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商策劃 » 錦江股份利潤分配回報

錦江股份利潤分配回報

發布時間: 2021-11-06 13:53:33

1. 項目投資利潤分配

可以參考風險投資行業的一般規則:投資方獲取每年15%-20%的基本投資收益,超過的部分雙方按(你:投資方)1:9或2:8分成。另外如果項目實際收益率超過基本投資收益率,你可以另外要求投資額的2%左右作為你的管理傭金。
但是在你的case中存在一個問題,你除了提供項目資源和無形資產(例如你所謂的關系)外,並不存在實際的資本投入(你的資本投入可以占較小的比例,但完全沒有則不是非常合理)。這一點違背了合作中「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基本原則;換句話講,賺了錢,大家皆大歡喜,但是如果賠錢,賠錢的只是投資方,這一點可能成為你們合作中的關鍵性障礙。
關於你們合作的具體情況在你的問題中無法了解到,本人只能做以上的一般性解答,希望對你有點兒幫助。

2. 股份公司的盈利分配是怎樣的

留存收益是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創造的,但由於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或由於法定的原因等,沒有分配給所有者而留存在公司的盈利。它包含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盈餘公積是有特定用途的累積盈餘,未分配利潤是沒有指定用途的累積盈餘。留存收益是企業內部融資的重要途徑。在國際會計協調化的過程中,如何借鑒國外先進經驗,並結合我國實際制定更有效的留存收益政策,就顯得十分必要。本文選取了具有典型意義的兩種會計模式,對留存收益的規定及其披露要求進行比較分析。其中,歐洲大陸模式以德法兩國為代表,英美模式以英美兩國為代表,以對我國有所借鑒。
一、歐洲大陸留存收益會計模式

在歐洲大陸,許多國家為了約束公司過量分配,往往從法律上要求公司必須留有一定積累,以利公司持續經營,維護債權人利益。歐洲大陸國家對留存收益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商法》和《公司法》中。通常預先提留「盈餘公積」,即按法律規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留存收益作為盈餘公積。

(一)德國模式

在德國,公司資產負債表的權益項目下列有盈餘公積,盈餘公積下面又列有四個子項:法定盈餘公積(Legal reserve)、對自己股票的盈餘公積(Reserve for own shares)、規章性的盈餘公積(Statutory reserves)、其他盈餘公積(Other revenue reserves)。

法定盈餘公積用於彌補虧損和轉增資本。這個做法與我國是類似的,所不同的在於計提比例不一樣。根據德國《股份法》第150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將年度盈餘減除上個年度的虧損結轉後的5%劃入法定盈餘公積(Legal reserve),其數額最高可達資本金的10%或者達到章程上規定的更高比例為止。上述規定表明:公司每年把當年利潤彌補上年虧損後,將余額的5%作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且還規定了計提上限10%.一般來說,當資本公積與法定公積之和不超過股本比例的10%時,可用法定公積彌補本年度虧損或以前年度虧損;當資本公積與法定公積之和超過股本的10%時,除了彌補虧損外還可以轉增資本。

對自己股票的盈餘公積,其數額為「自己股票」(相當於國際慣例中的「庫藏股票」)的市值,主要是用於當自己股票再出售、再發行、注銷時,或當自己股票價值按一個較少價值調整時,減少或注銷該盈餘公積。規章性盈餘公積,主要是根據公司的規定自主計提的盈餘公積,或根據法規計提法定盈餘公積與資本公積之和超過10%的部分。由於有這樣兩種來源,所以它可以由公司按其規章使用或按法定盈餘公積規定的用途使用。其他盈餘公積類似於我國的任意盈餘公積,由公司自主決定計提比例,主要是為了穩定股利的分配,確保小股東在公司盈利時能分得一定的股利。

(二)法國模式

法國對留存收益的規定同德國相似。根據《1966年7月24日第66-537號關於商事公司的法律》第34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及股份制公司,應從當年會計年度利潤中,減去過去的虧損數額之後,提取至少1/20的款額用於設立准備基金,稱為法定準備金。在准備金數額達到公司資本1/10時,上述款項的提取不再具有強制性。從這個規定可以看出,德法兩國對計提法定盈餘公積的規定實質是相同的,甚至連計提比例也相同。

法國在資產負債表中將盈餘公積列示為:法定盈餘公積、由條例或規則規定的盈餘公積(Reserves required by articles or Reserves required by regulatlons)、其他(任意)盈餘公積。與德國相比,法國的盈餘公積少了「對自己股票的盈餘公積」這一項。同時,法國財務報表附註中還要求對盈餘公積進行更詳細地披露。

二、英美留存收益會計模式

在英美會計模式中,公司的利潤分配由公司自行決定。對留存收益,法律上沒有強制要求公司按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這是與歐洲大陸模式最大的一個差別。公司對於因特定目的而需要保存的留存收益,只能是暫時的,在特定目的達到或不再需要時,應轉回供利潤分配之用。而在歐洲大陸模式中,公司每年按法定比例固定提留的盈餘公積,則是永久性的,不能轉入未分配利潤。

(一)英國模式

根據英國《公司法》第117條規定:董事會在提出任何股息前,可從公司盈餘中提取他們認為適當的數目作為一項或多項儲備金,董事會可以自由決定把儲備金使用於最適宜使用盈餘的任何地方,在使用期間董事會可根據同樣的自由決定權,或是把它用在公司的業務上,或是用於董事會認為合適的投資(除公司的股份外)上。董事會也可為謹慎起見,將他們認為不宜分派的任何盈餘結轉下屆而不提作儲備金。上述規定表明:公司對於因特定目的而需要保存一部分留存收益時,決定權在公司董事會,並且認為有必要時才提。

由於英國對盈餘公積的計提不作法定要求,因此英國的財務報告中不存在「法定盈餘公積」項目。但對於根據董事會決定提留的儲備則要求披露。在英國資產負債表中,要求披露「對自己股票的儲備」(Reserve for own shares)、「公司條例(或章程)所規定的儲備」(Reserves provided for by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等內容,並列於「資本和儲備」(Capital and reserves)欄下的第四部分「其他儲備」(Other reserves)中。如果公司當年根據董事會的決議不提取這些儲備,則不用披露,靈活性很大。

(二)美國模式

同英國做法類似,美國也沒有要求公司計提法定盈餘公積,留存收益的分配由公司自己決定。根據美國公認會計原則,留存收益分為「已分撥的留存收益(Appropriated rerained earnings)」和「未分撥的留存收益(Unappropriated retained earnings)」。

在美國,股份公司在進行留存收益的分配時,如果不用於支付股利而被指定為其他用途,並從當年稅後利潤中扣除,稱為留存收益的分撥(Appropriations of retained earnings),或稱為限制用途(或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Restrictions of retained earnings)。這個「其他用途」包括:用於公司股票回購(同德英兩國「對自己股票的盈餘公積」)用於公司擴張的內部融資以及公司章程的限制等。公司的稅後利潤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和用於指定用途之後,剩下的才是可分配給股東的留存收益,即未分撥的留存收益。在《特拉華州普通公司法》(Delaware General Corporation Law)第171條「特殊用途儲備金」中規定:董事可從該公司資金中劃撥出一部分,作為一項或多項儲備金,用於任何適當目的下的股息支付,且可對一項或多項儲備金子以撤銷。

美國的財務報告中有一張專門報表用來反映留存收益,即留存收益表(The statement of retained earnings)。這張表中涉及了留存收益的期初、期末數及股利分配情況,但對留存收益的分撥情況沒有披露。公司往往在資產負債表中對留存收益的分撥進行說明,一般是在「留存收益」項目後面加括弧註明分撥的金額及用途。另外,在財務報告附註中也對分撥情況予以反映。

三、兩種會計模式的比較及啟示

(一)兩種會計模式的比較

在利潤分配中預先提留盈餘公積的制度,是歐洲大陸國家會計實務中通常的做法,而且在世界范圍內還有重大的影響,像發達國家中的義大利、日本,發展中國家中的墨西哥、中國等都有類似的做法。國家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強制要求公司定期計提固定比例的法定盈餘公積,其目的在於促使公司穩健經營和充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從另一角度看,這也是大陸法系國家重視政府在經濟運行中的宏觀調控職能的一種表現。

在英美法系國家,市場經濟高度發達,充分重視「市場」這一「看不見的手」對經濟的調控作用,因此政府極少干預公司的具體事務。從這一點來看,我們就不難理解英美兩國留存收益的分配由公司自行決定的做法了。由於法律上沒有作強制性的要求,因此公司對留存收益的分撥,只能是暫時的而不是永久性的。在特定目的達到或不再需要時,立即從已分撥的留存收益轉回至未分撥的留存收益,用於向股東派發股利。這種做法主要是為了維護公眾投資者的利益,使投資者能及時得到回報

另外,由於各國對留存收益的具體規定不同,導致各國對其披露要求也不一樣。總的來說,德法兩國在法律上有明確計提盈餘公積的規定,財務報告中均有固定的披露,而且均須披露法定盈餘公積。英美兩國將留存收益的分配權交給了公司董事會,因此留存收益分配的披露視公司情況而定,但若有分配則必須披露。英美兩國不要求計提法定盈餘公積,自然也就不用披露。

(二)對我國的啟示

我國的留存收益制度借鑒了發達國家的做法:在法定盈餘公積的規定和披露上同德法等歐洲大陸國家類似,但在具體操作上仍有差別。在當今國際會計協調化的背景下,我國留存收益制度仍有值得改進的地方。

1.適當調低法定盈餘公積的計提比例和上限。德法兩國的計提比例均為5%,且有上限為10%;我國計提比例為10%,上限為50%,無論是計提比例還是上限均高於德法兩國。可見我國的會計政策傾向於保護國家(大股東)利益。隨著我國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中小投資者投身於資本市場。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國的法定盈餘公積制度也應作適當修改。筆者認為應適當調低法定盈餘公積的計提比例和上限,將更多的利潤分配給廣大投資者(中小股東),使他們的投資能夠得到充分回報,這樣才能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2.特定公司應不受法定盈餘公積的限制。從法律上看,強制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就是強制公司增加自有資本,減少股利分配,擴大經營規模。但並不是所有公司都適合的。對特定的投資公司、基金公司、希望資本退出的公司,它們不是要增資,而是要減資。例如,對於一個處於夕陽產業的公司,如果逐步縮小公司規模,逐步退出資本更符合股東利益,那麼強制提取法定盈餘公積,也就是要求公司增資,這樣就會損害股東利益。我國《公司法》採取一刀切的做法,並沒有考慮到這些公司的特殊要求,縮小了法律的適用范圍。因此建議《公司法》考慮這些公司的特殊需求,對專門的投資公司、基金公司應作專門的規定,使其不受法定盈餘公積的限制。

3.法定公益金不再法定。根據我國《公司法》,公司按稅後凈利的5%-10%提取法定公益金,用於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支出。這與我國的社會福利體制有很大關系,目的在於保障職工的集體福利。問題在於:法定公益金性質上屬於所有者權益,但又必須用於職工利益,兩者似乎是矛盾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職工的社會保障由政府承擔,而不應由公司所有者負責,公司對職工福利的責任主要體現在工資報酬中。例如,職工住房貨幣化,即職工工資中已開始包含職工住房所需的資金。因此,可以考慮取消強制提取法定公益金的規定,不再強制從稅後利潤中按一定比例計提,而由企業自主決定。當然,並不是說企業不能為職工提供更多的福利,公司只要願意,只要有能力,完全可以建幼兒園、福利房等。只是法律無需強制規定。

歐洲大陸模式和英美模式是當今兩種主要的會計模式,各有千秋,沒有絕對的好壞之分。不同的國家應根據各自的政治經濟背景分別採取合適的做法。我國的留存收益制度應根據經濟發展情況,與時俱進,取長補短,以盡快提高我國的會計水平,在國際會計協調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3. 技術股和資金股如何分配利潤

通常都是以分紅的形式發放的。如果投資者想要投資乾股,就需要先與公司就乾股的配比以及利潤等問題先行協商好。

技術股則是個人以技術加入公司,佔有公司的股份。技術股所佔比列一般不能超過百分之二十。需經國務院同意之後,高技術的可以達到百分之二十五。擁有技術股的人離開公司後,股份不變,除非轉讓掉股份。須注意的是以技術入股後,此後該技術屬於公司,原技術持有人不再享有該項技術。

(3)錦江股份利潤分配回報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入股之後就成為股東,對與公司的經營就要負責任了,不過是根據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但如果公司運營狀況不好的話,所謂的分紅就打了水漂。所以在入股前要慎重,對公司的業績、債務等方面要做個了解。

2、股權和薪資沒有必然的聯系,即使入了股,也可以要求工資,但可以適當降低。如果完全沒有工資,風險會比較大。

3、實股部分一定要去做工商變更,乾股的權利義務要在協議中約定清楚。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4. 分紅和分配利潤有區別嗎

一、通常公司當年凈利潤的分配原則與順序是什麼樣的?
對於公司的分紅,其實是有明文規定的。根據《公司法》第166條的規定,公司利潤的分配順序是: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2、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3、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4、分配利潤。

其中法定公積金的提取比例應為稅後利潤的10%。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任意公積金的提取則須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通常情況下,公司在執行完前面3步後,其實公司還要考慮諸多因素才能決定分紅的比例,比如留著資金用於下一年度的經營拓展。
幾個步驟下來,大部分公司是不可能把全部凈利潤都拿來分紅的。總體來說,一般介於30%到70%之間,就是工商銀行這樣利潤穩定喜歡分紅的公司,分紅占利潤比也不會超過50%。

愛美客股東明細

當然,確實偶爾也會有把當年凈利潤全分完的情況,這種會引起交易所高度重視,比如最近紅極一時的千元股愛美客。分紅比例過高的上市公司,往往都有貓膩,可能分紅就成了變相給大股東輸送利益而已。
分紅比例過低也不行,一般同行業公司的平均分紅比例都有參考值,當低於這個比例時,可能會被市場認為是經營不善或有其他特殊情況,進而導致被市場拋售。

二、上市公司在決定分紅比例時,通常會考慮哪些要素呢?
與普通人想像的不同,多數上市公司股東對分紅興趣不大,因為股票變現能力很強,交易日想賣都能賣掉,既然隨時能換到現金,當然希望換的越多越好,分紅才多少錢,哪有股價翻倍來得爽。

不喜歡分紅的原因,擴大再生產需要用錢是一個大方面。可是結合我自身的實踐中,上市公司在決定分紅比例時,通常要考慮的方面大概有以下幾方面:

1、公司本身的性質。一般大型上市國企都會分紅,包括銀行、基建、交通等等,這類股大多有社保持倉,分紅也是國資委強制要求的。

2、公司的現金流情況。公司首先要保障自己的現金流夠用,多餘的現金流才能拿來分紅。現金流盈餘多的公司除了上面提到的銀行、交通等外,一些消費類的企業,一般現金流也較好,比如格力(62.44,-0.46%)、美的(87.11,+1.97%)等。

3、提高股價的需要。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提高分紅比例,會釋放出公司業績好、現金流好的信號,而且對於機構投資者來說,穩定的現金分紅,意味著能夠獲取穩定的現金收益,因此會吸引一些投資者增持股票,從而使股價上升。但有時,上市公司分紅也會釋放不好的信號,讓市場認為公司缺乏新的增長點,沒有好的投資項目,從而導致股價下跌。

4、股東的要求。這部分因素比較復雜,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管理層、小股東處於各自的利益考量,在不同的階段都會提出各自的訴求,這里就不展開說了。

5. 求企業的工資獎金和股東利潤分成的簡單分配方案.

當前,我國企業正面臨著與國內外各種經濟成分尤其是國外大公司展開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激烈競爭的嚴峻態勢,迫切要求加快國有企業經營者薪酬制度改革步伐,建立有效的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

法國國有獨資、控股以及參股的國有企業分布廣泛,幾乎涉及所有重要產業部門和行業,仍然是法國政府幹預經濟的重要工具。法國國有企業是政府公共部門的一部分,由政府各部門直接管理。在國有企業中有一部分經營者和員工仍保持著公務員身份,但所佔比例逐漸減少。近年來由於經營困難,法國國有企業產權多元化進程加快。2003年4月,法國政府在財政經濟部下新成立了扮演國有股「股東」角色、協調國有資產轉讓等事務的國資署。與中國不同的是,法國成立的國資署並不是一個代表國家來統一行使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實行「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的機構,而且層次較低,隸屬於財政經濟部。而財政經濟部具有財政預算、投資、經濟結構調整等多項職能,是政府部門中權利很大的一個部,部長通常是內閣顯赫人物,能夠協調別的政府部門,涉及國有企業的大部分出資職能由該部履行。
法國國有企業經營者的薪酬,由財政經濟部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起決定。基本特點:一是政府將國有企業大致分成兩類,一類是競爭性公司,考慮到人才競爭的因素,薪酬水平原則上向私營企業看齊,但實際上仍低於市場水平;另一類是具有公用性、壟斷性的公司,工資水平直接參考公務員體系而不考慮市場因素。二是只決定一把手的工資,包括董事長和總裁;實行CEO制度的就只管一人如法國電力公司(EDF)。副職收入一般比一把手低20%—30%。三是派往不同行業的不同企業的經營者,基本工資代表崗位,不與企業的規模、利潤情況掛鉤,因此基本工資差距不大。四是根據下達指標任務的完成情況和企業的經濟效益,考核後進行獎勵;獎金方案一般是根據實現利潤的一個百分比來確定。但由於獎金數量不同,不同企業經營者之間收入差距拉大,如法國電力公司和法國鐵路公司兩個CEO之間收入差距就很大。五是經營者的選用方式直接影響薪酬水平。從市場上聘用的非公務員身份的經營者,薪酬水平參考市場價位確定。公務員身份的經營者,基本工資由政府確定,總體薪酬水平要參考前任經營者,不能超過太多。六是經營者工資支出與一般員工一樣,從企業工資總額中支出,最後由企業支付。
國有企業經營者薪酬水平通常是同級別公務員工資的2—3倍,是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10倍。但目前私營企業經營者平均收入水平是國有企業經營者的1—6倍。
根據國有股份所佔比例情況,在經營者薪酬決定機制上有所不同。國有獨資、絕對控股的公司,是由各公司董事會將經營者工資預算分別報送財政經濟部長和行業主管部長(如法國鐵路公司就要報送交通部長)審批,所報送的方案主要是獎金的分配方案;財政經濟部預算司要用幾個月時間進行分析審核,部長也可能做一些修改;兩位部長如果意見一致,獎金方案就交企業執行,否則要提交內閣總理決定。國有相對控股、參股的公司,董事會中往往有財政經濟部和有關主管部門派出的董事,由他們將政府的意見帶到董事會上參加表決。此時,最終決定權在董事會。法國的公司包括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普遍採用的基本薪酬制度一般為:
1.總體上的適用於每一位員工的薪酬制度。包括:(1)利潤分配計劃。每年的公司利潤分配中,在支付給股東的股利部分後要留一部分在員工中再分配。這部分利潤是讓員工工資基本保持每年約3%增長的保障。(2)總體獎勵計劃。根據公司財務表現(如銷售收入、現金流等)和集體工作表現(如勞動生產率、事故率等),促進員工工資年均2%的再增長。(3)基金或儲備金計劃。如果員工投入1元錢,公司就在其名下相應投入此金的50%、100%或者200%,以鼓勵員工儲蓄,用於購買公司股票或退休後生活。
2.涉及個人的薪酬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和獎金。基本工資相對固定,視效益情況年度適當增加;獎金則針對個人工作表現,主要適用於公司管理層。
3.退休金制度。包括適用於所有員工的強制性退休計劃和主要適用於管理層的較豐厚的公司退休計劃。
英法兩國對企業經營者職務消費,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都有一條不成文的慣例,就是公務費用必須用於工作職責而不是別的方面,不得挪用更不得私用。經營者一旦被發現利用公款進行不適宜的消費,馬上就會被炒掉。公司審計部門對包括CEO的公司人員職務消費情況進行管理監督,政府稅務部門也要查賬,發現各項支出挪作別用則會進行沒收。
法國的實踐表明,國有企業經營者薪酬問題是很復雜的,涉及諸多因素,絕不能單純就薪酬談薪酬。薪酬制度往往隨著整個經濟的結構性調整、隨著國有企業的改革進程而不斷變化,隨著國情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個性化特點。對照法國情況可以發現,不同的市場經濟國家,公司治理文化甚至政治理念不同,國有企業的功能定位和所發揮的作用不同,社會一般生活水平和社會保障水平不同,所面臨的國內外經濟環境不同,表現在企業經營者薪酬理論和實踐上就會產生很大的區別。因此,一方面我們應當學習西方市場經濟國家國有企業經營者薪酬制度管理的先進理念和操作經驗,幫助我們開闊思路、有所借鑒;另一方面在建立和完善我國國有企業經營者薪酬制度時,必須從我國國有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絕不能斷章取義,盲目照搬西方國家的做法。
我國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目前市場機制還不是很健全;我國的國有企業,仍然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主導作用,這就是我國與英法兩國國情最大的不同。一方面,我國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一段時期以來嚴重滯後於企業發展和參與市場競爭的需要。另一方面,我國職業經理人市場尚未形成,傳統文化心理中平均主義思想濃厚,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社會一般生活水平較低,處理好國企經營者與一般職工的收入分配關系,維護社會穩定,也是我們推進經營者薪酬制度改革必須考慮的現實問題。
當前,我國國有企業正面臨著與國內外各種經濟成分尤其是國外大公司展開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激烈競爭的嚴峻態勢,迫切要求加快國有企業經營者薪酬制度改革步伐,建立有效的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國資委成立後,初步實現了出資人到位,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薪酬依法履行管理職能,為推進國有企業經營者薪酬制度改革創造了良好的前提條件。特別是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股份制是實現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國有企業產權多元化的改革將帶給經營者薪酬制度改革新的機遇。我們應該以更大的改革決心和勇氣,在兼顧國家、企業職工和經營者利益前提下,積極穩妥地加快國有企業經營者薪酬制度改革步伐。
具體建議是:1.不斷完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在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的同時,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與薪酬獎懲要與企業的發展戰略相結合,促進企業做強做大。要針對不同行業、企業的特點,重視經營者個人的績效表現,形成更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體系。2.不失時機地推動經營者薪酬制度的改革。以年薪制起步,先將經營者薪酬規范起來。在此基礎上,借鑒英法兩國區分競爭性企業和壟斷性企業、前者薪酬水平高於後者的做法,實行分類管理,分別指導,逐步建立適應企業特點的多樣化薪酬制度。在有條件的企業進行股票期權等中長期激勵改革試點,最終在中央企業全面建立起適應市場競爭需要的具有一定競爭力的國企經營者薪酬制度。3.深入研究國企經營者人力資本價值,探討其與企業實現利潤、企業人工成本、與企業一般員工收入水平之間的關系;進一步考察國外相關經驗,搜集、分析國內「三資」企業、民營企業經營者薪酬水平數據,逐步形成適合我國國情的國企經營者職位分類和薪酬價位體系。4.借鑒並貫徹全面薪酬理念,規范經營者職位消費,建立針對經營者的福利保障制度。一方面在調查研究基礎上,研究制定規范企業經營者職位消費的操作辦法,加強信息披露,實現公眾監督,將經營者年薪收入及職位消費情況通過職代會、股東大會等民主形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使經營者收入進一步規范化、透明化。另一方面,要重視並切實抓好針對經營者的醫療、養老等保障性政策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企業不同情況,採取多種形式,解決好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後顧之憂。5.注意藉助社會專業領域專家力量,發揮中介咨詢機構的作用。英國由政府指定社會知名人士和專家組成行業工資審核委員會、法國國資署與中介咨詢機構合作加強經營者薪酬管理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建議盡快成立由全國知名專家學者、薪酬專業研究咨詢機構、政府有關部門專業人士等組成的專家支持系統,為國資委開展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和薪酬管理提供決策支持。

6. 年度中間公司股本結構發生變化。年終利潤分配如何進行

一、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的基本情況

1、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的具體內容
提議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楊雲春先生
提議理由:鑒於公司2018年度的實際經營和盈利情況、對公司未來發展的良好預期、公司資本公積較為充足且股本規模相對較小,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並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進行2018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以進一步優化公司股本結構、增強股票流動性,並充分考慮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和合理訴求,更好地回報全體股東。

7. 收到股票的年度利潤分配方案通知,我需要做什麼

什麼都不需要做,到時分紅的現金會自動劃到你帳上的,股票數量不變,價格也不變

8. 關於合夥股東利潤分配的問題

先按每月最終盈利的百分比來試分配。 四人共出資30W,按比例,A33% B33% C16.5% D16.5% 打個比方本月盈利10000元,那麼A和B各3300。 C和D各是1600。還有點錢一起吃消夜加深感情。 四個人開一個碰頭會,關於工資問題。 店是由A和C在管理,我想哪位去說工資給多少都不合適,那麼只有開個股東會,就他們兩人工資。假如大家定2000一月,那他們一起的工資就是4000,4000千元按四個人頭分,每人得拿出1000元付他們工資。。。當然工資是由你們開會協商。到時都是自己協商答應的,大家都服!呵呵~我的辦法好的話請兌現你說的。。。

熱點內容
重百超市供應商系統 發布:2021-11-27 07:59:12 瀏覽:259
成都瓦爾塔蓄電池經銷商 發布:2021-11-27 07:59:09 瀏覽:828
寧波辦公用品供應商 發布:2021-11-27 07:59:05 瀏覽:753
廣州人人店經銷商 發布:2021-11-27 07:59:03 瀏覽:49
旺旺上海經銷商 發布:2021-11-27 07:58:59 瀏覽:362
三折門上海經銷商 發布:2021-11-27 07:58:20 瀏覽:207
澳洲保健品代理商 發布:2021-11-27 07:58:17 瀏覽:728
木旯代理商 發布:2021-11-27 07:58:15 瀏覽:464
供應商開發年度總結 發布:2021-11-27 07:58:07 瀏覽:578
湯臣鈣片代理人是誰 發布:2021-11-27 07:56:27 瀏覽: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