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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區教育局招商引資政策

發布時間: 2021-11-05 06:36:27

1. 當地教育局跟當地政府有權利把學校拿來招商引資

正常程序是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去做,既有利益政府也有利於教育,但也不是完全有利必然會傷害一些人,但為了短期利益,不按正常程序走也沒辦法,可以反對,但需要人多勢眾。這條路比較難走。。。

2. 巴中市教育局的單位職能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巴中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41號),設立巴中市教育局(簡稱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地區、邊遠艱苦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中等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加強對藏區學生「9+3」免費職業教育的管理和指導,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的原則,深化學校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和擴大辦學自主權,提高教育質量。
(五)加強全市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決議、決定。
(二)擬訂全市教育體制改革方案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小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指導教育方針政策的宣傳和輿論監督工作。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擬訂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協調教育督導部門開展好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負責對縣(區)政府教育工作和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保證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的實現。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組織實施藏區學生「9+3」免費職業教育工作。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七)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市民辦教育,規范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八)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機構編制、招考錄用、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幹部人事、資源配置、評優選模、考核獎懲、離退休管理與服務、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教師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外籍教師、專家的有關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高等學歷教育的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師范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檔案的接轉及管理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教育直屬事業單位、學校,指導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組織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並對部門和企業舉辦的學校和社會力量辦學進行指導。
(十三)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監察及教育經費內審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學校後勤產業管理和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學校校舍、食品、衛生、飲水、道路交通、教學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等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巴中市教育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文件運轉和管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上級機關和局領導交辦的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文秘、保密、保衛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書檔案和後勤管理等日常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牽頭編篡教育年鑒;協調管理教育宣傳;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文書檔案管理。
(二)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重點推動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發布的教育計劃、教學大綱及各類學校的管理條例,推進學校教育教學的改革;組織指導實施全市中小學招生工作;管理指導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學籍管理;制訂基礎教育評估標准,指導和實施九年義務教育規劃,評估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組織審定全市中小學生、幼兒園使用的教材、教輔;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研究、電教及裝備配置使用、語言文字研究、改革和推廣普通話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及科技創新工作。
(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行政審批科)
承擔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規劃和管理全市職業教育校點布局和專業設置;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教師培養培訓、教材建設、實訓基地建設和學生培養等工作;負責職業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全市社會力量辦學;承擔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指導實施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機構設置的評估驗收和審批。
(四)德育與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負責歸口管理學校德育與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工作;貫徹執行有關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教學與學生體育競賽的文件規定,管理、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中專生、中學生軍訓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全市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學校網路文化建設和中小學生上網的管理和指導。
(五)項目科(計劃基建財務科)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和學校建設規劃及教育招商引資項目的審核和報批;下達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負責校點布局、結構調整;管理全市學校收費工作;監管國有資產和教育經費的使用;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財務工作;管理市教育直屬單位(學校)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和督查全市學校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管理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基本建設。
(六)人事科
協調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與行政審批科共同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師及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人才資源的配置和考核、獎懲工作;規劃指導、組織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新師資培養和在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協助指導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市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參與直屬學校校級領導幹部的考察、後備幹部培養工作;負責指導縣(區)教師培訓機構建設和開展對縣(區)教師培訓機構的評估工作及創建省級示範性縣(區)教師培訓機構建設;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七)學校後勤產業科(學校安全工作辦公室)
指導全市學校後勤服務管理和安全穩定工作,擬訂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組織各縣(區)及市教育直屬學校加強校舍、食品、衛生、飲水、道路交通、教學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負責學校衛生防疫、健康教育、食品衛生、文明出行等工作和有關事故的處理。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和應急管理工作。
(八)監察室(信訪和群眾工作科)
負責監督檢查全市教育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協助局黨委加強對黨員、幹部黨紀政紀教育;制訂本系統、本行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措施;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的審計。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信訪和群眾工作,定期統計、分析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巴中市教育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19名,局長1名,副局長3名;督學、教育工會主席、機關黨委書記各1名(按副縣級配備);科級領導職數9名。
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包括在核定的編制總數內,其領導按市委規定配備。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2名。
五、其他事項
(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擬訂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指導性文件;代表市人民政府對各縣(區)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的辦學條件、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保證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的實現;負責全市「兩基」的評估督查;負責向市政府和省教育督導團報告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巴中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巴中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3. 汶上教育局電話是多少

汶上教育局電話:0537-7282028

地址:汶上縣寧民路北段396號

郵政編碼:272500

截止2019年4月19日汶上縣教育和體育局領導同志工作分工:

1、 姬廣樂同志:中共黨員,現任汶上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履行黨的建設、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信訪維穩、學校安全、環境保護等第一責任人職責。

2、徐玉文同志:中共黨員,現任汶上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副書記、縣教育事業發展中心主任。負責基礎教育、學前教育、民辦教育、教學科研、圖書管理、科技普及、群眾滿意度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基礎教育科、學前教育科、教育教學研究室、教育科學研究室、圖書代辦站。

3、殷 國同志:中共黨員,現任汶上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副書記。負責黨建、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統戰、老幹部、駐村幫扶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黨建辦公室(統戰辦公室)、宣傳科、老幹部科、老教協(老教科協)。

4、徐萬偉同志:中共黨員,現任汶上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學校安全、信訪維穩、行政許可、涉法涉訴、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雙擁、學校後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監察室、安監科、信訪辦、法制(行政許可)科、校車辦、體衛藝科、後勤管理科。

(3)迎江區教育局招商引資政策擴展閱讀:

汶上教育局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縣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范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建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群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三)貫徹執行教育和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教育和體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和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四)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師隊伍和教練員建設工作,承擔人才工作相關職責。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統籌規劃中小學校布局。

(五)負責統籌規劃全縣群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准,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

(六)負責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置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七)負責全縣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八)負責縣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

(九)負責全縣中等以及以下學歷教育考試招生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十)負責教育和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與國外、港澳台地區的教育和體育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相關產業的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領導所屬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按照縣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委員單位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縣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負責已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

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現代職業教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堅持以「便民惠民」為核心,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打造競爭力強的體育項目,優化體育產業結構,促進體育事業全面發展。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關於校車安全管理。縣教體局負責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和上報工作,做好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

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縣公安局負責依法開展校車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協助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規劃、設置公共交通路線和站點,改善農村公路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准設置校車停靠站點標識、標牌,施劃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4. 南昌市教育局的南昌市教育局機構設置

南昌市教育局機關大樓(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會展路199號紅谷大廈B座21樓,郵編330038)
辦公室
綜合協調並辦理局重要政務和事務;負責文件運轉和局機關財務及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和綜合性會議及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文秘、信息、提案、印鑒、文書檔案、保密,以及其他需要綜合協調辦理的工作;負責管理並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宣傳教育處(語言文字工作處)(簡稱:宣教處)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新聞宣傳工作;擬訂並實施教育新聞宣傳工作計劃;制定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和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教育系統的廣播電視函授等現代遠程教育實施工作;負責指導學校教師的師德師風建設;組織起草綜合性的地方教育法規和規章;審查教育行政管理規范性文件;承擔教育系統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市級教育行政有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法規政策,指導全市推廣普通話和負責普通話測試工作;組織培訓普通話師資和地方語言文字工作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對語言文字標准應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人事處(南昌市普通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人事處)
負責局黨委會的組織安排,辦理局重要黨務;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學校(單位)的黨建黨群、年度考核、計劃生育、統戰、群眾團體、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教師隊伍的建設管理與培養;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表彰獎勵、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勞動工資、福利待遇、機構編制等工作;協調指導市級教育社團有關工作;規劃與組織中小學校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市委授權管理的直屬學校(單位)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的考察、選拔作用等工作,配合市委有關部門做好電大南昌分校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的考察、選拔任用等工作;抓好直屬學校(單位)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編制標准及勞動工資政策,負責直屬學校(單位)教職工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
計劃財務(審計)處(簡稱:計財處)
負責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統計與分析工作;擬定我市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負責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管理;負責教育基建專款的調撥和管理工作;編制、執行和審查教育經費預算和決算;統籌管理捐贈援助款項;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制定和執行學校收費項目、標准及管理辦法;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政、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基建房產管理處(簡稱:基建處)
編制全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計劃;制定、實施全市校園建設總體目標;負責直屬學校校園規劃的編制、修訂及實施;指導、監督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基建和危房改造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房產管理和房改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網點布局規劃的編制、修正及實施;指導全市中小學節能減排工作。
義務教育工作處(南昌市托幼工作辦公室)(簡稱:義教處)統籌管理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義務教育發展改革的基本教育教學文件,管理和指導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義務教育中小學教材的選用和征訂,做好義務教育中小學地方教材的編寫組織和報審工作;負責市本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更名工作;牽頭承辦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協調縣(區)小學招生工作,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核發工作;負責中小學校環保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外活動教育等教育工作。
普通高中教育工作處(簡稱:普高處)
統籌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高中教育發展改革的基本教學文件,管理和指導高中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高中教育教材的選用和征訂,做好高中教育地方教材的編寫組織和報審工作;負責市本級高中教育學校更名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牽頭承辦普通高中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做好高中教育學校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核發工作;負責全市各類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負責民辦學校(除幼兒園和九年義務教育學校外)辦學許可證的審批,牽頭組織民辦教育的年度督導評估、財務審計、教師備案及辦學許可證年檢工作,指導民辦教育協會工作;受理、協調部門對復雜審批事項和聯合審批事項的辦理和服務;承擔省教育廳安排的民族教育工作任務。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簡稱:職成處)
統籌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技工學校的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和學籍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中等教育的教學指導文件,研究擬訂教育教學評估標准;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教材的選用和征訂,審定職教專業設置,組織直屬中等職業學校技術等級考核;負責市本級中等職業學校更名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市屬高校、中等師范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社區教育工作,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處(簡稱:思政處) 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規劃及年度計劃;培訓和管理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負責全市學校德育大型活動的籌劃、組織;負責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調研、檢查、考核和獎勵,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負責學校、社會、家庭教育網路和德育基地、德育教材的建設;負責中小學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共青團工作和志願者工作;協調文明創建工作。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簡稱:體藝處)規劃並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制定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組織大中學校及學生參加國家、省、市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以及全市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和疾病預防工作;負責中小學校科技、勞動、計算機等教育工作;負責有關的專業教材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負責防震減災教育及演練;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大中學生軍訓工作;負責愛國衛生工作。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處(簡稱:安穩處)統籌協調校園安全穩定信訪工作,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協調處置安全穩定重大事件;負責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國家安全、消防安全、禁毒、「掃黃掃非」工作;檢查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綜治、信訪工作。
南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對全市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下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下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管理工作進行督導;研究擬訂教育評估標准;對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評估驗收;對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工作進行督導評估;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機關黨總支部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中共南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南昌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南昌市普通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南昌市教育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南昌市語言文字辦公室
南昌市中等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
南昌市教育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南昌市教育考試院、南昌市教育科學研究所(南昌市教育局教研室)、南昌市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南昌市勤工儉學辦公室、南昌市教工廬山療養所、南昌市學校衛生保健所

5. 濟南市中區教育局的各科室簡介

濟南市市中區教育局內設各科室簡介[已閱讀:70次](一)辦公室(安全科)
辦公室:
1、根據教育局黨委和教育局統一工作部署,貫徹落實黨委會決議和行政例會要求,檢查督促基層及機關各科室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協助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協助領導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協調各方面關系。2、根據黨委決議和領導要求,起草以區教育局黨委和區教育局名義下發的各種文件、便函,做好公文收發和處理工作,安排局機關和全區中小學文件的發放和清退工作;收集和整理各種數據、數字、文書資料。3、負責信息調研和機關文字文印工作,整理保管機關文書檔案,負責管理指導檢查中小學檔案工作。4、根據上級部門和黨委要求,負責本系統計劃生育工作和紅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管理學校健康教育和學生防病治病工作,指導管理學校和機關衛生保健工作,協助做好教師公費醫療的管理報銷工作。5、做好人民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工作。6、按照省市教育部門的文件及要求,做好地方教材、教輔、教育圖書報刊的指導、管理及發行工作。7、負責局機關車輛調配和駕駛員、傳達員、保潔員的管理工作。8、協助組織機關職工的政治學習、文體活動、福利工作,協助做好機關安全及保衛工作,管理機關會議室、接待室、禮堂、協助做好機關水、電、暖及通訊器材的維護和管理。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科: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督促、統籌管理區屬學校的安全工作。2、根據上級部門及教育局黨委的指示,指導、協調全區教育系統學校安全方面的工作,承擔區屬學校的安全日常事務工作。3、負責擬定全區教育系統突發事件預案,參與協調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理。4、組織協調區屬學校春季安全、夏季防汛、冬季防火及專項大檢查。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組織科(老幹部科)
組織科:
1、貫徹上級有關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本系統黨員教育與管理日常工作,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協助制定和實施本系統黨務目標責任制。2、負責對小學校級幹部和中學中層幹部的考察、任免、獎懲等工作。負責中小學校級領導的年度考核和崗位培訓工作。協助區委組織部對中學領導班子進行考察,提出任免、調配建議,寫出考察報告。3、負責中學中層和小學校級領導幹部的檔案管理工作。4、負責本系統統戰、僑務、民族、非黨知識分子等工作。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老幹部科:
1、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離退休幹部的各項方針、政策,依據國家規定管理全系統離退休幹部。2、指導基層學校做好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督促落實系統內有關老幹部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督促落實好老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3、指導支持老教育工作者協會的工作,協助老教協組織安排好離退休幹部的學習、娛樂、體育等各項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活動。4、向老幹部宣傳黨在新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通報重大改革情況,聽取老幹部的意見和建議;處理離退休幹部的來信、來訪工作。5、配合有關部門支持離退休老幹部積極發揮余熱,推動教育質量的提高,進一步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人事科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人事工作的法規政策,負責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隊伍的管理、計劃、調配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2、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全區中小學教師進修培訓規劃,並協調有關科室、教師培訓中心組織實施。3、負責全區中小學教職工的考核、獎懲、晉級、職稱評聘等工作。4、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全區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5、根據核定編制標准和實際需要,制定師范類畢業生需求計劃,並組織協調、指導搞好教師擇優錄用工作。依據見習教師見習期滿考核方案,做好見習期滿考核工作。6、負責全區中小學教職工調資、升級、轉正定級、確定職務、退職、評殘及職工撫恤、遺屬補助報批工作。7、協助編制部門搞好中小學、幼兒園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核定及管理工作。8、按照上級文件,做好符合條件人員家屬子女「農轉非」審查、報批工作。9、協助做好本系統教職工養老保險工作。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政工科
1、組織實施黨委思想政治工作安排意見,制定和實施基層幹部教師的政治理論學習和培訓,制定並實施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學校開展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好通訊報道和宣傳工作。2、指導本系統各單位工、青、婦、少先隊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動和有益身心健康的群眾性文娛、體育活動,樹立推廣先進經驗及典型。3、指導本系統各級工會的組織,積極推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搞好民主管理。4、依法維護青少年、婦女及教師的全法權益;組織引導女職工做好本職工作。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教育科
1、貫徹上級有關教育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根據區教育局工作計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意見,做好各項教育管理工作。2、貫徹落實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中小學招生計劃,負責中小學學籍管理和中小學銜接工作。3、負責指導本區中小學德育工作及班級管理工作,組織和協調校外教育活動。4、負責中小學安全教育工作。5、指導並協助做好全系統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學生體育競賽、衛生宣傳、文藝匯演、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國防演練等活動。6、指導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組織開展職業教育專業課教研活動。7、負責指導管理各類學校圖書館(室)、閱覽室工作。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計財科
1、編制並執行教育經費的各項收支預算,根據上級批準的收入預算,收足管好用好各項教育經費,根據批准和支出預算,及時分配所屬單位的教育款項。2、協助制定區校舍改造和教師住房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改善辦學條件,逐步改善全區教職工住房條件,根據義務教育階段的要求和國家教委有關標准,逐步完善各項教學設施的配套建設,加強現有校舍及教學設備的定期檢查和維護。3、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健全完善財務審報、登記、檢查等各項工作制度,組織財會人員進行專業學習和培訓。4、認真及時地完成上級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准確地提供有關數據,按時完成各項財務統計、教育統計、勞動工資統計等工作。5、根據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和上級法規要求,有計劃地對本系統財務會計進行內部審計,認真完成上級審計部門布置的工作任務。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財務檢查工作。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少年宮
1、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堅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教育原則,積極開展教育、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未成年人喜聞樂見的培訓教學和群眾性活動,豐富活躍少年兒童的課餘生活,提高少年兒童的綜合素質,以充分發揮校外教育機構的作用。2、承擔全區性少兒藝術、科技等項目的培訓、競賽的組織教育活動。3、指導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校外活動,豐富活躍學生的課餘生活。4、因地制宜開展好各種活動,發展學生的興趣、愛好和特點,為學校課外活動培訓骨幹,為社會培養、輸送人才幼苗。5、積極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重視、支持,改善並管好、用好少年宮的經費、場地、活動設施,使其發揮最大效能。
(八)教研室
1、研究教育理論、教育政策的落實,先進教育教學理念的轉化及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的改革。2、組織落實課程計劃、課程標准,開展課程改革實驗,參與教材教輔和學具管理,指導中小學在省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用書目錄范圍內選用教材。3、搞好教育教學質量的監控,進行教學評價的研究與管理,結合我區實際,提出落實教學任務、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益的方案和建議,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4、組織說課、評課,開展公開課、教學論文評選、學術研討會、座談會、報告會等多層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動,開展教學視導,指導教師開展教學研究及各級各類教學比賽、競賽。5、與教科研部門密切合作,加強課題研究與管理,總結推廣教改經驗,推進教改成果的轉化與應用。6、組織制定並落實教學常規,引導全體教師探索教學規律,創造性地開展集體備課、教案組織、課堂教學、教後反思等多種教學活動。7、加強對教學測試的研究與管理,積極探索測試內容與方法的改革,將終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使評價更趨完善、合理。8、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本區中小學的學科競賽組織工作。9、組織開展新教材研討培訓,幫助教師掌握新的教學要求,不斷提高教研水平;培養選拔骨幹教師、教學能手和學科帶頭人等,積極幫助各校創名校、育名師。10、組織編寫校本教材,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內外綜合實踐活動。
(九)招生辦(自考辦)
1、認真學習、宣傳國家有關招生、考試的各項方針、政策,做好招生咨詢和指導工作。2、負責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高等院校招生的資格審查、組織報名、體格檢查、組織考試、組建檔案、填報志願等工作。3、承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學教師自學考試和學歷文憑考試的報名、組織考試、畢業審核工作。4、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教材、刊物及報考資料的征訂、發放工作。5、負責各類考試的《准考證》、《准考通知單》、《成績單》的發放工作。6、負責各類考生報考信息的採集和管理工作。7、協助市招考辦完成成績統計工作。8、協助市招生辦完成研究生報名工作。9、負責對各考點的考試工作進行檢查、指導。10、及時宣傳上級招考政策,接待考生咨詢。
(十)校辦工業公司
1、組織領導全區校辦企業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校辦產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規章制度,並貫徹實施。2、負責區教育局下屬單位校辦企業的審批、登記、年檢等工作,積極開展勤工儉學和招商引資工作。3、負責校辦產業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直屬企業和基層單位校辦產業的業務工作。4、協調有關部門對校辦產業的監督和檢查工作。5、不斷總結勤工儉學的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勤工儉學深入開展使經濟收入逐步提高。6、負責對校辦企業財務檢查、審計與指導工作,使財務工作達到制度化、規范化的要求。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一)電教站(儀器站)
1、貫徹執行電化教育和條件裝備工作的政策、法規,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全區電化教育和條件裝備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積極推進全區教育條件裝備的現代化建設。2、負責建立、維護全區教育信息網和區教育信息中心,指導全區中小學、幼兒園建立、維護校園網和教學、管理、對外展示等信息平台,自建或購置教育教學信息資源庫,不斷提高全區教育信息化水平。3、做好電教設備、教材和儀器設備的計劃、訂購、資金核算、到貨審驗、配套下發工作。指導和協助學校電教設備、教材和教學儀器的購置、管理、使用和維護。4、組織開展電化教育的教學研究及各項活動。管理、指導學校電化教育教學、信息技術課程教學工作,積極開展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的研究活動。組織並指導學生參加各類相關的科技活動。5、協同教師培訓中心做好教師的信息技術培訓工作、做好學校電教和實驗室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增強教師教育現代化的意識和技能,加強對現代教育裝備條件的合理應用。6、負責學校實驗室建設執行標准情況的監督及實驗教學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培訓各校實驗室管理隊伍,提高實驗室的管理水平。7、做好教育局與學校聲像資料的攝制,宣傳市中教育。負責音像檔案資料的製作、搜集、整理、存檔、借閱工作,為全區教育系統提供教育信息服務。8、組織中小學教師積極參加電教教材和教具、學具研製開發工作。開展校際交流,介紹,推廣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和實驗室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二)教科室
1、承擔全區教育科研的指導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教育科研工作機構和制度。2、制定並落實全區教育科研工作規劃,承擔區教育局重大課題研究工作,積極開展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咨詢和科學依據。3、組織區級以上課題的申報、評審和立項工作,承擔區級以上立項課題的過程性管理工作,促進科研成果的形成與轉化。4、指導和管理基層學校教育科研工作,積極組織參加各類教育科研交流或培訓,規范區內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科研管理,培養教育科研骨幹教師隊伍,促進提高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科研水平。5、負責教育科研成果的總結提煉、鑒定和推廣工作,促進提高區域教育水平。6、表彰獎勵教育科研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優秀教育科研成果。7、宣傳普及現代教育理論和教育科研理論,為系統內各單位提供教育信息服務。
(十三)督導室
1、統籌安排、組織實施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導工作制度。2、對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3、對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貫徹法律、法規及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辦學效益等情況進行督導。4、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政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5、向有關部門反映被督導對象及其主要負責人履行教育工作職責的情況,並提出獎懲建議。6、參與審定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7、開展教育督導工作研究,總結推廣教育督導工作經驗,組織教育督導人員業務培訓。8、受理對教育工作的舉報、投訴。9、承辦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區政府、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托幼辦
負責對我區行政轄區內的各類幼兒園進行宏觀管理,指導幼兒園的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學的管理及研究工作。1、在政府領導下,具體擬定幼兒教育規劃和政策,並組織貫徹實施。2、傳達上級有關幼兒教育工作的法規、政策,並組織貫徹實施。3、動員並組織各方面的資源,與各有關部門協調,加強對各類幼兒園的管理。4、履行主管職責,建立視導和評估監測制度。5、辦好示範園和骨幹園,認定社會力量辦的幼兒園的辦園資格。6、負責對各類幼兒園的業務指導,制定全區幼兒教育教研工作意見,並組織貫徹實施。7、有計劃的組織各種形式的教學研究和評比活動,指導幼兒園開展教育教學工作。8、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和培養、培訓各類幼兒園園長、教師,建立園長、教師的考核和資格審定製度。9、定期對幼兒園的教育教學情況進行檢查督導並及時總結反饋。
(十五)語委辦
1、統籌規劃指導、管理監督本行政區域內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情況。2、組織指導全區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教育部門、學校及公共服務行業的普通話培訓和測試工作,積極推廣使用普通話。3、組織開展社會用字規范檢查工作。4、組織指導全區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工作。5、逐步建立完善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機制。

6. 宿州市教育局的領導介紹

左飛:黨組書記、局長。領導局黨組、教育局全面工作。
王燕: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教育幹部隊伍建設,教師隊伍建設,語言文字工作,各類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電化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教育宣傳工作,老幹部工作,信訪穩定工作;統籌規劃和管理民辦教育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教育園區建設工作。分管人事科<信訪辦>、職成科<民管辦>、師訓辦<語委辦>、電教館、教育園區辦。聯系市退教協、局關工委。
馬士民: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主持紀檢組工作;負責監察工作,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治理學校亂收費工作,教育工會工作。分管監察室<效能辦、治亂辦>、教育工會。
程秀霞: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教育政策法規和法制教育工作,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教育技術物資裝備工作。分管政策法規宣傳科、教育裝備中心。
佟濤:副局長。負責計劃財務、審計工作,基礎教育工作,各級各類學校體育、國防教育、藝術教育工作,各級各類學校衛生和安全工作,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學校計劃生育與婦女工作。分管計財科、基教科、安全科、督導辦。聯系市教育學會、市陶研會。
周道斌:調研員。
袁黎明:調研員。負責機關行政管理、機關黨群工作,中小學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和學生資助工作,教育民生工程及項目管理工作,各級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資助中心、民生辦、考試中心。聯系市教育助學中心。
史春芬:副調研員。負責教育科研工作。 分管教科所。
縱兆迎:副調研員。協助王燕副局長分管人事工作。
於大敏:副處級幹部。協助王燕副局長分管職業教育和園區建設工作。

7. 遼陽市教育局的機構設置

辦公室工作職責: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文件運轉和管理;局務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信訪接待分流和督辦;負責機關文秘、保密、檔案、信息、保衛、雙擁、招商引資、計劃生育、對口扶貧、政務公開、提案議案辦理,對外新聞宣傳,協調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及生活福利等工作。
勞動人事科工作職責:
負責局機關及基層人事、工資基金的管理;市直單位教師招聘、調轉;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管理;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全市老師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核定、評審、聘任;面向社會辦理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及證書發放等工作。
計財基建科工作職責:
負責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學校布局與調整方案;負責全市增長率信息及基本信息統計分析;擬定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管理與實施直屬單位的基建、校舍維修工作;參與擬定教育經費多渠道籌措及管理的政策和有關規定;統計並監督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管理省、市下級各初中教育專項經費;編制機關經費的預、決算;管理國內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管理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並監督資本運營;參與擬定教育收費及管理政策;負責有關財務檢查、內部審計,教育基金管理扶困助學、編印年度教育統計手冊等工作。
基礎教育科工作職責:
負責對全市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及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指導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積極穩步推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加強學校管理,規范辦學行為。
參與研究基礎教育的規劃、布局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
研究制定有關基礎教育學制、教學計劃、課程設置、招生、學籍管理和辦學標準的實施辦法,並檢查落實情況。
負責全市九年義務教育工作,組織貫徹《義務教育法》。
指導、協調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組織、指導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會考工作。
組織落實國家、省關於教學、教材建設的政策規定,制定符合本市實際的貫徹意見。
負責全市普通中小學的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導全市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管理全市普通中小學安全工作。
師體衛藝科工作職責:
指導在職中小學教師的培訓及教材編寫工作;擬定全市中小學老師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並協調學校的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指導和協助做好教育紅十字會工作。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工作職責:
負責職業學校安全及學生安全工作;統籌管理市屬高等教育及高中等職業教育;宏觀指導省屬以上普通高等教育、中等專業教育教學工作;擬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指導市屬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審核及學籍管理;管理、評估民辦教育機構,成人教育、高等函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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