政府采購合同的目的。某些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享有一定的公共權力,如果中標或成交供應商沒有滿足承辦人或主管人員的願望,也不可能會如期獲取政府「大蛋糕」。而作為用戶的采購人,對擬獲取的產品或服務享有更大的選擇空間和最終取捨的決定權力。假如中標或成交供應商不能有效地滿足采購人的嗜好,則有可能會使中標或成交通知書變成一文不值的廢紙,更談不上未來30天之內的某個日子是否能夠簽署政府采購合同的問題。除了社會中介機構、某些集中采購機構、最終用戶的采購人,中標或成交供應商還需要攻克的難關和障礙是各級政府采購的監管機關即財政部門。拿到中標或成交通知書後,為了確保能夠如期從采購部門獲取政府「大蛋糕」,中標或成交供應商需要有效地疏通主管采購項目的監管機關。否則的話,監管部門通常會假借落標供應商的質疑投訴為由,在30日之內強制阻止采購人與中標或成交供應商正式簽署政府采購合同。不僅如此,許多情況下,財政部門會任意作出廢標的處理決定。」
(2)對供應商資格進行事後審查
采購合同簽署之前,勝出的供應商必須提供投標或報盤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便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對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的資格條件進行第二次審查,即所謂的復核或稱「事後審查」。這種現象在我們的政府采購實踐中非常普遍。筆者認為,倘若允許采購部門對供應商資格進行「事後審查」,必然會浪費許多公共資源,致使後續繁重工作無效進行或者導致前功盡棄。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參與供應商是否滿足采購文件對資格方面的要求,采購部門應當在資格預審階段或者報盤文件開啟後的評審階段進行;審查供應商的參與條件,包括對復印件與原件的核實工作,均應當在中標或成交結果確定之前完成。在中標或成交通知書發出後,采購部門已經沒有法定權力繼續對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的資格條件進行所謂的復核或「事後審查」。但某些情況下,出於冠冕堂皇的理由,采購人聲稱是為了對納稅人的稅款負責,希望能夠真正獲取物有所值的產品或服務而必須對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的資格條件進行「事後審查」。而更多的情況則是,采購人期盼通過手中有限的資源獲取更大的權力租金。倘若勝出的供應商能夠給付中標或成交合同相應比例的酬金,采購合同如期簽署則沒有任何問題;反之,則可能會出現許多難以預知的不確定因素,致使政府采購合同不能在30日之內簽署。不僅如此,原先排名第一的中標或成交供應商往往會被淘汰出局,而由排列在後的供應商與采購部門簽署政府采購合同。而被淘汰的中標或成交供應商,通常會被采購部門認定為資格條件方面存在缺陷。
(3)對投標書或報盤文件進行復評
中標或成交通知書發出後,倘若相關部門的利益訴求沒有得到充分滿足,在尚未簽署政府采購合同的30日之內,采購部門往往以落標供應商的質疑為由,而財政部門則以質疑供應商的投訴為由,要求重新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或談判小組對供應商的投標書或報盤文件進行「復評」。所謂的復評,實際上是第二次對供應商投標文件或其他采購工具的報盤文件進行第二次評審活動。實踐中的「復評」,有通過原評審委員會或原談判小組進行的,也有重新組織與先前不一致的評審委員會或專家小組,對參與供應商的投標書或報盤文件重新進行評審,以確定預選的適格供應商的排名順序。如果是原專家組成,則先前的保密信息已處於公開狀態,第二次評復活動不具有合法性;倘若是新的專家所組成的評委,第二次評審後如果與第一次的評審意見存在沖突,則前後所進行的兩次評審意見均不能作為認定投標書或報盤文件有效的合法依據。
❽ 貿易公司和供應商簽的合同應該涉及到哪些問題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內容大體相當,只是依每筆業務的不同而略有差異,主要條款大致如下:
合同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買方: (貿易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傳: 電報:
賣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傳: 電報:
茲經買賣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1、合同對象:經協商買賣雙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礎上,買方購入賣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等詳見第 號附件,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合同總值:
3、交貨條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規定,以上交貨條件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辦理。以上貨物數量允許賣方有權 %溢短裝。
4、原產地國別:
5、包裝:
6、裝運期:
7、裝運口岸和目的地:
8、保險
9、支付條款:本合同採用 〔A:信用證L/C。B:即斯付款交單D/P、承兌交單D/A、托收。C:匯付、信匯M/F、電匯T/T。〕方式結算。
A:(1)買方應在裝運期間 日通過開證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 〔不可撤銷的、跟單的、(不)保兌的、即期的、可轉讓的、循環的、對開的、(不)允許分期裝運的〕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貨完畢後 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通知銀行收到買方開具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必須委託通告行開出 %信用證金額的保證金給開證行。合同貨物裝運和交貨後,保證金將原數退給賣方,若出於本同規定第13條外的任何原因,發生無法按時全部或部分交貨,保證金將按本同第11條規定作為輕罰金支付給買方。
B:貨物發運後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 〔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方式D/P、承兌跟單匯票、匯票期限為()後(),按即期付款交單(D/A日)方式經買方承兌後〕通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 。〔換取貨物、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C:買方到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0條規定提交的單證後 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D:自貨物至指定邊境站點由賣方置於買方控制下時,即認為賣方已交貨,貨物的所有權及偶然性損失或品質損壞的風險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買方應 〔同、後、前〕期於賣方 天交貨,並以記名提單為結算依據。
10、賣方應提交以下單證:
(1)全套清潔空白抬頭、空白背書註明運費 〔已付、到付〕的提貨單 份;
(2)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份;
(3)原產地證明書 份;
(4)裝箱單 份;
(5)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份;
(6)CIF條件下的 〔保險單、保險憑證〕 份。
11、罰則:除由本合同第13條原因外,如超過合同規定期限延誤或無法交貨、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額的 %計算。但罰金總額不得超過違約金額的 %。若違約方已先期支付保證金,則保證金作為罰金按數量比例予以罰扣直到沒收支付給對方。
12、索賠:自貨物到達目的地起 天內,如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衛生條件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和承運人承擔的責任外,買方可憑 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賣方更換和索賠。
13、不可抗力: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戰爭、內亂、封鎖、地震、火災、水災等)以及任何雙方不能預見,並且對某發生後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礙或干擾了本合同的履行時,發生不可抗力方須在事件發生結束之日起 日內將本國有關機構出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據此證明豁免責任,並由雙方協商中止或繼續履行合同事宜。
14、仲裁:由本合同產生或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或通過第三者調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門的官方調解及民間調解)解決。如不能解決,應提交 〔克拉瑪依仲裁委員會(新疆貿促會聯絡處)、國家工商會、……。〕按申請仲裁時該機構現行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5、合同的執行單位:本合同中方由 〔收、發〕為貨人,並承擔履行合同的全部責任。
16、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與前蘇聯1990年3月13日《交貨共同條件》辦理。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用中、俄文書就,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一式肆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簽字: 賣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