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股東回報上市公司
⑴ 靠股票分紅,是不是大股東分紅最多,受益最大啊
股票分紅一般是按持股比例進行分配的,因此大股東分紅通常不會少。
不少股民一聽到股票分紅就心動了,其實只要是上市公司一直都在賺錢,那麼就有機會得到分紅。那你知道哪些公司是分紅一次,那些公司分紅多次嗎?分紅究竟是怎麼計算出來的呢?下面我們一起來詳細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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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分紅是怎麼算的?
每年盈利的上市公司會拿出部分利潤作為對投資者的回報,通常有送轉股和派息兩種方式,稍微大氣一點都公司會提供兩種方法的分紅。
比如我們常看到10轉8派5元,意思就是如果你持有A公司10股的股票,那麼在發布分紅公告後你的賬戶里將會額外得到8股的股票和5元的現金分紅。
要記得,在股權登記日收盤前購買的股票才能參與分紅。
(2)股票分紅前買入好還是分紅後買入好?
分紅前買還是分紅後買也好都沒事,對於做短線的投資者來說建議等個股分紅後再入場比較合適。因為賣出紅股還需要扣除相應的稅,如果分紅後,在很短時間內把它賣了,那麼整體算下來是虧錢的,而對於價值投資者來說選對股票才是第一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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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分紅的股票後期要怎麼操作?
一般來說能有分紅就表明上市公司的盈利蠻多的,所以如果持續看好,則一直持有,等待分紅後期的上漲填權。
但如果買在了很高的位置就有可能會面臨回調。後期發現走勢不對,應提前設立好止損位及時止損。
不過對於買股票的小夥伴言,最好不要只從分紅這一方面來看,還要考慮很多方面,不妨領取炒股神器大禮包,之後買賣股票將會更加得心應手,點擊鏈接即可獲取:炒股的九大神器免費領取(附分享碼)
⑵ 進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東有什麼權利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相關權利:
知情質詢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參照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記錄、董事會會決議、監事會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董事、管層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有權知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股東(大)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會議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股東在向工商部門行使上述知情權,調取相關資料時應當向工商部門提供自己的身份證件。工商部門要求提供其他證明股東身份的材料如股東證書的,股東可以申請公司協助製作並出具。鑒於利害關系,股東不希望在查詢工商檔案資料時被公司知悉的,也可以請律師代理查詢。隱名股東不適用證件查詢工商信息的方式。因為工商部門無法直接核實股東的真實身份。隱名股東查詢公司工商登記資料只有通過公司協助或者律師代理查詢。
決策表決權
股東有權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出資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公司法》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規定:股東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選舉權
股東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
收益權
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分取公司終止後的剩餘資產。
解散公司請求權
《公司法》第183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東代表訴訟權
「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而公司又怠於行使起訴權時,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的訴訟。
(1)機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別於共同訴訟(代表人訴訟)以及集團訴訟。
(2)原告資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3)被告范圍:一類是《公司法》第152條規定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另一類是第152條第三款規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符合條件的股東也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這里的「他人」應當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業,例如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或不法侵佔公司資產的債務人等。
(4)責任事由:具有違反第六章規定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的行為(原因),該行為導致了公司損害結果的發生。
(5)舉證責任:在歸責原則上規定了「過錯責任」,原告方舉證。
(6)前置程序:股東在一般情況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而應先徵求公司的意思,即以書面形式請求監事會(監事)或董事會(執行董事)作為公司代表起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他人。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股東可以依照上述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訴訟結果歸屬:歸屬於公司,而不是股東個人。股東只是按照其股權比例的數量在財務上分享因勝訴帶來的股東收益。
注意: 股東代表訴訟解決了過去在公司權益保護方面的主體的缺位問題。
直接索賠權
全名為對董事或高管的直接索賠權
當董事或者高管的個人行為對股東個人造成直接的利益損害,股東有權直接向董事或高管進行索賠。
優先權
股東在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新股時在同等條件下有認繳優先權,有限公司股東還享有對其他股東轉讓股權的優先受讓權。
提議召集權
全名為臨時股東會的提議召集權
在非股東會的正常召集時間,但是又有特別情況時,為了能夠更大程度的擴大公司利益和實現股東利益,若符合一定條件時,股東可以提議召集臨時股東會。
⑶ 一個大股東最多能持有多少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一般個人股東沒有限制。機構股東,如社保基金單個投資賬戶不能持有一家上市公司10%以上股權,外資機構不得持有10%以上股權及以他政策限制股東。
⑷ 上市公司對股民投資回報哪些
公司對股民的回報除了你或的除權除息以外還有股票價格溢價,還有的公司會用實物代替紅利。公司和股價的關系其實在學術界有很多不同的觀點,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公司在發行股票後除了有義務將公司盈利狀況告知股東外沒有其他實質性義務。股票價格是對公司未來價值的體現,所以公司業績好時投資者對公司未來價值的預期也高,表現出的就是公司股價上漲,反之亦然。但是這種狀況是在沒有投機的市場中的,因為信息的不對等(不是內幕交易,是正常的信息發布接受問題)會造成投資者出現不同的判斷,所以價格會出現不正常的波動。在股票這種零和博弈的市場中,有人賺錢就有人虧錢,這是必然的,投機交易有助於價格發現,找到符合市場價值的價格,這就是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最大的不同。所以用實體經濟的分析思路來看待股票市場也許會感覺很不可思議。
⑸ 用巨大資金去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了該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有什麼好處回報
做大股東好處好了去了!
比如定向增發,消息沒出來先低價買進,增發消息出來拉高股價出貨,期間可以幾上幾下每次都能大賺一筆。這些賺的錢,除了可支付增發股票的錢,還賺的盆滿缽滿。增發完成後,增發的股票有鎖定期不能拋,不過沒關系,咱可以明修棧道暗渡成倉啊。咱來個高送轉,誰也沒規定鎖定期的股票獲得的送轉股票不能上市,咱就高送轉拉高把10送10得到的股票高拋了,這不是有賺了一筆?三年鎖定期,我可以高送轉2次,每年都賺一大筆。第三年鎖定期的股票可以上市了,雖然當初我用幾十元高價認購的,可是兩次高送轉早就把本錢賺回來了,但咱也不能低賣啊,咱再一次拉高出貨,又撈一筆!
不信?那就去看看紫鑫葯業2010年20元定向增發,到2013年春節後的增發股解凍,哪一次不是和定增有關的大起大落,大股東賺了幾輪吧。
⑹ 上市公司收益是怎麼回報給各股東的
你好。1,上市公司一般會每年分紅,就是用收益。2,分紅剩下的轉化為公積金,上市公司會用轉增股票的方法回報股東。
⑺ 上市公司大股東最大持股比例
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 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股本總額4億元以下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75%,股本總額4億元以上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90%。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同時,股權結構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反過來,股權結構也對外部治理機制產生間接作用。
⑻ 十大回報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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