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招商引資獎勵
㈠ 安豐鎮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為扎實開展「招商引資重大項目推進年」活動,更好地吸引外來客商到我鎮投資興業,構建外來資本進入的快速通道,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促進我鎮工業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制定如下優惠政策:
一、凡在我鎮工業園區新辦企業使用土地,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下的項目,按國家規定的土地價格執行。3000萬元-5000萬元的項目每畝工業用地價格為1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項目每畝工業用地價格為8萬元。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項目實行一企一策。投資方土地資金到位後6個月辦好土地使用證。
二、鎮外人員到工業園區投資新辦固定資產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從生產銷售之日起2年內,年納稅總額200萬元以上的,按國家規定屬於安豐鎮財政分成所得的部分,由鎮政府提取30%連續三年獎勵到納稅企業。
三、凡在我鎮投資興業的企業,在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與安豐鎮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四、投資者從項目申辦、審批、建設到生產,凡涉及到相關職能部門的手續,全部由政府落實專人負責辦理或協助辦理。
五、對重大項目,政府可協調金融部門幫助企業辦理項目貸款和流通資金貸款。對國家發改委「十二五」支持的項目,可幫助申報項目補助資金及專利申請。
六、協助企業招工,幫助企業培訓工人,費用由政府負擔。
七、凡進入工業園區的各類企業享受政府「六通一平」的優惠政策,即自來水、電源、有線電視、電話外線、寬頻、道路均接到企業外院牆,土地平整。
㈡ 牛家滿族鎮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一、視項目建設規模及貢獻率,給予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的各項優惠,同時為其申報享受國家及省、哈市相關扶持政策。
二、對投資辦廠的企業,在開工建設前,由市政府先行搞好道路、供水、排水、供電、通訊和電視網路建設達到「六通一平」的標准。
三、對於引進固定資產投資額2000萬元以上的工業加工創稅型項目、按投資規模、科技含量、納稅額等因素提供相應建築用地,給予相當於稅收地方留成部分不同幅度和期限的獎勵。對投資規模大、科技含量高、稅收或社會效益特別顯著的企業,實行政策跟著項目走,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特事特辦的更優惠政策。
四、對招商引資項目實行一個窗口、一站式服務制度,由園區管委會牽頭,投資單位提供所需資料,在7日內辦結市內審批手續,並負責對口辦理上級的審批手續。
五、凡來我市投資固定資產投資額2000萬元以上的工業加工創稅型項目,屬上級收取的行政事業型收費和經營性收費,按規定的最低標准執行;屬地方收取的經營性收費一律免收(包括行業部門管理的中介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在企業建設期內免收(工本費除外)。
六、對引進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工業加工創稅型企業,實行發放「一證三卡」服務:籌建許可證,即項目正式合同簽訂後,發給籌建許可證,企業持此證可先開工建設,其它相關手續由招商局或牛家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牽頭領辦,並在15日內辦結;發放投資大戶身份卡,即持卡在五常市范圍內可以享受特殊禮遇;發放投資綠卡,即任何部門、任何人員未經招商局或牛家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批准不準進入持卡企業進行檢查、收費、罰款(消防、安監除外);發放交通綠卡,即企業自有車輛持卡在五常市境內在無重大違章情況下,交警部門對持卡車輛做到不扣證、不扣車、不扣款。
七、積極鼓勵五常有識之士自主創業,實行內資、外資同等優惠政策。
八、入駐園區企業享受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的支持「哈大齊工業走廊」建設政策。
㈢ 東明鎮的招商引資
2008年,東明鎮招商引資實際到位資金為9010萬元,其中新上工業項目4個,引入資金1830萬元,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1360萬元。
一、已完工投產項目
1、鋁塑加工項目:遼陽市客商徐良在大鎮青山路西側、投資興建新華港鋁材、塑材直銷加工廠一處,該項目投入資金29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210萬元。目前項目建設完成,已經投入加工生產
2、免燒磚項目:北京市順義區張長君投入資金450萬元,在東明鎮塔布郎村北投資興建免燒磚廠及豬場,年產量3000萬塊。目前已投入生產。
3、木炭加工項目:河北省客商王秀娟在東明鎮嘎查甸子村投資興建木炭加工廠一處,該項目投入資金27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200萬元。目前已經完成基礎設施建設,並投入生產。
4、玉米芯顆粒加工項目:天津市客商於寶坤在大鎮東環路中段東側投資興建奈曼旗成谷工貿有限公司一處,該項目投入資金100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800萬元,目前已經完成項目建設並投入生產。
5、養豬項目: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開發區張智衡在我鎮東奈林村投資興建養豬場,該項目計劃投入資金1000萬元,項目建設分兩期完成,一期工程2008年投入資金50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300萬元,二期工程在2009年投入建設。目前項目一期工程已經完成。
二、續建項目
房地產開發續建項目:通遼市客商陳興2007年簽約在奈曼旗城區內開發住宅樓50000平方米,該項目計劃投入資金6000萬元,2008年已經完成建設。續建項目在奈曼旗財政局前投資1800萬元,購買土地180畝,已經新建商業樓10000餘平方米,2009年開工建設住宅小區。
三、在談意向性項目
1、沈陽客商計劃在東明鎮投資玉米秸顆粒加工項目,客商已經來東明鎮考察、洽談,近期內進行深度協商。
2、遼寧省北鎮市客商在東明鎮上奈林村投資興建養雞場,目前雙方已經達成意向,近期內即可簽訂協議。
3、鞍山客商在東明鎮投資興建養牛場,目前已經完成項目考察,近期內客商來東明鎮進行洽談。
東明鎮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及獎勵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開放,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鎮內外投資者在東明鎮投資創業,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在執行國家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相關優惠政策,以及自治區、通遼市、奈曼旗等有關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基礎上,結合全鎮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稅收優惠政策。凡是各村引進的旗內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含三產)和當年在同一宗地開工建設建築面積在20000平方米且當年竣工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執行《奈曼旗招商引資和城鎮開發建設優惠政策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企業所繳納的稅金,除上解部分外,全額返還給各村,支持各村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中介人獎勵資金由各村解決,獎勵標准執行本辦法第三條的相關規定。凡是各村引進新建的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下的企業(含三產)和當年在同一宗地開工建設建築面積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如果被列為旗級招商引資項目,按照旗級相關政策對待;如果未被列為旗級招商引資項目,在企業落成投入運營和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後,企業所繳納的稅金,除上解部分外,按照鎮本級財政留成部分的50%返還給各村,支持各村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企業所需優惠政策由各村參照相關政策規定自行解決,中介人獎勵資金由鎮政府解決。
第三條:中介人獎勵政策。招商引資工業類項目投產和房地產開發類項目開工建設並經相關部門認定後,對中介人予以獎勵: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獎勵中介人5000元人民幣;投資額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一次獎勵中介人1萬元人民幣;投資額在200萬元(含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一次獎勵中介人1.5萬元人民幣;投資額在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獎勵中介人2萬元人民幣;投資額在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獎勵中介人3萬元人民幣;投資額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獎勵中介人5萬元人民幣;投資額在2000萬元(含2000萬元)以上,一次性獎勵中介人10萬元人民幣。
第四條:引進養殖業投資項目,中介人獎勵按第三條獎勵標准減半獎勵。
第五條:引進旅遊、服務業、流通業等投資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進行獎勵。
第六條:引進對東明鎮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投資項目,實行「一事一議」的優惠政策;項目投產後,對引資人、組織者等予以獎勵。
第七條:本辦法未涉及的投資項目,以奈曼旗招商引資和城鎮開發建設優惠政策暫行規定為准。
第八條: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鎮人民政府與原入駐企業簽訂的合同、協議繼續有效,合同、協議期滿後,按本辦法執行。
第九條:對客商投資項目,鎮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專人配合投資人進行項目審批、注冊、登記等;加大服務力度,實行全程跟蹤式服務,負責辦理相關證照。
第十條:本辦法解釋權歸東明鎮人民政府,自印發之日起試行,此前本級出台的優惠政策及獎勵辦法與本辦法有不符的,以本辦法為准,如上級出台新的政策和更優惠的政策,按最優惠政策執行。
㈣ 怎樣制定鄉鎮招商引資加分項目
通過以商招商、親情招商、服務招商等多種方式,深挖招商引資工作的內生動力,突出以工業突破年為抓手,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打造好節點重鎮四個定位奠定扎實的經濟基礎。
㈤ 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有那些
招商引資的企業有那些優惠政策:
(1)、對省高新技術企業,經同級財政、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從認定之日起,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二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七年每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的50%。其中,對開發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體和基因工程產品的高新技術企業,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的50%。
(2)、對國家級新產品和國家級科技項目,從認定(立項)之日起,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補助。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按其新產品或項目實現的企業所得稅的100%、增值稅的20%的額度給予補助;省級高新技術產品和科技項目,從認定(立項)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按其產品或項目實現的企業所得稅的50%、增值稅的10%的額度給予補助。
㈥ 星城鎮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土地優惠政策
1、 外商租賃行政劃撥土地或閑置土地投資興辦生產型企業,租賃地在縣城城市規劃區外的,從興辦之日起10年內免繳土地使用費;租賃地在縣城城市規劃區內的,從興辦之日起5年內免繳土地使用費。
2、 投資200萬元以上,利用荒山、荒地興辦開發性農業、林業項目,經縣人民政府批准,除補償農民的費用外,可以無償提供土地給投資者使用,但不得用於抵押、轉讓、轉租,不得改變用地性質。
3、 外商依法兼並或收購我縣企業,報縣政府批准,免交場地使用費和土地使用費。
4、 外商徵用土地新辦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生產型企業,土地費用可享受下列優惠:
① 屬於本區財政的土地出讓金減半徵收。
② 區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予以免除。
③ 若企業同意延期獲得土地使用證,除應支付給農民的土地徵收、附著物補償、青苗補償等費用需一次性支付外,其餘費用可同期擺欠。
④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項目,其土地出讓金可以免除。
稅收優惠政策
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為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地方所得稅前2年全免,後3年減半徵收,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延長3年減半期。外商投資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的,其企業所得稅按15%的稅率徵收。
行政事業規費優惠政策
1、 經營期10年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自投資之日起,屬生產型的,本區財政的行政事業規費免繳5年,非生產型的免繳3年。
2、 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審批手續其費用按下列標准收取:
工商部門辦理工商注冊、商標變更等有關手續按規定標准僅收取向省、市繳納的部分。建設部門辦理報建手續,僅收取向省、市繳納部分,服務性收費一律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的40%收取。 電費、水費按當地企業同等標准收取,企業不要求供電、供水單位進行管網改造的,供電、供水單位不得向企業收取管網改造費用;電國貼費按分期繳納方式支付,首期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的60%收取,其餘40%在企業產生效益後的首年度支付。 外商投資企業辦理有關勞動用工手續,除工本費外免收一切費用。公安、環保、衛生、勞動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國土、稅務、房產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一律只收辦證工本費。
財政獎勵政策
1、 新辦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當年投資、當年投產的,企業當年繳納稅收的地方入庫部分予以全額獎勵返還。
2、 對於新建的年納稅額超過100萬元的外商投資企業,由縣財政採取以獎代補的形式鼓勵企業發展生產。自投產之年起前2年按該企業年入庫地方稅收的50%計獎,後3年按當年入庫地方稅收比上年度增加部分的50%計獎。
(五) 對於大型項目和特殊項目,經縣人民政府認定,除以上優惠政策以外,其優惠幅度可以按一事一議的原則另行商定。
㈦ 南華鎮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一、實現規范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二、加強中西部地區資源勘查,優先安排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逐步增加財政支持和建設投資;
三、調整加工業的布局,引導資源加工型和勞動密集型的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
四、理順資源性產品的價格,增強中西部地區自我發展的能力;
五、加強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的經濟聯合與合作,鼓勵向中西部地區投資,引導人才向中西部流動。
六、鼓勵外商到中西部地區投資。
1、中西部地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抓緊制定利用外資優勢產業和優勢項目目錄,報經國家批准後實施。目錄內項目可享受《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項目政策,對其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自用設務及其配套的技術、配件、備件,按《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的規定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2、放寬中西部地區吸收外商投資領域和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條件,放寬中西部地區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持股比例限制。
3、對設在中西部地區的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在現行稅收優惠政策招待期滿後的三年內,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4、外商投資企業到中西部地區再投資的項目,凡外資比例達到25%以上的,均可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
5、允許沿海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到中西部地區承包經營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內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