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商策劃 » 鎮招商引資獎勵辦法

鎮招商引資獎勵辦法

發布時間: 2021-11-08 21:01:33

A. 汕頭市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獎勵辦法(徵求意見稿)

汕頭市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獎勵辦法
(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對我市實現經濟轉型、結構調整、動能轉換的引領作用,推動優質項目加快落地,促進汕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本辦法的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是指2019年9月1日後,在汕頭新注冊設立或增資擴產,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汕頭產業發展導向的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項目。具體包括:
(一)根據《關於進一步明確我省優先發展產業的通知》(粵發改產業函〔2019〕397號),屬於我省優先發展產業范圍的產業項目。
(二)符合我市《汕頭經濟特區現代產業目錄》(汕府〔2018〕78號)的產業項目。
如省優先發展產業和《汕頭經濟特區現代產業目錄》有新修訂,按照新修訂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的工商注冊地、稅收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必須在汕頭范圍內,且承諾自獲得本辦法獎勵之日起5年內不遷離本市、不改變在本市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同時,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供地項目
供地項目是指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不含土地出讓金),按約定時間開工建設和投產運營,且從項目投產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連續3年達到約定經濟貢獻標準的單個產業項目。其中,先進製造業每年經濟貢獻不少於40萬元/畝,現代服務業每年經濟貢獻不少於80萬元/畝。
(二)非供地項目
非供地項目是指約定從投產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連續3年每年主營業務不低於5000萬元,且每年經濟貢獻不少於200萬元的單個產業項目。
(三)經市投資促進工作聯席會議認定的其他重大項目。

第二章 獎勵措施

第四條項目落戶獎勵。項目投產運營後,按實繳注冊資本(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第五條建築工程投資補助。按項目建築工程(不含裝修工程)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00萬。項目建成投產後,先補助50%;項目投產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連續3年達到約定經濟貢獻標准,再補助剩餘的50%。
第六條 生產及辦公用房扶持
在本市無自有生產及辦公用房的非用地項目企業可享受以下扶持:
(一)購買自用生產及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設施和配套用房)補助。企業在我市購買自用生產及辦公用房的,按購房金額(以相關合同金額、發票為准,下同)的5%一次性給予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享受購房補助的自用生產及辦公用房,自購房之日起3年內不得租售或出借他人(單位)使用。
(二)租賃自用生產及辦公用房補助。企業在我市租賃自用生產及辦公用房、當年達到約定經濟貢獻的 ,按其當年實際租金總額的30%給予補助,年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連續3年享受該補助;自用生產及辦公用房在享受租賃財政支持期間不得出(轉、分)租或出借他人(單位)使用。
第七條 生產經營場地裝修,設備采購、安裝、調試及搬遷等項目投產前產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費用支出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補助額不超過2000萬元。
第八條貸款貼息支持
項目取得我市商業銀行機構新增貸款的,按項目每年實繳貸款利息(不包括罰息)的30%給予補貼,自項目建成投產後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起連續3年適用該政策,貼息金額累計不超500萬元。企業獲得的各級財政貼息支持總和不得超過企業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總額。
第九條項目發展獎勵
項目自建成投產後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按以下標准給予一定的財政獎勵:
(一)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按當年市級經濟貢獻的100%予以獎勵。
(二)第三個完整會計年度按當年市級經濟貢獻的80%予以獎勵。
(三)第四個完整會計年度按當年市級經濟貢獻的60%予以獎勵。
自投產後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連續3年適用以上獎勵條件,於該完整會計年度的次年兌付。
第十條增資擴產支持
(一)在汕頭登記注冊且正常生產經營滿1年以上的工業企業,2019年9月1日後增資擴產的項目,如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的,可享受本辦法第五、六、七、八條優惠政策。
(二)增資擴產項目自投產後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對企業當年市級經濟貢獻比增資擴產項目投產前3年(企業存續期不足3年的以實際經營年限為准)平均值的增加額,按以下標准給予一定的財政獎勵:
1.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按當年增加的市級經濟貢獻的100%予以獎勵。
2.第三個完整會計年度按當年增加的市級經濟貢獻的80%予以獎勵。
3.第四個完整會計年度按當年增加的市級經濟貢獻的60%予以獎勵。
自項目投產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連續3年適用以上獎勵條件,於該完整會計年度的次年兌付。
第十一條 特大項目一事一議扶持
投資總額在10億元以上的產業項目按「一項目一議」方式再給予重點支持。
第十二條 項目引薦獎勵
鼓勵各級招商工作部門委託中介機構或個人開展招商,引薦項目(不含增資擴產項目)實際投資額達到1億元以上的,按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2%給予項目引薦人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項目投產運營後,先獎勵50%;項目投產運營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連續3年達到約定經濟貢獻標准,再補助剩餘的50%。

第三章 項目認定、獎勵兌付及監管

第十三條 項目認定
符合本辦法第二、三條規定的項目,可申請認定為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
(一)申報材料
1.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申請報告、項目情況說明及項目投資可行性報告;
2.項目投資方情況;
3.項目投資協議(須有滿足本辦法獎勵條件的條款);
4.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出具的初步認定意見。
(二)認定程序
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受理轄區內項目企業的認定申請,出具初步認定意見,並向市投資促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市投資促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對項目申報材料審查後形成最終認定意見。
(三)項目變更
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名稱、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等發生重大變化(如並購、重組、轉業等),項目所在地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市投資促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由市投資促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確認後方可繼續享受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資格。
第十四條 獎勵兌付
已獲得認定的招商引資重點產業項目,可按要求向項目所在地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申請獎勵,由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初審後,報市投資促進局核定,市投資促進局審核後負責撥付各項獎勵資金。
第十五條 事後監管
若被扶持企業達不到第三條要求的,由項目所在地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追回已獲得的一次性補助。
若被扶持企業發生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件等重大責任事故,將撤銷重點產業項目資格並由項目所在地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追回所有獎補資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獎勵資金納入市級年度財政預算,專項用於兌付符合本辦法獎補條件的項目。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提高預算執行效率,實現財政資金運行和預算管理效益最大化,根據項目實施情況適時進行績效評價。
第十七條 符合本辦法多項獎補條件的企業可以獲得疊加獎勵;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企業若年度實際經濟貢獻未達約定標准,則該年度無法享受政策扶持。
第十八條 各區縣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可參照以上獎勵標准制訂相應的優惠政策,並報市投資促進局備案。
第十九條 文件實施。本辦法自印發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屆滿前已具備獎勵申報條件的企業可延續適用獎勵規定。以往有關招商引資政策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實施期內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按調整後的國家法律政策執行。有效期屆滿,經評估認為需要繼續施行的,根據評估情況重新修訂。本辦法由市投資促進局負責解釋。

B. 新余市招商引資獎勵辦法的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新余市人民政府2002年3月11日印發的《關於對引進市外、境外、國外資金和技術有功人員進行獎勵的辦法》(余府發〔2002〕13號)同時廢止。

C. 新余市招商引資獎勵辦法的介紹

新余市招商引資獎勵辦法,為加快經濟發展,鼓勵國內外各界人士為本市招商引資牽線搭橋,制定的辦法。

D. 太原招商引資獎勵辦法

1 萬科企業股份有來限公司
2 中國源海外發展有限公司
3 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4 綠地集團
5 華潤置地有限公司
6 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7 世茂集團
8 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
9 廣州富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10 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 地方政府頒布的招商引資獎勵規定是行政獎勵嗎還是行政承諾或者行政合同 麻煩說下理由,謝謝!

應該是行政承諾,口頭行政契約與行政承諾

行政承諾是近些年來廣泛出現在公共管理實踐中的新型行政活動。由於研究深度的相對欠缺,行政承諾的概念被用來指稱多種形態的行政現象:①行政機關對一定期限內所欲實現的經濟建設、城市規劃、社會治理等目標的允諾。如此次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後,中央政府允諾在2010年前打包出爐10項舉措,帶來4萬億元的總投資額;〔29〕②為提高依法行政的質量,行政機關在法律法規的授權范圍內進一步明確職權職責的細節,向社會公開承諾提高服務標准,具體包括簡化辦理環節、縮減辦理時間、增加服務窗口等。如湖北省黃石市農業局對《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獸葯經營許可證》等四項行政許可項目承諾審批時限由法定的30個工作日,一般的壓縮為15個工作日;〔30〕③在具體個案中,基於互易條件,行政機關承諾履行一定的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放棄自己的權利或權力。如招商引資過程中,行政機關根據投資商的具體投資計劃,允諾給予相應的稅費減免、財政扶持或提供其他的優惠;④在具體個案中,以約束的意思,為行政機關自我設定將來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如保證發放行政許可,承諾採取特定的行政強制措施等。

熱點內容
重百超市供應商系統 發布:2021-11-27 07:59:12 瀏覽:259
成都瓦爾塔蓄電池經銷商 發布:2021-11-27 07:59:09 瀏覽:828
寧波辦公用品供應商 發布:2021-11-27 07:59:05 瀏覽:753
廣州人人店經銷商 發布:2021-11-27 07:59:03 瀏覽:49
旺旺上海經銷商 發布:2021-11-27 07:58:59 瀏覽:362
三折門上海經銷商 發布:2021-11-27 07:58:20 瀏覽:207
澳洲保健品代理商 發布:2021-11-27 07:58:17 瀏覽:728
木旯代理商 發布:2021-11-27 07:58:15 瀏覽:464
供應商開發年度總結 發布:2021-11-27 07:58:07 瀏覽:578
湯臣鈣片代理人是誰 發布:2021-11-27 07:56:27 瀏覽: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