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雲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1. 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尋:投資商,主要從事生薑出口。合作建廠,本地生薑產地,現無一個出口生薑企業,生薑出口利潤可觀。本人求求:三期死 五期久 三個二 這就是方法啊,看會了嗎。當然我這是真實的。
2. 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有那些
招商引資的企業有那些優惠政策:
(1)、對省高新技術企業,經同級財政、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從認定之日起,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二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七年每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的50%。其中,對開發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體和基因工程產品的高新技術企業,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的50%。
(2)、對國家級新產品和國家級科技項目,從認定(立項)之日起,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補助。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按其新產品或項目實現的企業所得稅的100%、增值稅的20%的額度給予補助;省級高新技術產品和科技項目,從認定(立項)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按其產品或項目實現的企業所得稅的50%、增值稅的10%的額度給予補助。
3. 重慶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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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商引資的企業有那些優惠政策
親,招商引資的優惠一般有,土地價格優惠,免費建生產廠房、稅收適當減免,稅收後返利等等!具體要跟當地談判才行!
5. 政府對招商引資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各園區對招商引抄資的優惠政策不一樣,以餘杭區政府為例對高新技術企業部分優惠政策如下: (1)、對省高新技術企業,經同級財政、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從認定之日起,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二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七年每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的50%。其中,對開發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體和基因工程產品的高新技術企業,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的50%。 (2)、對國家級新產品和國家級科技項目,從認定(立項)之日起,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補助。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按其新產品或項目實現的企業所得稅的100%、增值稅的20%的額度給予補助;省級高新技術產品和科技項目,從認定(立項)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按其產品或項目實現的企業所得稅的50%、增值稅的10%的額度給予補助。
6. 招商引資及招商優惠政策有何好的意見及建議招商引
招商引資在新形勢、新常態下已經發生了新的變化,如何促進招商引資工作更好開展?谷川聯行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制定科學的招商思路
開展招商引資工作之前,需對本地招商引資情況進行准確分析,切忌眉毛鬍子一把抓和盲目跟風,應積極謀劃招商引資發展思路,堅持科學的招商引資工作方法,進一步發揮招商引資工作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促進財政收入提高,擴大社會就業,在招商引資中實現產業層次的提升,做到招商選資。
二、健全招商引資工作機制
定期召開招商引資工作例會,交流招商引資情況,協同解決問題,做好招商引資項目的搜集和整理工作。成立招商服務窗口,接待外來投資者想,詳細為投資者講解投資環境,為投資者選址提供專業意見。
三、加快項目承接載體建設
招商引資中的項目承接載體主要是工業園區,做好園區規劃建設是地區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的基礎,完善園區建設,首先要完善園區發展規劃,突出主導產業,設置新興產業(如新能源、跨境電商、新材料等)園區和服務業產業園區,提高承接各類招商項目的能力。
7. 如何制定符合中央政策的新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一、國家依法制定統一的市場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不允許各地各自為政版出台違背統一市場經濟規律權的地方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加速建立起統一、規范、公開、公平、公正的大市場經濟環境。
二、對地方現有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進行清理和規范。國家應上收部分財政補貼政策許可權,明確各地制定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基本原則、許可權范圍,並要求地方政府加強土地出讓、稅收減免和財政支出方面政策的清理規范。
三、加強對地方政府新出台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審批和監督。凡各地出台的涉及財政收支及土地資源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須報當地人大批准,並報上級政府備案;同時應加強對下級政府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完善對地方政府考核機制,引導地方良性發展。降低GDP增長在考核中的權重,建立健全社會指標考核機制,引導政府職能向宏觀調控、市場監管、公共服務轉變,促使政府職能在法定范圍內規范運行。
8. 請問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調查報告怎麼寫拜託大家幫忙了.謝謝!
第一條 凡來我市投資興辦企業的可享受下列稅收優惠政策:
一、固定資產投資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各區30萬元)、屬於出口創匯、產業開發的生產性項目,從投產之日起,5年內全額返還地方分成部分的增值稅及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二、固定資產投資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非生產性(不含基礎設施、公益事業、旅遊景點開發。飲食、旅店業項目投資在500萬元以上)項目,從開業之日起,3年內返還地方分成部分的增值稅或營業稅的50%。
三、固定資產投資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從事旅遊設施開發建設項目的,從開業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1年,返還企業所得稅4年,5年內全額返還營業稅。
四、固定資產投資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從事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項目的,從開業之日起,5年內全額返還地方分成部分的增值稅或營業稅。
五、固定資產投資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100萬元)300萬元以下、或投資額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300萬元)500萬元以下,從事危房改造項目的,除免徵投資方向調節稅外,並分別給予出售時營業稅返還50%、100%的照顧。
六、投資停建、緩建工程項目的,建成交付使用後,5年內全額返還地方分成部分的增值稅或營業稅。
七、來我市收購、兼並虧損企業的,從投產經營之日起,5年內全額返還地方分成部分的增值稅或營業稅。並允許企業以實現利潤彌補虧損,補完虧損後,再給予2年免徵、3年返還企業所得稅的照顧(當地企業可參照此條款執行)。
八、從事高新技術銷售自製產品的企業,從投產銷售之日起,5年內全額返還地方分成部分的增值稅。
九、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的企業,3年內全額返還營業稅。
第二條 凡來我市投資興辦企業的可享受下列土地優惠政策:
一、可採取出讓、租賃、作價入股等方式對投資者提供土地使用權。
二、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其出讓金按我市標定地價的40%繳納,在各區投資開發建設的在此基礎上再優惠10%,一次交納有困難的,可分期交納。
三、投資農業創匯及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所使用的耕地、荒地資源只要不造成環境污染和沙土流失的,國土規劃部門不再收取土地年租金。
四、投資危房改造項目的,除收取拆遷費、城市配套費外,其它費用一律免收。
第三條 凡來我市投資興辦企業的還可享受其它優惠政策:
一、投資新建項目應繳納的各種費用,除應上繳和地方無權免收的外,其它地方可留用和屬地方收費部分一律免收。
二、凡來我市興辦生產加工型及科技型企業,按國家規定到位資金達到三分之一即可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其餘部分可在一年內到位,並減半繳納工商注冊費。
三、在各區內投資3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30萬元)的加工項目,免收「六通一平」費、增容費(供電增容除外)。
四、外來投資企業在易貨貿易合同項下的輔助費用銀行給予售匯,並提供不高於固定資產投資額的流動資金貸款。
五、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屬於我市鼓勵發展的產業項目,可實行「政策隨項目」,採取一事一議,一事一策的辦法,給予再優惠。
六、外來投資者(包括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其家屬及子女的就業、入學、入托等優於我市居民待遇。
七、在我市興辦的內聯企業經批准可從事邊境貿易經營活動,可申辦小額貿易權並享受國家給予的邊境貿易優惠政策。
八、對以自營為主,進出口經營額在300萬美元(含300萬美元)以上的邊境貿易企業,經政府同意,可申報經辦進出口商品專營權。
九、投資新辦的經貿企業,具有小額貿易經營權的,在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適當放寬認定條件,由國稅部門在3日內辦理認定手續。
第四條 獎勵招商引資有功人員(不含本市黨政機關工作人員):
一、引進資金用於生產性項目的,按新增稅金的5%獎勵3年。
二、引進資金用於非生產性項目的,按新增稅金的3%獎勵2年。
三、引進高新技術、專利技術、名牌產品或其它無形資產用於項目開發的,按新增稅金的5%獎勵4年。
四、引進資金用於基礎設施、公益事業項目的,按實際投資額的0.5--2%給予獎勵。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給予0.5%的獎勵;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含200萬元),給予1.5%的獎勵;200萬元以上的獎勵2%。
五、引進科技管理人才領辦、創辦企業或從事技術服務和管理工作,可按年新增稅金的3%獎勵3年。
六、引進捐贈、資助等無償資金(或物資)的,按引資的15%給予一次性獎勵。
七、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屬於我市鼓勵發展的產業項目,獎金可按上述獎勵額上浮20%。以上獎勵均以人民幣形式計算支付,中介組織、中介人需填寫《滿洲里市招商引資獎勵審批表》,並提供引資合同、獎勵協議、當地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證明;引進設備、物資等方面的,需有關部門出具評估、審查證明;中介組織、中介人需提供投資方、受益方出具的中介資格證明。上述材料報市招商局審核後進行獎勵,獎金由市財政部門支付,每年兌現一次。
第五條 實行外來投資企業「一站式」申辦手續的規定
一、項目審批范圍 凡來我市投資的項目,屬我市許可權審批范圍的均由「一站式」服務機構審批。屬於上報審批的項目,由有關部門在一周內辦理呈報手續。
二、項目審批辦公制度
1、市對外開放辦公室組織聯合辦公,每周三為聯合辦公時間,辦公地點設在市招商局。
2、參加「一站式」審批的聯合辦公部門有:招商局、計劃局、外經貿局、經貿局、城建局、規劃國土局、工商局。
3、參加聯合辦公的各部門,負責提供項目審批程序咨詢服務,並從速辦理審批手續。
4、對呈辦的審批項目,遇到特殊問題由市對外開放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召開一事一議的協調會議。
第六條 本規定由滿洲里市招商局負責解釋。
第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按本規定執行。
9. 縣政府可以對招商引資企業給予稅收優惠政策的依據
縣政府不可以自行制定稅收優惠政策,對招商引資企業給予稅收優惠政策的依據是國家制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10. 單城招商引資有什麼優惠政策
鄲城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一、土地方面1、凡縣外客商、國外客商及港澳、台胞在我縣興辦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利稅產業且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利用存量土地,土地出讓金全額返還。2、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工業型項目,按國家規定年限,利用存量土地20畝以下的,其土地出讓金全額返還。3、凡投資興辦工業、交通及公益事業或連片開發存量土地的,土地出讓金可返還20%。4、凡昨用舊廠地興辦的企業,經縣主管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項目的,60%的土地出讓金從財政部門予以返還,商業、金融、服務娛樂40%的土地出讓金從財政部門予以返還,也可實行年租制辦法。二、稅收方面5、凡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進出口關稅優惠的,從快辦理有關減免稅手續。6、凡外來投資生產性的企業,自投產之日起,其增值稅按財政年度實際繳納稅款的地方所得部分,前兩年財政全額返還給企業,第三年返還地方所得部分的50%,第三年後不享受此待遇。7、外來投資企業所得稅,前三年全額返還,第四年減年返還。8、對外來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職員的工資及其它合法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全額返還。9、對生產性外業投資企業縣級部分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予以返還。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金全額返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前三年全額返還。三、行政事業性收費方面10、免收綠化費、佔道費;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建築質量監督費、建築材料試驗費按規定的50%計征;建築許可證、規劃證只收工本費。11、減緩徵收電力增容費。12、免收工商企業注冊登記費。13、外來投資企業的運輸車輛在我縣境內憑有關部門證明免查。四基礎設施配套方面14、外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所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優先安排。供電、供水部門與外來投資企業簽訂供電、供水合同,違約賠償。15、免初裝費安裝電話一部。五、資產出讓方面16、外來或本縣投資者嫁接改造、管理我縣虧損企業,企業扭虧增盈後,稅後利潤部分5年內全部歸投資方。17、晚上來或本縣投資者,購買我縣現有企業者由雙方共同進行資產評估,經有關部門審定後可按低於資產總值的20%出讓。六、引資獎勵辦法18、凡個人引進國內外無償資金(含物資),按引進總額的10%一次性獎勵引資者。凡利用行業或部門優勢爭取的計劃外無償撥款,一次性獎勵引進單位引資額的8%;有償無息,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的按引資額的5%予以一次性獎勵(獎金的50%獎勵有功人員,50%作為單位辦公經費)。對常規性生產項目、社會事業項目引資者,按引資額的1%予以獎勵。獎金由受益單位支付。19、凡個人從國外引進借貸資金,使用期一年以上,按其到位借貸資金的1?‰獎勵引薦者。若利率低於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另獎其利息差額部分的50%。銀行系統爭取到的計劃外資金,經縣招商辦核實後。亦按本規定執行。獎金由受益單位支付。20、對引薦外來投資者在我縣新建生產型項目的,按到位資金(含設備投資)的5?0%獎勵引薦者;屬於出口創匯或高新技術產業的,視項目規模,對項目引薦者一次性獎勵現金1000?0000元。投資額超過500萬美元老的生產型項目,在兌現上述獎勵的同時,再獎勵其建築面積為120M左右的住房一套。非生產性項目兌現上述獎勵的50%。獎金由受益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