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代理商
1. 怎麼才能做個代理商
世界上有4種生意最好做
1軍火2毒品3石油4生活日用品
那前2種我們做不了違法的第三種石油我們也做不了 因為這是一個壟斷式的行業除非你有關系或者很多的資金 而做生活日用品 因為不管什麼人都要用到 每人每個月都需要。 不用擔心沒有生意投資小無風險利潤空間也大!人的一生百分之80的金錢用語生活日用品 百分之20的金錢用語買車買房的其他開銷!開采你家裡的黃金 將30%-40%的利潤反還給你 假設一個家庭一個開銷3000 返還30%就是1000元一年就是1萬2 30你那就是36萬 幫你開採到36萬元自己家裡的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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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何做一個代理商
看你要做什麼代理了!有省/市到地區都不同,如果是做一個省級代理的話就要在廠商簽合同就行了! 贊同0| 評論
3. 怎麼可以做一個成功的代理商
經銷商:經銷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代理商: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業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的。 零售商:零售就是一個一個地銷售,而不是象批發商那樣,一批一批地銷售。所以"零售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商店的; 分銷商:隨著批發概念的落伍,時髦的概念是分銷。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分銷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計劃的角度上,對商家的定義。所以"分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有服務終端意識的行商。 以上前三種,我都略知一二。有不成功的,有成功的! 所以,行業不同,裡面的內容也各有千秋!但是,有一點是相通的,那就是:品牌的選擇! 要做好代理,首先要了解所選行業市場的前景,市場的份額,市場的規則,本行業的利潤率! 做好上面的事情都為一個目的:品牌的選擇! 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品牌,代理條件是不一樣的,差異很大。 比如:服裝代理就分:1、廠家免費鋪貨,按月回款,折價進貨! 2、押金鋪貨,按月回款,免費進貨!3、廠家免費鋪貨,按月回款,免費進貨!4、交品牌加盟費(不退),押金(可退),折價進貨。合同有可以是同個人簽訂的,有的必須是同企業法人的。其他方式就不一一舉例了。代理條件不一樣,利潤分成也不一樣! 找代理商容易,重要的是:選擇行業,了解行業,了解市場,選擇品牌! 國外的廠家如果在國內找中國區總代理有幾個方面是需要談好的: 第一,產品的價格問題,這是不用說的,誰都需要談,不過價格問題牽扯到很多方面,比如進貨成本,關稅,發貨地點,銷售返點等等 第二,產品代理許可權問題,得談好總代理的職責,是自己獨立經營,帳目獨立核算,國外廠家只是提供產品就好,渠道你們自己開發,或者是廠家幫你們投資,他們做為後台,在渠道開發方面提供你們各種支持,包括廣告、客戶資源,以及銷量要求等等 第三,產品研發方向以及產品質保,不管再好的工廠,生產出來的產品總會有市場上銷量不好的,也有同類產品別家有做銷量不錯的但是自己這邊還沒有生產,那麼,是否總代理這邊可以跟廠家提出新產品研發方案還是和僅僅廠家給什麼自己就賣什麼;質保的問題也很重要,這里就是一個售後服務的問題,得跟原廠談好質保及售手的處理流程 第四,最重要的一點,得和廠商一起分析市場
4. 如何做好一個代理商,需要具備一些什麼條件
1、銷售代理商是獨立的法人組織,並與委託方有長期穩定的關系。銷售代理商不等同於廠家的直營銷售機構,也不是廠家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他有獨立的利益,獨立核算。代理商與委託方的關系是長期穩定的,一般在一年以上,有的長達數十年。
2、銷售代理商只擁有銷售代理權,而不擁有對代理商品的所有權。
3、銷售代理商按委託方的意志,在代理許可權內行事。委託方的意志一般體現在其賦予代理商的代理許可權上。代理許可權中規定了代理產品的種類、數量,代理區域的大小,是否有獨家銷售代理權,產品售價的高低及浮動幅度等;委託方的意志同時體現在代理合同中規定的代理商的義務上
代理商只有在代理許可權內按委託方的意志行事,完成其負有的義務,代理行為才是有效代理,否則是無效代理。
4、銷售代理商行為的法律效果應由委託方承擔。由於代理商行為體現的是委託方的意志,銷售代理產生的權益與義務都通過代理合同轉移給委託方。
代理商不能佔有代理行為產生的權益,從而不能佔有銷售後的貸款;同時也不承擔代理行為產生的義務,從而客戶若不能及時收到貨品或發生貨損與產品質量問題,客戶只能要求委託方廠商賠償損失。
5、銷售代理商的收入是傭金而不是購銷差價。這是由銷售代理商本身不佔有商品所有權的特點決定的。代理商只是一種中間商,其主要功能是提供銷售機會,因而只能等商品售出,貸款匯回委託方後,才能從委託方廠商那兒取得傭金收入,且傭金收入隨代理額的浮動而浮動。
(4)個代理商擴展閱讀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管理等各項職能。
5. 什麼叫代理商,主要負責什麼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回)
★獲得經營答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
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
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
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
管理等各項職能。
6. 一個區域准許有幾個代理商
7.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區別如下:
1、經銷商有獨立的經營機構,代理商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2、經銷商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代理商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3、經銷商能獲得經營利潤,代理商是賺取傭金(提成)。
4、經銷商可以多品種經營,代理商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5、經銷商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代理商供貨權力較大。
(7)個代理商擴展閱讀: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一般為單一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經銷商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可以從生產廠家也可以從其他地方獲取貨源)。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品牌代銷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合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8. 怎樣才能做好一個代理商拜託了各位 謝謝
做好一個品牌代理商還需要實施三個行動:機構建設行動、品牌建設行動、渠道建設行動。 機構建設行動指代理商需要針對自己的銷售計劃和網路拓展計劃,組建一個適應企業現狀的管理團隊,設置一些與品牌操作需要的運做部門。這個團隊將在以後的運做中,與上游的品牌授權商(即產品供應商)相對接,同時,對下游的加盟商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 一個大區域代理商的基本部門設置應該包括業務部、市場部、行政部(有些公司迅速提升為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市場部做市場開發、客戶服務及市場督導的工作,業務部做配發貨品、貨款收繳、客戶商洽等工作,行政部做後勤管理等支持工作,每個部門應該明確部門職責與工作流程,形成一個管理嚴謹、分工明確、目標清晰的運做團隊,是做好代理商、完成銷售目標的重要保證。機構建設行動還包括應該設立自己的一個樣品間,通常是在自己的寫字間專門設立一個樣品展示間,以便於客戶參觀和訂貨。機構建設行動中還包括開設自己的一個直營店,或稱為當地市場的品牌「旗艦店」,作為這個品牌在當地形象展示的窗口,招商洽談的樣板、人員培訓的基地以及收集市場信息的渠道。 品牌建設行動主要通過當地的宣傳媒體對品牌在當地進行適度傳播,當地的媒體資源包括平面媒體、影視媒體、戶外廣告媒體等。品牌傳播分為品牌的廣告傳播、品牌的公共關系傳播及品牌的銷售促進傳播。廣告投入在不同階段的目的是不同的,所選擇的廣告媒體也不同,這個時候就需要對不同媒體的特點進行分析,如招商類的廣告應該投入到什麼媒體,這個媒體的覆蓋面有多大,廣告受眾是否符合自己目標群體的特點。進行廣告投入時要避免幾種常見的錯誤:一是投入時過分從成本的角度考慮,投入的廣告受眾者很少或受眾與自己需要的群體差別很大,造成資源的浪費;二是投入的方式太單一,不了解綜合應用多中傳媒手段達到目標效果;三是投入量過大,超出自己的目標需求,不經濟。 渠道建設行動就是要進行品牌的渠道建設,簡單地說就是招商。招商可以分為媒體廣告招商、展示活動招商、直營店銷售招商、依靠自己的人脈資源招商及通過業務人員針對專賣密集區域的個別拜訪招商。在渠道建設行動中,要注重客戶的篩選與評估,學會與客戶共同規劃當地市場的發展,學會「先幫助客戶發展然後收益」。 有些初做品牌的代理商在進行客戶商洽時急於保護自己即得的利益,缺少對客戶要進行引導和扶持,結果客戶網路總建立不起來,銷售業績總是不能快速提升,就是在對客戶網路建立的政策和方法上比較缺少的結果。 導入四項管理 做好一個品牌的代理商需要導入四個管理:即市場終端的管理、品牌形象的管理、市場規范的管理及企業「三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管理。 市場終端的管理指針對自己的客戶網路的終端店鋪進行管理,在店鋪陳列、導購服務、店務管理與客戶管理中符合企業的要求並適合當地顧客的需求,提升當地店鋪的形象與業績。 品牌形象管理指按照公司統一的VI標准進行店鋪裝修、道具布置,店鋪工作人員統一著裝、掛牌服務等,以一個品牌店的形象展示在客戶面前。 市場規范管理指對當地的市場進行管理,執行總部制定的價格政策,嚴禁制假販假,打擊串貨等行為,保持區域經銷商的利益。 最後,要注意企業對資金流、物流、信息流的管理,我們稱為「三流」管理;資金是企業發展的血液,物流是資金流的載體,信息流是企業決策的工具。
希望採納
9. 什麼是代理商
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而不是買斷企業產品的,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但現實的代理商大多是指某個商品在一個區域的經營權,具體細分為:
1、總代理:又稱全權代理,是在市場上作為被代理人全權代表的代理商。這種代理商有權處理本人日常業務或專業活動中隨時發生的事務,也有權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一般性活動。
2、獨家代理:是一種狹義代理人概念,指通過協議規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區、特定時期內享有代理銷售某種商品的專營權。其業務限於商業活動,具有壟斷性。
3、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地區、同一時期內,委託人可以選定一家或幾家代理商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銷售業績支付規定的傭金和補償費用。
4、單一商號代理商:指僅為一個單一的企業主從事代理活動的代理商,其經營效益首先取決於企業主提供的業務情況,對企業主有很大的依賴性。
5、區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區域或一定的消費集團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此種不排除企業主自己在該地區內締結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與合法性,但即使未參與,對於與企業關系規定的應由他代理的區域或消費集團成員所締結的交易,同樣享有傭金請求權。
6、特許代理商:指被授予特許經銷權或優先經銷權的、從事獨立商行為的商人。
參考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